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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条这其中有什么原因

有的公司,工资都是不透明的,里面会有你们之间达成的基本工资,奖金,保险,等其他补助,如果你发现发出来的工资与你们当初达成的工资金额不符,可以要求工资条,或者直接问工资里含的什么钱,如果相符合,没有也可以,但是工资条这个问提,应该直接问老板,或人事,财务只管发钱,不管发多少,决定都是老板的。
投诉啊!
首先,你的上级领导有义务告诉你的工资构成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其次,你有权利咨询关于薪资待遇,支持文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
有可能有几点:1、工资组成,有的公司会把工资分解,降低基本工资2、加班费计算,没有工资条就不知道加班费如何计算3、工资与社保基数是否一致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条这其中有什么原因

2,公司为什么不发工资给我

上了3天也要让人家公司开工资?老兄你也够牛X的。你入职干了3天就不去了,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按自动离职或者不符合岗位需要的理由除名。即使你真的行动不方便,你发短信的方式也不可取,至少你要进行口头请假,打个电话沟通一下,完了后及时销假,要取得你主管的理解和信任才是上策。新人呀,你的方法欠妥。希望以后注意方式
说实话,你该打个电话过去,得到主管肯定的答复和怎样补请假手续之后再休息的。因为没哪一个公司会和每个员工都讲人道主义,除非是很特殊的情况。再说他们也不一定会相信你生病了,毕竟你连请假的手续都没有办。这种情况他们只按规章制度办事。
你可以到考证的部门咨询一下,就说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如果不难,你就把正给他们。 过去我的汽车驾驶证被单位收过,我就是挂失后补办的。

公司为什么不发工资给我

3,公司为什么不发工资条呢

可以到公司财务部门查询,公司财务会提供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公司方必须出具工资明细,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模式而对员工当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注意: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执行。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你个人的工资明细,但不能要求提供别人的。如果公司拒绝履行向你出具个人工资明细的义务,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劳动保障局等,要求强制执行。

公司为什么不发工资条呢

4,为什么公司宁愿花钱找新人也不愿意给老员工加工资

纵观职场,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比如一个在公司工作了3-5年的老员工,薪酬增涨的幅度不大,但企业却愿意花钱去招新手,然后去培养新人。去招一个新人,那个新人的薪酬说不定比老员工都要高,但干的活却不不一定多。这样的成本算下来,好像企业特别不划算。如果公司提供高于员工期望水平的工资,或者提供比行业标准高的工资,可以让这个员工拥有强烈的经济动机来保持住这个岗位,这也是我们一直期望公司这样做,但却很少人能够拿到这样的薪酬。难道企业的领导都傻了,会去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下面我们简单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第一、大环境抛开销售和文员不说,很多的公司给到员工的薪资都是很一般的,但这是按照能力来判断的,能力差的或者刚毕业的,只能给到初级的薪资,大环境下一般都是按照这个标准。虽然有很多人是刚毕业的,或者因为不熟悉行业而表现的能力差,所以工资比较低,但是只要给到相应的时间,能力还是有所提升的。不过很多企业的老板,很少会在乎员工的能力提升的如何,但正是因为如此,才会让很多员工的付出无法拿到相应的回报,而正当那些刚毕业的以及能力差的朋友,能力提升后,很多公司的领导还是不会怎么去注意,给到的薪资还是和以前一样,有时候也只是稍微加一点而已,所以老员工一般涨薪都比较慢。第二、隐性成本我们都知道,企业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除了应届生,社会招聘都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尽可能招聘有过相关经验,或者拥有某项或某几项专业技能的人。新进的员工进入公司后确实需要磨合和培养,但新员工本身自带的技能,同样可以在工作中发挥出相应的价值,这个价值会比公司去培养老员工的成本要低,而且非常对口的项目人员,给到的薪酬有可能比老员工的薪酬都要高。第三、显性成本找个什么都不懂的员工,薪酬相比工作几年的老员工成本还是要低的。虽然他们在前期培养上需要花费一定的功夫,但是这个花费一般都不大。而且也许我们拿到手的薪酬并不高,但我们想过没有,我们自己的可代替性高不高?是不是一思考就吓一跳,假如我们现在离职,公司随便找个新人来做交接,可能十天半个月基本上就能够把事情交接完?这种可代替性很可怕吧!当然,重要岗位的人员,离开至少会给公司带来多少的损失,某个项目没有你的跟进肯定不行,但是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且一般也不会离职。退一步,因为你的离开公司会有一定的损失,但这个损失是企业承受范围之内的,而且不要忘记了,新员工同样能够产生出价值,包括在接受你的资源以后,他一样会为公司做贡献。第四、员工观念问题新员工入职,虽然是新手,干啥都不利索,但是他愿意学习,做事勤奋,尊敬领导,工资要的低等等,而且新手通常都年轻,活力足有干劲,让他多干点活,多加个班也没怨言!而且新人总是有新的思维点子,还确实可以为团队注入年轻的活力!反而等成了标准的老员工,这个时候年纪也差不多到中年了,个人发展已经到达瓶颈,在公司的职位也差不多固定了,而且由于在公司的时间长,思维也比较固化,公司想尝试点新玩意,搞点新变革,老员工明显不能适应,而且还会散播消极观点。从这方面来讲,公司肯定是招新人,而不是给老员工涨薪来完成变革!

