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保留。既然农民进城,土地不会被收回,那么遇有土地征收时,有没有补偿呢,农民进城和落户城市是两个问题,不可统一而语,也就是当时情况下,农民进城落户分落到哪一级的城市,对于全家进城落户后土地被征收的补偿,从道理上讲,应该略少于户口在农村的农民。
1、农民进城落户了还能有地吗?
农民进城和落户城市是两个问题,不可统一而语。农民进城打工,买房或租房在城市安了家,但户口仍留在农村,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事情。这种情况,其在农村的宅基地,以及所承包的土地,仍然保留,如果因上学,当兵,在城市安排了工作,并携老婆孩子将农村户口转出,落户到城市。这种情况按现在政策,宅基地应该被收回,只是上面的住房,属私有财产,可以保留。
又因地随房走的政策,故宅基地收回时间可延迟到房子倒塌之时,至于所承包耕地,因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如果其走后,村里仍有家庭其他成员存在,如父母、弟兄、姪子等继续承包。如其走后,其家庭绝户,耕地也将收回承包权。如果仅仅是户主一人户口落户城市,而媳妇孩子户口仍在农村,其家庭承包土地及宅基地不变,仍保留,。
2、农民进城落户承包地收回吗?被征收有补偿吗?
首先可以肯定地回答,农民进城落户,其在农村的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在以前的《土地承包法》中,对农村进城落户土地是否收回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界定,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举家迁入小城镇,如果农民乐意,那还是可以继续种地或者进行土地流转的,
而对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法规定,“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如果全家迁往地级以上城市成为城非农户口,必须交回土地,但是不管交回土地还是收回土地,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投入,应该获得相应的补偿。也就是说,当时情况下,农民进城落户分落到哪一级的城市,
但是,2018年底修正的《土地承包法》,对以上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指出,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民进城落户不分哪一级别,对其承包的土地,如果不方便不和,”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只要农民不愿意交回,那就可以不交回,完全自愿,并且交回或转让都是有偿的,不交回和转让,可以和其他农民一样进行土地流转,获得流转费用。
所以,按新的政策,不管农民举家迁入哪一级的城市,其在农村的承包地在本承包期内,都不会被收回,大家也知道,本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所以,这个期限还是相当长的,而再延长的30年到期,如果国家不再出台延长政策,那么承包权就丧失了。既然农民进城,土地不会被收回,那么遇有土地征收时,有没有补偿呢?答案也是肯定的,补偿是肯定有的,
因为你在本承包期内有土地的使用权,遇有土地征收时,起码要考虑到你在本承包期内可以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按照剩下的年份,对你进行补偿。但是,至于对农村户口的安置补偿,因为你已经成为非农业人口,这个补偿就没有了,所以,对于全家进城落户后土地被征收的补偿,从道理上讲,应该略少于户口在农村的农民。但补偿办法在各地并不是固定的,具体怎么补,补多少,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并且在合理磋商的基础上决定,
3、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保留吗?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还可以继承吗?
以前,在一些农村地区,只要农民户口一迁走,村里面就以村规民约的名誉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实际上,村里面无偿收回进城农户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行为是非法,农民遇到这种情况,应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保留,为了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进城安家落户,加速城市化建设,国家早在2014年(国发)25号文件中就提出,要维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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