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公司在当地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请问我公司如何

居然是 代理公司帮你们出口的, 那一整套的单据都由代理公司出, 都以他们的名义. 因为出口单据要单单一致的,也就是说 提单,装箱单,发票的公司抬头都要一致的, 否则客人没有办法清关.还有结汇的时候也是代理公司去结汇,到时候他们扣除了他们的费用之后再把钱给你们.你们相当于是把货买给了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和客户做生意.
你好!对你们来说形式上其实是内销,在税务局,海关那边记录也是如此,你们只是把货物卖给了代理公司,由他们出口,所以走账的话都是记内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代理公司在当地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请问我公司如何

2,委托出口必须办理什么手续

实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由委托方办理退(免)税手续。 一、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以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二、受托方在出口货物报关时,在报关单的填列上,应注意“经营单位”为受托方, “发货单位”为委托方。 三、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商品发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因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延期申报的,委托出口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第四条规定办理。 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对代理出口企业未按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审核有误的,一经发现将函告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按内销征税。

委托出口必须办理什么手续

3,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申请的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同时,还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文物,凭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料件;书刊,凭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名人字画(只限近代、现代),凭文化部的批准件;黄金白银(不含饰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专利、诀窍、传统技艺,凭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情况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出境。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审核填表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4,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办理代理出口证明的方法如下: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百练会计教育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5、代理销售明细帐;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5,请问如何办理出口许可证

办理申领出口许可证的基本程序是:  一、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申请的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  同时,还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  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  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  文物,凭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料件;  书刊,凭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名人字画(只限近代、现代),凭文化部的批准件;  黄金白银(不含饰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  专利、诀窍、传统技艺,凭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情况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出境。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  (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  (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  二、审核、填表。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三、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四、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申领出口许可证应提供的文件和材料(一)各类进出口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1.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3.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4.非外贸单位(指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下同)申领出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5.第一次办理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6.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出口申领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各地在办理时可能还会有一点不同,具体在办理的时候再咨询清楚就可以了。

6,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证明

办事单位 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级国家税务局(办税厅)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或流转税科; 办理条件 凡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有出口经营资格的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和特定退(免)税企业。 办理程序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受托企业向其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代理出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协议注明由委托方收汇的除外。 3.代理出口协议。 退税机关对上述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将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二)补办报关单证明: 出口企业因遗失等原因需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在货物出口后90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提交申请报告,主管退税机关核查有关电子信息和已退税数据,确认未退税的,可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 (三)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出口企业因商品退运需办税务证明的,须向主管退税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等资料,主管退税机关核查相关电子信息,确认未退税的,可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如已退税,应在追补已退税款后,再出具上述证明。 (四)进料加工业务单证办理 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的办理。 (1)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外贸企业,需凭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向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业务”备案登记。 (2)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 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扣抵。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的办理。 (1)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履行每份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进料加工业务的申报,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应同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申请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海关核销之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被海关收缴之前,需持手册原件、《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五)来料加工业务单证办理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六)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企业对已往外汇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因故遗失需办《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应向退税机关提供报告、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发票等资料,退税机关和对有关信息,确认未退税的,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办理时限 对已受理的出口企业退税申报,除单证或信息不齐外,当月必须审批完结、办理退库手续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事纪律 严格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礼貌服务
如果你司具有进出口权的话,可以到外经贸局去申请出口退税,用你司自己的报关单核销单去报关,报关完毕后核销了,拿着报关后退下来核销单去外经贸,就可以退税了。 如果你司没有进出口权,则要找一家进出口公司,用他们的名义出口,即一他们为发货人,退税后的金额打进他们的帐户,他们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再把剩下的退税款给你司!
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国税局

7,出口货运代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接单(接受货主委托)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二、订舱 1、缮制海运出口订舱委托书:出口单位应以书面的方式提供包括货物详细的情况、卸货地点、装运数量、起运日期等内容的有关托运货物的单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三、保险 以CIF价格成交的出口货物,一般应由出口方保险。对保险险别的选择,必须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货物的包装情况,货物的运输方式、航线、港口和卸货港的损耗情况等具体考虑。不仅使货物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而且能节省保险费用的开支。四、报关 1、报关单证 :首先要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委托书”由我方负责代理出口单位报关。同时应随附下列单据。 ①外贸管理部门签发的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 ②装货单。 ③发票一份。 ④装箱单一份。 ⑤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 ⑥出口外汇核销单。 ⑦出口货物退税单。 ⑧商品检验证书。 ⑨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贸易合同产地证明等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②、③、⑥、⑦是每批货物申报时必须随附的文件①、④、⑤、⑧、⑨是否随附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报关程序 ①由货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②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③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④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更改单,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⑤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⑥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五、集港 在磋商完舱位后就可以向所订船公司申请调箱,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出口货物发运到刚区内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便装船作业。如果需要进行产装的,则需提前声明以便我方安排车辆运输。对危险品、重大件、冷冻货或鲜活品等需要使用特殊运输工具、起重设备和舱位的,应事先联系安排好调运、接卸、装船作业。 六、装船七、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正本:以传真的形式,让货主确认提单内容并签字认可。 到船公司取回正本提单(目前我国口岸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首先落实运费再由船公司的各管辖部门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①预付(FREIGHTPREPAID) ②到付(FREIGHTCOLLECT) 2、陆运费 ①订舱 ②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内陆运输费用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商检、动植检、熏蒸、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等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1、货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十一、 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1、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②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③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④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复印件⑤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①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5000--10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②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 货物运输代理,有些是中间商就是自己没有船或者飞机的 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都是货代。职责是,把委托者委托的货物,通过制定的运输途径,从一地运往另一地,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从而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的公司。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货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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