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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自建不动产如何纳税

按收入额交5%营业税,再按营业税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年底汇算清缴一起算。

转让自建不动产如何纳税

2,房地产公司将自建自用的房屋一部分出售该怎样缴税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自建自用的房屋属于固定资产,出售时缴纳营业税,前提是会计上已经把该房屋作为固定资产来核算

房地产公司将自建自用的房屋一部分出售该怎样缴税

3,自建自用住宅销售税费

城镇土地不许买卖,地上附着物也就不能买卖,私自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您好 首先 住宅是不能注册公司的 然后 发票丢失了不是还有房产证吗?

自建自用住宅销售税费

4,自建房销售如何交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自建行为应视同发生了应税行为,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为自建房权属所有人。因此,自建房销售时,由房东即卖方缴纳建筑业营业税。按照现在房产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缴清二手房交易有关的税收,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单位自建房屋,应按建筑业交纳3%营业税;如果是销售给单位职工,还要按销售不动产交纳5%的营业税,两方面的营业税一个都不能少交税。

5,纳税人自建楼房销售行为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对于自建建筑物后销售行为,要分自建和出售两个环节计算缴纳营业税。   一是自建中发生的劳务应税行为,比照当月或近期提供的同类劳务的平均价格或者按照计税价格确定应纳税营业额按照 “建筑业”税目3%税率进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当然,我们在此必须注意强调自建是指建筑业纳税人自己建造。如果纳税人是找的建筑公司进行建造的,那么也就不属于自建行为,而属于委托建筑行为或者代建行为,也就不需要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二是出售自建不动产行为,以出售建筑物的价款为应纳税营业额,按照 “销售不动产”税目5%税率进行申报缴纳营业税。
自建房销售要按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交纳两次营业税

6,自有房产对外出售如何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自建房产自用、自建房产对外销售、自建房产对内销售的纳税规定。(1)根据营业税有关规定,自建自用的房屋则不征营业税。(2)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涉及建筑与销售不动产两个应税行为,所以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3%),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5%)。(3)自建住房后又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3、销售不动产时有折扣的营业额计算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016号)文件4、销售购置的不动,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016号)文件(二十)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3000000*0.0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费-营业税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借:应缴税费-营业税贷:银行存款应该还有契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其实你应该做固定资产清理工业企业销售不动产,可以这样的账务处理1、将待出售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2、转让不动产计提营业税及附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缴税费—营业税 应缴税费-营业税附加(应交附税)3、收到出售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4、过户发生的其他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经过上述处理,如果固定资产清理为借方余额则为资产处置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如果固定资产清理为贷方余额则为资产处置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最后,当你取得营业外收入时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发生损失时,如果你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并已提足折旧,则可直接在税前列支,否则,你要到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做一个专项审计,并到税务部门备案,这样才可以税前列支。

7,个人出售自用房产如何纳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的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自用房屋房产税的缴纳的计算方法: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对于以上单位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房产税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 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房产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包括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以及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而架设于房屋外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的成本不纳入房产原值中。财税[2010]121号进一步明确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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