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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块土地拆分成多块转让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楼主你好!应按拆分成多块,分别计算其土地成本增值情况计算土地增值税。

一块土地拆分成多块转让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2,营改增后转让旧房产涉及税收如何计算

方法一、旧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按照评估折扣法;方法二、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按照发票计算加计扣除法;

营改增后转让旧房产涉及税收如何计算

3,如何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地价、开发成本分别为500万、1500万元,开发费用为(120-10)+(500+1500)×5%=210(万元)税金5000×5%×(1+7%+3%)=275(万元)加计扣除费用(500+1500)×20%=400(万元)扣除项目合计500+1500+210+275+400=2885(万元)增值额5000-2885=2115(万元)增值率2115/2885=73.3%适用税率40%应纳土地增值税2115×40%-2885×5%=701.75(万元)
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50%,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40%。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5%、15%、35%分别对应30%: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如何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4,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由于旧房扣除项目的变化直接关系到旧房土地增值额的确定,也会影响旧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现就转让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一、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的规定,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二)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即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也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实际上包含了《条例》中第六条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两部分):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发票所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的年数):三是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转让旧房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上述四税及附加均必须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三)转让旧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二、转让旧房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转让旧房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可按下列方法进行:(一)确定转让旧房的应税收入;(二)确定转让旧房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三)计算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额;(四)计算转让旧房的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五)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5,卖房子的增值税怎么算

卖房子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不超过50%的部分,税率30%;超过50%~100%的部分税率40%;超过100%~200%的部分税率50%;超过200%的部分60% 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土地增值额的大小,取决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素。对这两个因素的内含、范围和确定方法等,税法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税法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其中: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转让已使用过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但是,对纳税人因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所发生的评估费用,则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其中: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由于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因此,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出售旧房及建筑物(二手房),首先按评估价格及有关因素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再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步骤是: 1.计算评估价格。其公式为: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率 4.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5.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速算扣除数:30%档是0,40%档是5%,50%档是15%,60%档是3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规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准执行。即,“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x税率;附加税=增值税x 税率。拓展资料:1、交契税时,计税成交价扣除增值税;2、出租房产时,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扣除增值税;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4、个人转让房屋的应税收入扣除增值税,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5、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扣除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在计算转租所得时扣除其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6、已免征增值税的,不再扣减增值税额。7、非北上广深地区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8、北上广深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9、增值税附加税缴纳规定(营业税也缴纳,且比例相同):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附加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x税率,若增值税税额减少,附加税税额也会减少。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词条 增值税_
土地增值税个人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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