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核心税是

增值税.

我国的核心税是

2,我国的核心税是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税。

我国的核心税是

3,课税是什么意思

kè shuì 课税 (1).赋税。 (2).征收赋税。
通俗的说,课税对象就是指针对什么征税。如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产品、应税劳务等,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就是饭店、旅店、出租等等,个人所得税的行税对象就是个所取得的收入等。

课税是什么意思

4,我国为什么以商品课税为主体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流转税和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收模式。
商品课税的税种较多,主要有国内产品税、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税种。同其他税类对比而言,商品课税 有课征普遍;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计征简便的特征。

5,什么是商品税

所谓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在国际上也通称为“商品和劳务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四个税种。 还有一种理解是将商品税等同于消费税,一般只对一部分特定产品征税,在我国主要是对汽车,烟草,酒类等产品征收消费税。 一般来说以第一种理解 商品加价率=(商品销售额-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成本*100%

6,我国现行流转税制中的核心税种是 A增值税 B 营业税 C资源税 D

一、单项1、A;2、C;3、B;4、D二、多项1、ABC2、Acd3、BCD4、BD5、abc6、cd7、abcds8、acd
c,营业税是在流转环节依据营业收入征收的,多流转多征,少流转少征,因此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增值税是有进项抵扣,仅对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在特定环节一次性征收;关税是在报关或进、出口时征收的。所以应当是c。

7,什么是商品课税

我国现行税收制分为流转课税、所得课税、资源课税、财产课税和行为课税五大类。 其中流转课税(又称商品课税),是指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商品课税的特点是以商品价值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商品流通是复杂的,国家在制定商品税制时,必须考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考虑税收收入,考虑征管的便利等,诸如下列问题:1.课税基础或课征范围是选择几种消费品,还是包括全部消费品,抑或包括消费品与资本品?2.课税对象应包括哪些商品?课税标准是课税商品的销售总收入,还是从总收入中扣除某些项目后的销售收益?3.课征环节是放在产制阶段,还是放在批发阶段或零售阶段,更或是放在一切交易转手之间?4.课征方法是以企业为单位,就其一定时间内课税商品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总额课税,还是分别各种不同的商品在其产制、批发、零售或进出口等阶段,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环节课征?这些问题的选择,决定商品课税的类型。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无数种商品和劳务形式,每一种商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无数次流通。对流通过程中的商品进行课税,首先应该研究商品的性质及其用途、流转环节等,以便确定课税基础、课税对象、课征环节、课税标准和课税方式等问题。只有确定了课征范围,才能确定是对全部商品课税,还是只对部分或特殊商品课税;只有确定了课税对象,才能确定课税的商品和课征标准;只有确定了课税环节,才能有选择地对停留在产制阶段、批发阶段或零售阶段的商品课税;也只有确定了课征方法,才能使征纳双方及时、准确地保征税款的上缴。要正确建立商品课税制度,必须研究商品课税的类型。 根据马斯格雷夫的观点,商品课税分为13种形式。 商品课税的类型表12-267# 商品课税制度,历经几百年的改革完善,至今大体有商品税类型表中的13种形态。 可从横向和纵向方面分析商品课税类型表。从横向看各种税的不同课税基础:第一栏是以全部消费品为课税基础;第二栏是以选择的某些商品为课税基础;第三栏是以消费品与资本品两者为课税基础。第一栏的课税基础等于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消费部分,第三栏的课税基础等于国民生产总值;第四栏不是指第一栏或第三栏各项最后产品,而是包括每一单位产品在生产和交易连续不断过程中多次运动的总销售额。从纵向方面看各种税的不同课征环节:在单一阶段的课税中,包括产制、批发与零售三个课征环节;在多重阶段的课税中,有增值税与周转税或营业税。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商品课税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 第一,商品课税的范围可宽可窄。因为一个广阔的课税范围比一个狭窄的课税范围能用较低的机会成本产生相同的收入,因而,最广阔的税基应该包括最终销售的消费商品和资本商品,对这些项目课征商品税,在效率方面大致相当于对所得征收的比例所得税或对增值征收的增值税。不过,一般做法是把资本商品排除在商品税之外。 第二,商品课税可以是单一阶段征收,也可以是多种阶段征收。如在美国只采用单一阶段的销售税,在其他一些国家则普遍采用多重阶段销售税。有一时期,营业税或称周转税在西欧十分流行。由于营业税是对产品每个阶段的总销售额或总交易额征税,故只要用一个比较低的税率就能带来大量的财政收入。从政治观点说来,这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特点。但是,由于它是对全部交易额课税,对于那些需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达到消费者手中的产品特别不利,而且它有碍于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因而从20世纪50年代由法国率先用增值税来取代营业税,60年代后许多欧洲国家纷纷仿行,现在增值税已经遍及世界各大洲,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已超过100多个。 第三,商品课税可以采用从量计税也可以采用从价计税。如果商品课税是按每个单位来课征,即每个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的税额是相同的,则这种税的总收入直接与销售量和生产量相关;如果按照价值总额课征一定的百分比,则这种税的总收入直接随着零售价值量的变化而变化。商品课税类型的确定与选择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商品课税形式。但一个值得注意的共同点是,各发达国家都以消费品为课税基础。如美国各州的一般零售销售税。但也不是所有消费品都课税,有许多商品是免税商品,如食品、药品等商品。欧洲国家的国内产品税,都是选择若干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发展中国家课税商品的范围要大得多,有的国家几乎包括所有的商品。课税环节的选择,发展中国家则一般还包括生产、批发环节,发达国家以零售阶段居多。 我国对商品的课税,也是有选择的商品税。虽然增值税的应税商品范围较大,但有较多的免税商品。消费税则只选择11类商品课征。营业税也只有9个税目。关税也有许多免税规定。

文章TAG:我国商品课税核心税是什么我国  商品  商品课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