5,用人单位拒发工资

楼主,我必须冷静告诉你,你可能必须接受对方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会面临2倍工资补偿,但是是你不愿意签,他们是可以免责的。你的请假也确实太频繁,所以你还是检讨一下自己,重新开始吧。我日常负责劳工,知道这种事情你无法如愿,所以,将实话告诉你。有些人不负责任让你去告,只会浪费你的时间,让你受到挫折。话话不中听,却是事实。楼主可以看看我其他的回答,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建议你去劳动仲裁的!
广东胡律师:你们这个不存在耍赖不耍赖的问题,作为劳动者你有请假的权利,不过就是理由要充分,单位也不能随意的就乱扣你的工资,你可以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不过因为你的职业特殊,你最好还是跟单位协商好。单位拒发你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薪酬的,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就发工资是违法的,可以到相关本门反应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5)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不能。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除非用人单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给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扣除标准也要按第16条的规定),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1、“我这种情况还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要回工资吗?”:可以。找培训中心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或是提起劳动仲裁,建议你直接提起仲裁,因为你和单位之间关于你是否员工、工资数额有争议,找劳动监察大队可能没有效果。  2、“要怎么做?”: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带上你的身份证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3、“我没有签那个苛刻的协议,我有必要遵守请假就要倒扣我工资的苛刻规定吗?对方耍赖,那么我也可以耍赖吧?”:  (1)不是因为你是否签了才有遵守的“必要”,而是规章制度如果不违法你就应遵守:符合法律规定制度的规章制度,不管你是否签了那协议,都应遵守。  你单位的协议,剥夺了员工正当合法的请事假的权利,属于违法,你可以在仲裁时请求不能按该协议扣除你的工资。  (2)但实话说,你的请假实在是超出应有权利范围了。  (3)法律不会支持“对方耍赖、你也耍赖”的:不管是谁违法,法律都会依法制裁。  4、关于你的请求:  (1)如果一直没有签定合同,你可以索要自2009年5月13号至解除合同时的每月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请求补交。  (3)5、6月份工资扣完后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索要5、6月份的工资。  (4)你请事假经批准的时间:不得扣除你的工资,可以在仲裁时索要;但以后你“6月7号我又有事要请假一周”只是口头同意的:如果你无法证明对方同意请假的,可以扣除你的工资,但扣除后,你的当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将“对方给你回复说你自动离职你没有上过课,我没有聘请过你!的话留好,可以作为你是员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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