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什么情况下是按差额征收

非普通住宅满5年的情况下,是按差额征收营业税。但你问的也太笼统了,给不了你最直接打答案

住宅什么情况下是按差额征收

2,差额营业税是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的

"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五年以下非普通住宅将全额收税

差额营业税是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的

3,差额个税什么时候交

每年的1月1日到3月31日,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
2手房交易 如果房产证未满2年 那么就要交营业税 : 成交价-原价=差价x5.5%

差额个税什么时候交

4,营改增后哪些情况可以差额纳税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纳税。不存在原来意义上的营业税差额纳税。而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5,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是怎样的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正数交税,零或负数不交税。 差额征税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6,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

我是这样理解的。差额征税是营业税的概念。增值税是环节抵扣,不存在差额问题。在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中,由于前一段的营改增是在上海北京等个别地方进行,在试点地与非试点之间的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同类型业务的交易,试点地由于已经营改増了所以交增值税,非试点地纳税人还在交营业税,税务总局为了协调这种情况下发了若干文件,其中就提到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问题。现在营改増已进入到第二阶段,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不会再出现上述情况,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协调已失去意义,不会再有了。希望能帮到你。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基本上是按照增值额征税的,用公式表示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的销项税-当期的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期初留底税额
《附列资料(二)》中的数据,为票面税额,《进项结构表》中如果只填金额数据,自动生成的税额就与票面税额不符,会导致与《附列资料(二)》数据比对不符,无法保存, 所以需要根据该发票的开具内容得知其税率,选择对应栏次,按照票面税额,反算金额后填入该表。《附列资料(一)》的第5栏第11列中的数据填到《附列资料(三)》第3栏第1列中。

7,营业税可以差额计税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同的项目开始时间不同,具体要看什么项目,比如说旅游业税收是营业税条例的颁布就开始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自2009年1月1日起以上五个方面的情况可以差额计征营业税,其他则按全额计税。
不会。你不催证的话,一般是10个工作日出证,也就是2个星期左右,具体各地有不同。过户当时办催证的话,一般是48个小时就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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