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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增值税专用票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对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从这两个复印件里你可以获得下列信息: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基本户的开户行和账号、经营范围。如果是对对方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必须要对方名称,有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的也要提供,没有的可不需要。

开增值税专用票需要什么资料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否则无法正常抵扣税款2、有的销售方还会要求购买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可以向销货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用来抵税,只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3,到国税局去开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税务登记证副本。(2)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税务登记证副本。(3)代开通用机打发票:①《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每日申请代开通用机打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累计超过10万元的,提供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

到国税局去开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4,去国税局开专票需要带什么

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印模注意事项:1、对经营数额较大、用量多、财务制度健全且诚信纳税的,可采取批量领购方式发售。2、用票单位交回旧的存根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留存,再允许用票单位领购新的发售方式。3、用票单位在领购时,应当提供前次领购存根联,由税务机关审验旧存根后,存根由用票单位自行保管,审验没有问题再允许领购新的发售方式。
窗口认证发票的正常流程是,窗口应出具认证结果通知书,注明此次认证发票份数,其中认证通过若干份,无法认证若干份,并附有认证结果清单,但事实上通常遇到认证通不过的发票,窗口就不予保存其认证结果,直接退回纳税人,由购方纳税人自行与销方协调处理;因为只要有认证结果的,无论其认证相符还是不符,都需由购方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而不保存认证结果,则可由购方将发票退回销方,由销方以开票有误购方拒收发票的理由提出红字发票申请。

5,增值税发票专票开具需要什么资料

首先问客户要一份开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纳税人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注意:以上信息必须是税务局报备过的,一般要求开赠票的客户都懂)。  其次,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话,你就应该有一台自己的开票专用电脑和专用打印机,并且有开票操作软件,只需打开软件按照提示填写客户开票信息以及货物数量、金额、日期就可了。  如果你不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开普通增票。不过你可以到税务所代开,但是手续比较复杂,而且只能开抵扣率为4%的增票,(普通增票抵扣率为17%)。  需要戴上你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发票专用章、客户开票信息、与客户的合同(注意: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对方提供资料税务登记号;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帐户;地址及电话;目前,不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对向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在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不需要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6,营业执照开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要求

根据2016年5月25号税总发〔2016〕7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18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开专票现在已经不需要营业执照。营改增后,应税行为的购买方在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具体要提供哪些信息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对此作出了明确。  通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 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那么,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相信不少试点纳税人还不是特别清楚,以下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基本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统称应税行为)时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应税行为时,应向作为购买方(不含其他个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出租或销售不动产的其他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为其他个人的;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以及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行为除外。  需要指出的是,在增值税应税行为即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售行为发生后,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购买方(不含其他个人)的法定权利;而开具(依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是销售方(含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其他个人)的法定义务,其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什么材料

开具增值税专票,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付款方的单位名称2.付款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付款方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4..付款方的注册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的填开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 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1-2所示。 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1-3所示。 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 (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红字专用发票填开方式 在发票填开界面中,点击“负数”按钮时,新增两个选择菜单,一项为“直接开具”,另一项为“导入红字发票通知单”,界面如3-1所示。企业可通过上述这两种方式填开红字专用发票。 3-1负数发票开具方式 ● 直接开具方式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如3-2所示。 3-2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 说明: 1、通知单编号是在税务端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时自动生成,共16位,其编码规则为:第1-6位是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第7-10位是年份月份,第11-15位是通知单顺序号,第16位是校验位。 2、通知单编号必须输入,否则无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且需要输入两遍,输入后以密文显示。若两遍通知单编号输入不一致或输入的通知单编号不符合编码规则,系统会自动提示“录入错误,请核对通知单编号后准确录入”,此时需重新正确输入。 3、如果企业仍持有不符合上述编号规则的旧通知单,则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需按下述方式输入16位编号,其规则为:编号前十位固定为1234569911,后六位为旧通知单编号的末6位(若旧通知单编号超过6位,则取其后6位;若不足6位则前面填0补齐)。 【第二步】在窗口中输入两遍通知单编号,若通知单编号正确且两遍号码相同则激活“下一步”按钮,继续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会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3-3所示。 3-3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第三步】对于通知单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第一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如3-4所示。继续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并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3-5所示。 3-4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3-5负数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种情况:若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或根据通知单情况无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如3-6所示,系统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发票库没有找到相应信息”。继续点击“确定”,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需要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通知单编号。 3-6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时的确认界面 【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说明: 1、一张通知单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如果输入的通知单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专用发票,则在输入通知单编号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提示“您输入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号已经使用过,不能重复使用”。 2、对带有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相应红字发票时,若数据库中有蓝字发票信息,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并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中。例如,开具一张带10%折扣的蓝字发票,如3-7所示,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前原价,折扣行记录的是对3行商品折扣掉的总金额和税额。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时,票面显示如3-8所示,票面中不再显示折扣行,而3行商品行均记录的是折扣10%后的单价、金额和税额。 3-7带折扣的蓝字发票 3-8带折扣的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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