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申请表如何填写,开了10000元的发票免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怎么填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20 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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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了10000元的发票免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怎么填
季度税务申报时,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收入额,在“小微企业免税额”收入额X3%填写免税金额。
2,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怎么填啊
应纳税所得额就填1,应纳所得税额就是0.2 ,预计或实际缴纳所得税额就是你当年预缴的税额你好,出口企业免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表格申请比较简单。请问你哪些地方不会填写呢?
3,免税申请表怎么写
申请 XX国家税务局: 我司是XXXX个体工商户,公司注册时间XXXX,系XXXX纳税人。 因(具体原因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写) 财税文件(2001)113号特申请xxxx,望批复为盼! XXXX店名XX年XX月xx日一般都用税务部门的制式“经营减免税申请表”,不用再另写申请报告。如果要写,给你个范本:减免xxx税申请xx地(国)税局:我单位(或我厂)于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座落在什么地方,主要经营什么产品,有职工多少人。自成立以来,经营成果一直不好,某年亏损了多少,近年来由于什么原因,使我单位的产品严重滞销,截止到什么时候产品的销量只有去年同期的多少,职工己经多长时间没有开过工资,经营十分困难,为使我单位早日度过难关,恢复生产,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免除某年某月的什么税金。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4,刚接触小规模不知道怎么填增值税减免表
1、达不到起征点的,填第8栏。2、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也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单元格为灰色无法填写?解决方法:纳税人未正确操作。填写该表的正确操作是,点击该表【新增】按钮,系统会弹出填写对话框,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填写相应数据。免税是国家政策,不是税务局想免就免,不想免税就不免的,所以没有必要低三下气。但根据政策规定,免税商品、货物在免税前必须由纳税人提出免税申请,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报市级局备案,纳税人取得免税资格,才能免税。这就是说,尽管国家免税,但纳税人要事先申请取得资格,在取得资格前的应当不免税。你可写出申请,填报免税的审批表报主管税务机关即可。至于批不批,是税务机关的事。在免税上不是送礼就办、不送礼就不办的事。国家政策,它能不批吗?只是个程序、手续问题。检测报告是指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是质检部门的吧。
5,免税申请怎么写
减税、免税申请书写作技巧 减税是指从纳税人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纳税人全部税款。减税、免税申请书是指需要办理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义务人向有减、免税审批权的税务机关报送的有关减、免税事由的书面申请材料。 【技巧】遵循申请书的常用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3部分。 1. 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 2. 称谓。 顶格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 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减、免税申请书的写作要求有以下两点。 1. 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减、免税申请书的理由有:政策性减免、社会减免、灾情减免、企业因经营困难申请减免等。 2. 必须如实填写表格所列各项内容。 纳税单位减税、免税申请书由填表说明、封面、正文组成。 1. 填表说明。是税务登记机关对表格所列内容中有难点的名称或内容加以解释说明的文字。 2. 封面。包括编号、申请单位、申请时间3项内容。 3. 正文。包括纳税单位基本情况、生产或经营业务范围、申请减、免税前一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等事项。纳税单位基本情况由纳税单位全称、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等组成。
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写
原发布者:百好网店附件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1.增值税105表保存时提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小于或等于本期应抵减税额,且应等于主表23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解决方法:一般是由于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没填造成。该表供当期有减免税的纳税人填报,简单点说,主表第8栏或第23栏有值,则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类似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也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单元格为灰色无法填写? 解决方法:纳税人未正确操作。填写该表的正确操作是,点击该表【新增】按钮,系统会弹出填写对话框,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填写相应数据。 3.增值税105表打开只有附表一,其他报表无法打开? 解决方法:选择浏览器兼容性视图。
7,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
“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调查范围 1、企业范围界定。所有法人企业,都在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和未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 2、减免税概念界定。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2010年减免税调查中,还包括了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税式支出。不包括出口退税。 3、 减免方式界定。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4、税种范围界定。此次调查只涉及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包括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二、表列项目解释 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2、“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3、“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 4、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其中“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含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等,已审批,但当期实际未退库(或抵减)的,不统计在当年。 5、“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时间”,指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税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年度为2001年起,而某纳税人从2005年开始享受这项减免优惠政策,则在该栏应填“2005年”(不填月份)。 三、填表方法 1、《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由所有法人企业纳税人分户填报。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2、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时,应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并根据所享受的具体减免税政策,逐项计算、逐项填报。首先,应确定所涉及的减免税税种;其次,确定该税种下所涉及的减免项目大类和小类,以及具体的减免税政策文号和减免代码;最后,根据具体减免税政策规定,计算后填报。 如某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填报时,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下分行逐项填报。 不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须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两项,其他项目填“无”,将《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3、《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只须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填写相关的减免代码,不须填写具体的文件名称或文件号。 4、《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对目前实行的减免税政策进行了列举,并在有关税种下分为若干减免税项目,供计算填报时参考。同时在每个税种下都设置了“其他税收优惠”项目,以备补遗。如果企业所享受的减免税政策未被列举,请将该减免税额填入相关税种下的“其他税收优惠”项目。 四、征前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为便于对征前减免税额的计算,现列举一些基本计算公式,供参考。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正常征收时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 2、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时 减征税额=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同行业税负率(或全省平均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0时无意义。 3、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4、其他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3)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一般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二)消费税 1、从价征收 减免税额=销售额×税率×减免幅度 2、从量征收 减免税额=减免数量×单位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缴所得税额×减免幅度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所得,企业应按照25%或其他适用税率,一律转化为减免税额后填报。鉴于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业甚至按企业下发的,难以一一把握,难以给出统一的计算公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四)营业税等地方税种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减免税额=应缴税额×减免幅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减免税额=减免计税依据×适用单位税额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计税依据×(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请采纳。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3、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7行≤第6行。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11、第1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4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第16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15、第1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4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6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16、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9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50%(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4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6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50%(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数额”)上述第18至20行,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一致的,按《通知》填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不一致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规定计算填报。即第9行或14行或16行与第18—20行关系不成立,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分配比例=分配税额计算关系不成立。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元)行次 项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1 一、据实预缴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实际利润额 5 税率(25%)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税 ———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13 税率(25%) ——— ———14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2行×13行) 1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18 总机构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19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20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21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22 分配的所得税额(20行×21行)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 会计主管: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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