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税收管理规范化

税收管理规范化就是 建立规范化税收秩序,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既是现代税收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包括六个方面: (一)执行税收政策要规范 (二)税收征管制度要规范。 (三)税收执法程序要规范。 (四)税收执法文书要规范。 (五)税收纳税检查要规范。 (六)税收执法监督要规范。
税收管理证明是当纳税人对已经纳税的资产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该资产是免税的,无法提供完税凭证时,由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出具税收管理的证明,供纳税人提供给外汇管理机关。

什么是税收管理规范化

2,税收征收管理与纳税服务是什么岗位

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对税收工作实施管理、征收、检查等活动的总称。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  征管法在授予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同时,也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的重要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都有责任搞好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工作。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是指规范( )有关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等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总称。】a、b、c、d.

税收征收管理与纳税服务是什么岗位

3,税局要如何才能为企业调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

根据全国纳税服务规范的规定:您是需要申请的,并提供以下【报送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2 份。(3)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 的证明材料。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要增购专用发票,该如何办理? -------------------------------------------------------------------------------- 你这情况有两种方法,不知道你们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么版本的?十万元版的?万元版的?还是千无版的? 1.用完了马上到税务局申请购买即可. 2.如果这样麻烦,可以将发票的开票限额的版本改成大一点的,比如说千元版的可以改成万元版的,这样开起来的话就可以开少一点. 如果是万元版或是千元

税局要如何才能为企业调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

4,税务局的纳税服务是做什么的

税务局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其纳税服务包括: 1、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导; 2、为申报纳税和涉税事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3、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纳税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4、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等等。
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国税总局专门设立了纳税服务的机构,省国税局有纳税服务处,市国税局和区县国税局有纳税服务科。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其包括: 1、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导; 2、为申报纳税和涉税事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3、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纳税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4、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等等。

5,如何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处理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必须在在税收工作中坚持执法与服务的“相辅相成,二者并重”的原则。应一手抓税收执法,一手抓纳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增强法治理念,严格执行税法  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严格执行税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治税不仅是“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对税务机关而言,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自我革命”。“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严格税收执法,还必须正确认识依法治税与组织税收收入的关系。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一要加强礼貌服务。二要严格执法,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某一纳税人的特殊宽容,就是对其他纳税人利益的损害,也是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直接破坏。三要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把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在普遍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企业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四要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一窗式、一条龙”办税,尽量简化程序和手续,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的效率损失,降低纳税成本。五要鼓励基层税务机关改革税收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手段,优化税收征管制度。  (三)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监督机制 在税收工作中,为保障执法与服务两大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功能的发挥,必须建立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一要落实公开办税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按法定权限,将执法与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和任务。三要明确工作规程。四要构建科学的考核机制。加强和量化对执法和服务的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五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失职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纳税执法

6,关于提高税收遵从度的几点思考

(一)推行业务流程改造,提升征管质效坚持以面向纳税人的流程为导向,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为核心原则,建立符合税收信息管理规律的涉税事项处理主流程。重点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集中办理“咨询、受理、审批、回复”基本活动,真正实现办税服务厅“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增加授权办税大厅前台人员,进一步推进涉税事项流程改革,实现提速增效,全新打造“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即时(或限时)办结、后续监管”的一站式涉税事项办事工作模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将业务流程改造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深化应用工作相结合。在“业务服从流程”,统一推行省级流程模板的前提下,求同存异,不断探索与工作实际相符合的业务流程模式,进一步完善征管软件的各项业务规程。(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税务机关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预测、评价,及时发现纳税人的错误,或对于因纳税人疏忽造成的无意过错,进行善意的提醒,使其尽早纠正;对于故意的税收违法,则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给予打击,以提高税收管理的威慑力。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识别、风险量化排序、风险原因剖析、风险应对。通过全面的分析,把影响实现税收管理目标的风险因素识别出来。对识别并认定的风险,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和判定,用具体的数值加以量化,对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针对不同的原因,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恰当地用于相应的风险上。其实质是差异化管理,具体分为三个层面:一是面向所有纳税人的应对策略,即为所有纳税人提供内容全面、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的纳税服务;二是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将纳税人分成不同的纳税人群体,对不同群体采取便捷遵从、帮助遵从、提醒遵从和强制遵从等多元化、系统性、递进式的风险策略;三是对具体纳税人根据其风险程度不同,采取针对性的、具体的、差异化的应对方式。税务机关以有限的管理资源,应对最大的风险,从而获得最高的纳税遵从度。依托省级数据“大集中”工程,完善综合征管软件的“税源风险管理”菜单,随着征管软件后台管理功能不断深化应用,风险特征库不断充实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在预防大企业税源流失风险,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依法开展纳税评估,建立行业评估模型一是评估人员在开展纳税评估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在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问题时,应对纳税人说明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告知其应适用的税收政策,并严格按照税收程序法的要求,对纳税人的涉税疑点进行处理,谨慎使用税收裁量权,做到“少一分不漏,多一分不征”。让纳税人体会到税收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使其权利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长此以往,才能使纳税人自觉对纳税产生遵从性。二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把数理统计、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的手段运用到税务征管中,分行业建立预警模型,对异常数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开展纳税评估,税务征管部门在纳税期之前明确评估出纳税人存在的纳税风险是防止偷税的一种有效办法。要针对具体行业、重点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提高评估准确性,建立纳税评估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评估结果通知纳税人,做好风险预防。(四)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在对纳税不遵从制裁的同时,应加强对诚信纳税人的正面激励,如对当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较高的纳税人,除给予荣誉性奖励外,实施免除税务检查、税收年检即时办理、普通发票实行按需供应等各项激励措施,以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以“借服务行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为理念,以“税收零距离服务”为服务质量方针,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净化税收管理环境为目标,实施纳税人和征税人的互动式管理,提高服务层次,改变原来单纯执法促管理的形式创新服务形式。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税收征管软件为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和征管质效,为纳税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落实提速增效,简化办税流程,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同时也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当然,优化纳税服务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必须依法治税,没有了这一点,任何的尊重和保护都只能是奢谈。
全国联网 发票都进入互联网 只要有人开了发票 税务局 都有记录 谁没有认证 立刻 显示滞留发票 现在金税三期改革 很多财物 不敢偷漏税了 因为 很容易 查到

