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时间起申报缴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7 05:15:43
1,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时间起申报缴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是不是只能在36912月份即每个季度末申报呢
各地管理不尽相同,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答复为准。根据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是都地方税务局核定的,一般按季度或者半年缴纳。如果超过期限缴纳,会发生滞纳金的。你说的不存在的问题,可能是软件的设计更不上,详情你应该咨询你的主管税务机关。
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时间
个人观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是在年度的4月和10月申报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在年度的4月和10月申报缴纳。 希望对你有用!纠正一下: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是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是每年的5月20日或11月20日以前。房产税应该是半年申报一次.土地使用税是一季度申报一次,由土地使用者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每年都要缴纳.
4,单位土地使用税是季度申报还是月度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但,这个最好和你们地税担当联系确认下比较妥当。职工统筹---是不是指贵司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是的话,就是直接按照你们江苏省的规定来设定比例的。贸易公司的相关税种及税率:增值税 (小规模:3%,一般17%)企业所得税25% 地方附加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 1% 2教育附加税3% 3地方教育附加税2% 4河道管理1%(按地方不同有差别)各省市规定有不同,如江苏:《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的规定,房产税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因此,自2014年1月1日起,无论金额多少,企业按房产原值计征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均按季度申报,也就是分为1月、4月、7月、11月申报,每期应纳税额应按当年应纳税额的四分之一计算。
5,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有年限的吗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 如您企业已开通网上报税功能,可通过网报系统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未开通网上报税功能,可到地税门面填表申请。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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