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就是一个单位通过投资已产生的物资或者设备,比如厂房、设备、工具等,所谓物资都是会因为使用或者长久放置而折旧。加速折旧就是不利因素加剧或者增多。希望可以帮到你

什么是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怎么解释呢

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是相对于传统上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折旧而言的一种折旧观念,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为加速其资本投资回收态势,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的一种方式。对在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总额和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在使用初期多计提折旧额,后期少提折旧额,以使所用固定资产磨损的大部分价值能在较前的几个使用期间内收回,保证所耗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早补偿的一种方法。知识延伸:http://baike.baidu.com/view/34283.htm
简单说就是采购固定资产的成本提前转入产品成品中,在销售收入得到体现。1台设备100万元,按直线年限法10年计提折旧,每年只能进10万元费用到成本里,10年才能转嫁完毕;但如果你分5年计提折旧,那么每年能进20万元费用到成本里,5年就可以转嫁完毕;你说是不是能提前收回投资成本呢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怎么解释呢

3,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怎样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二)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1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怎样处理

4,1选择加速折旧法的理由是什么2我们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多存放

加速折旧法主要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而选择的一种可以快速提足折旧会计核算方法。一是指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二是指在既定折旧年限内采取一定会计方法,使折旧额的提取主要集中在折旧前期,在整个固定资产折旧限额内,折旧额逐年递减。其目的是为了符合某些企业的特殊情况,如生产车间使用的锅炉与办公楼使用的锅炉如果型号一样,显然按一样的折旧方法并不符全实际情况。但税务上目前除特殊情况外,只允许按直线法进行计提,企业使用其他方法的,需进行纳税调整。现金留存当然好,可也要注意资金安全。
第一个问题同意一、二楼的看法,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是私营企业,可以多存放现金,但还是要注意安全问题,假如你的企业存、取款都离银行比较远,不方便的话,可以存放四五万现金。假如你的企业是国营的话,可能方不方便你都不能存放过多的现金,要多存放现金都要负责人说了算,还要财政许才行。
你好!选择加速折旧法主要是某些固定资产更新换代比较快,采用加速折旧法能更合理反映企业的损益。如电脑、科技含量高的设备等。但要在税法上承认,很复杂,也很难。须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一般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设备。企业中多存放现金,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跟据你企业的规模自行掌握吧。打字不易,采纳哦!
选择加速折旧法主要是某些固定资产更新换代比较快,采用加速折旧法能更合理反映企业的损益。如电脑、科技含量高的设备等。但要在税法上承认,很复杂,也很难。须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一般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设备。企业中多存放现金,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跟据你企业的规模自行掌握吧。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怎么回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6,加速折旧对企业的影响有哪几方面的影响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年限平均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扼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总而言之,加速折旧法就是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数额,在使用初期计提的多,后期计提的少。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一种方法。它又称递减费用法。它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在期初几年中提取的折旧额高于后几年,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在生产期内尽快得到补偿,其后逐年递减,这并不影响固定资产生产期限内提取的折旧总额,只是在不同生产期年度提取的折旧金额有明显差别;第二,期初几年的利润和税金可能减少,但以后会逐渐增多,加速折旧并不影响利润和税金总额,但现有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企业经营者们担心采用加速折旧后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均采用平均年限法,综合折旧率只有3%至5%左右,由于固定资产折旧率普遍偏低,设备更新困难,阻碍了企业技术的发展,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短缺。

7,我国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有哪些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加速折旧法有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2、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注会
双倍余额,年数总和
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但这并不是指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多提折旧,因为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提折旧,从固定资产全部使用期间来看,折旧总额不变,因此,对企业的净收益总额并无影响。但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摊提较多而后期摊提较少,必然使企业净利前期相对较少而后期较多。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税收效益。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年限平均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自然损耗法(即产量法和工作小时法)次之,快速折旧法最差。这是因为年限平均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扼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因此,纳税金额和税负都比较小、比较轻。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总而言之,加速折旧法就是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数额,在使用初期计提的多,后期计提的少。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一种方法。它又称递减费用法。它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在期初几年中提取的折旧额高于后几年,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在生产期内尽快得到补偿,其后逐年递减,这并不影响固定资产生产期限内提取的折旧总额,只是在不同生产期年度提取的折旧金额有明显差别;第二,期初几年的利润和税金可能减少,但以后会逐渐增多,加速折旧并不影响利润和税金总额,但现有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企业经营者们担心采用加速折旧后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均采用平均年限法,综合折旧率只有3%至5%左右,由于固定资产折旧率普遍偏低,设备更新困难,阻碍了企业技术的发展,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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