7,纳税服务规范制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首问责任制【基本规范】(1)首问责任制的业务范围包括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2)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做到及时办理或有效指引,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或者拒绝。(3)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或答复;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涉税事项,应为纳税人进行有效指引;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责范围的涉税问题,向纳税人说明,并给予必要帮助。【升级规范】依托信息技术,对转办的涉税问题实现全程跟踪记录。二、领导值班【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实行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由县税务局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轮流担当,并设置领导值班标识。(2)值班领导负责部门间协调;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接收纳税人咨询或投诉。(3)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填写值班日志。三、办税公开【基本规范】(1)税务机关应公开税务机构和职责、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务政策、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税程序、欠缴税款信息、信用等级为A 级的纳税人名单、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咨询和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事项。(2)对于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不得公开。 (3)省、市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办税公开事项。四、导税服务【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应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快捷的导税服务。(2)办税服务厅应当设置导税台,配备导税人员;纳税人较少、业务量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延伸点可不设置导税台和导税人员。(3)导税人员负责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正确填写相关表格和涉税资料;指引纳税人正确使用自助办税设备。五、一次性告知【基本规范】(1)纳税人咨询涉税事项时,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咨询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资料。(2)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时,对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及内容;对不予办理的涉税事项要说明理由、依据等。(3)一次性告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书面告知。六、免填单服务【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受理涉税事项时,不再需要纳税人填写申请表单,根据办理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或口述信息,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或相关辅助软件,录入纳税人相关涉税申请,打印税务文书,经纳税人核对、修定、补充并签字(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涉税事项。(2)免填单的业务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七、延时服务【基本规范】办税服务厅下班时间已到,工作人员已受理的涉税事项尚未办结,应当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涉税事项办结。若短时间内无法办结,工作人员可先受理,待办结后通知纳税人。八、限时服务【基本规范】(1)对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业务流转的事项,实行限时服务。(2)限时服务的办理事项时限自办税服务厅正式受理之日起计算,涉税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回复。(3)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税务机关要及时向纳税人说明情况。九、提醒服务【基本规范】(1)税务机关主动提醒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告知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或办理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2)提醒服务应以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为前提,具体事项由税务机关确定。【升级规范】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和不同的涉税事宜采取不同的提醒方式。主要包括:书面通知、电话告知以及其他方式。十、预约服务【基本规范】 (1)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与纳税人约定适当的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2)纳税人可采取当面预约和电话预约等形式,预约申请一般应提前 1—3 个工作日约定。(3)预约服务内容包括办理涉税业务、税收政策咨询等事项。(4)税务机关要建立《预约服务登记簿》,对已确定预约服务的,纳税服务部门不得单方面解除。在工作时间内采取当面预约和电话预约的形式提供预约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解除预约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纳税人协商解决,并重新安排预约时间。对超过预约时间而未到场的,视为纳税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5)预约服务的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升级规范】(1)通过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提供预约申请服务。十一、同城通办【基本规范】 (1)纳税人在通办区域内德办税服务厅办理通办业务时,工作人员不得以非本辖区为由拒绝办理。 (2)同城通办区域和业务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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