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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销外管证没带公司章可以吗

不行

注销外管证没带公司章可以吗

2,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批准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因故导致经营终止,经原审批机关批准解散的,在清盘后3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书面申请(注明注销原因,加盖公章);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3商务部门批准企业注销的批复文件,或工商登记注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还需要办,而且得等拿到正式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进出口贸易相关内容才能办,公司只有凭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证这个才能从海关那里办理进出口权,而且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是政府批准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凭证,这两个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楼上纯属胡说。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批准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3,外地注销驾驶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如果是办理注销,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一张到发证车管所《领取驾驶证申请表》填写后一并提交办理注销业务即可,不用带牌照。驾驶证注销恢复申请一、申请材料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四张。4、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二 业务流程领取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三 办结时效:二个工作日(考试合格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领证)
注销驾驶证资格考试: 1、注销驾驶证资格考试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试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注销。 2、根据公安部关于驾驶证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建档后,如果在两年内没有考试通过,报名考试资格作废。 3、超过两年资格考试 的有效期,根据驾驶证考试要求,将自动注销考试资格,报名考试档案材料作废。不用注销驾驶证资格考试,直接报名进行驾驶证资格考试。? 4、在驾校报名培训,提供身份证原件,驾校的教练会乐意帮助学员注销驾驶证资格考试,因为又为驾校增加了一名新的学员。

外地注销驾驶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4,请问外管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啊

我是在北京丰台给外地的一项工程办的,流程如下:1.准备所需材料:合同、税务登记证、公司公章;2.在网上查询当地的地方税务局地址(百度地图上搜一下);3.进到大厅后,先买印花税票(合同额的千分之0.3),贴在合同原件上,然后划销(就是用笔在票面上画上双划线);在合同原件上盖章;复印合同;在合同复印件上盖章;去窗口,跟工作人员说办外经证或外管证即可。注意事项:1.合同:要注明合同额、经营或施工的地址具体到市、经营或施工的起止日期(要是不明确就写办理的当天到此后的6个月,因外管证的期限就是180天);2.税务登记证:要上面的计算机码;3.盖章:原件的印花税上一个,合同复印件的每一页一个加一个齐缝的。4.办理方式:当场办理,最后,他把合同复印件留下,给办理者带走的,是两张一样的A4表。5.到外出地一方的办理事项我没有经手,大概需要一些公司的资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的复制件(注意保证在有效期内),以及合同原件及原地给的两张表。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外出经营是指纳税人到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地税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县(市)经营;临时经营是指纳税人从事的临时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或其他等经营活动。 《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外出经营活动有关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及复印件1份;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示:提供证件及资料需用a4纸张复印,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字。 (三)办理流程 请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注: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批准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5,注销报关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供什么资料

为什么要注销呢!现在报关企业多难办啊! 首先递交材料: (1)注销申请(海关企管领取); (2)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3)所属报关员《报关员注册证书》原件(未注册报关员的企业不需提交)。 海关接受注销申请,审核企业是否有未办结的海关业务→注销企业信息。 企业无未办结的海关业务情况下,一个礼拜就可以注销!
(一)递交单证 (1)注销申请; (2)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3)所属报关员《报关员注册证书》原件(未注册报关员的企业不需提交)。 (二)工作流程和时限 海关审核企业是否有未办结的海关业务→注销企业信息。 企业无未办结的海关业务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提交: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聘报关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请按以下步骤: 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注销与注册登记注销同步进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应向注册地海关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一)关税科出具的税款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二)报关企业所有分支机构的所在地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已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文件(限报关企业注销); (三)主管部门对企业中止、终止、迁址、破产等批复复印件(限报关企业注销,私营企业免提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五)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所有在册报关员证件原件(包括报关员证、报关员资格证及报关员卡); (六)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申请注销报关注册登记和报关员的书面报告(企业和报关员分别出具报告,每位报关员写一份注销证明并注明报关员证号、资格证号、报关员卡号); (七)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自海关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及本人身份证件前来领取《企业办结海关手续通知书》。

6,关于深圳市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你得先去工商局备案,然后再注销国、地税,接着再去贸工局,最后才去工商局。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 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 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 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 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 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律师担任。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 2. 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 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与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 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 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四)清算财产分配 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 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后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 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等),债权 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 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办理。 (五)清算终结 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 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 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并在该等 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 执照。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 终止。 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外汇登记注销预登记1.书面申请(应详细说明企业的清算结果以及外国投资者对清算所得的处置计划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验后收缴);3.到期清算提供企业到期应清算的证明文件;提前清算或需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应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其他情况应提供工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5.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附最近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特别清算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6.注销税务登记证明;7.针对前述材料应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五、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购付汇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向投资方分配剩余资金的方法和依据、实际汇出金额、完税情况等);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3.到期清算的,提供企业到期应清算的证明文件;提前清算或需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应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其他情况,应提供工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5.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附最近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特别清算提供商务(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6.注销税务登记证明;7.清算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8.银行出具的最近外汇账户及人民币账户余额对账单或证明;9.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7,外资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办 需要哪些东西

一、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 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 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 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 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 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律师担任。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 2. 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 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与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 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 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四)清算财产分配 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 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后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 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等),债权 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 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办理。 (五)清算终结 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 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 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并在该等 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 执照。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 终止。 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资讯:网页链接
外资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股东大会决议;(2)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3)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5)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算(包括股东会、或清算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原件;(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外资公司注销程序是怎么样的?(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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