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提交质押券

(1) 客户提交质押券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将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现券申报提交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  (2) 证券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向结算公司申报提交质押券。申报代码为“09****”,交易方向为“卖出”。其中“****”为相应债券的后四位代码。  (3)交易系统检查——交易系统根据现券可用余额核查质押券的提交指令,如果申报数量大于现券可用余额,则申报指令无效。否则,申报有效,交易系统在现券可用余  额中根据申报数量进行实时扣减,同时计增可融资额度。当日买入的现券当日可申报入库。现券可用余额=昨日余额+当日净买入。  (4) 质押券的入库——T日日末,交易所将质押券申报数据发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在申报当日日末将相关债券转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同时,该债券余额从客户的证券账户中记减。  (5) 质押库的明细管理——质押库以结算参与认为单位设立,并按证券账户来源分明细记录质押券。

如何提交质押券

2,证券信托债券与质押债券的区别

你应该是想问债券回购中的逆回购方(即把资金借出去)如何盈利的吧,对于逆回购来说其盈利是依靠正回购方(即融资方)回购到期时支付的利息,并且返还本金。在回购交易成交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以债券回购的交易代码区分)和交易利率(交易行情中所示的价格实际为利率)。 并不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债券质押,准确来说是市场上某债券持有者以其手上持有的债券作为质押,向市场其他资金持有者借钱融资。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来说是无风险的,若正回购方到期违约时,是由中登公司(即证券交易的交易清算机构)垫付相关本金和利息给逆回购方,然后对正回购违约者进行限制交易,在违约后的一定时限内未能偿还款项时,中登公司有权处置其所质押的债券,若处置后的款项不足,中登公司还有权处置该正回购违约者证券帐户内其他证券,还有在正回购违约时,中登公司可以对正回购违约者所在的证券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
这个问题很难理解。信托产品的类型有证券类、债券类、机构化产品等。质押债券时指债券被质押,指的是债券的一个状态。兰迪投资回答,求采纳

证券信托债券与质押债券的区别

3,中信证券开展股票质押什么意思

主要涉及的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这是证券公司新开展的一项创新产品。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是指:股票持有者把手中的股票或者有价证券(比如国债、企业债),做为抵押(抵押给证券公司),按一定的证券价值这算比例进行融资(券商给你资金),来获得更多的资金。这是一种短期的借贷行为,一般不高于三年。一般t日申报,t+1日就可以获得资金,这融资期间股票将会被冻结。股票解押:也就是接触质押。也就是投资者全部归还证券公司借款及利息,证券公司解除股票冻结的行为。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网上可以直接办理这类业务。
1、中信证券股票交易上面显示基金市值是指该基金即是基金市值,是指的基金市场价值,也就是流通价值。一般来说净值决定市值,但是两者也存在背离的情况。基金市值是指上市基金在股市上的价值,它随时在变动。基金资产指每股基金实际代表的价值。封闭式基金的市值小于净值,是因为封闭式基金的净值清算要到该封闭式基金结束以后。而开放式基金的市值等于净值。  2、概念简介: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买卖。股票公开转让的场所首先是证券交易所。中国大陆目前仅有两家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前身是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6,630,467,600元。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中信证券开展股票质押什么意思

4,什么是证券质押登记

《二百二十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二百二十四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二百二十五条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物权法》
就是说,之前因为贷款质押需要,把公司拥有的有价证券质押给银行了,现在贷款还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了。不是利空,也算不上什么利好。
因质押合同等申请材料内容违法、违规及其他原因导致质押登记无效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责任,由质押登记申请人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证券质押登记业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券种 收费标准  500 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 1‰收取,超 500  股票  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起点100元  500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收取,超500  基金  质押登记 万份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起点100元  500万元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收取,超500  债券  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起点100元  解除质押 - 免费

5,什么是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啊

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债券所有权并未实际交割。2.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你好,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在我国的实际交易中,债券是质押给了第三方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其中,债券所有权并未实际交割。
打个比如我有债券,缺资金。你有资金却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打算出借资金获得收益,出借资金者当然担心收不回资金的风险。或者收到借钱者的抵押物后自己没法处置。由于上述两种需求的存在,于是就债券回购交易就产生了。我为了满足你的要求,就答应你可以将我的质押物(债券)到一年时,我再回购回来。于是你就不用担心收到抵押物没法处理了。但是你又担心到期我不回购怎么办呢?于是就引入了中登公司,他负责到期结算给你出借的本金和利息,那中登公司就承担了我违约的风险,然后中登公司就引入质押券的折算率等的方式来控制风险,这些书上都有详细解释,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是在中登公司质押,债券还是登记我的名字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债券所有权并未实际交割。[1]实质内容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资金融入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一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两次交易契约行为。两个交易主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人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无论是资金融入方还是资金融出方都要经过两次交易契约行为。[1]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4年10月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活跃国债交易,发挥国债这一金边债券的信用功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的使用权不发生转移,融资方还具有债券的使用权,融券方不能对债券进行处理。
打个比如我有债券,缺资金。你有资金却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打算出借资金获得收益,出借资金者当然担心收不回资金的风险。或者收到借钱者的抵押物后自己没法处置。由于上述两种需求的存在,于是就债券回购交易就产生了。我为了满足你的要求,就答应你可以将我的质押物(债券)到一年时,我再回购回来。于是你就不用担心收到抵押物没法处理了。但是你又担心到期我不回购怎么办呢?于是就引入了中登公司,他负责到期结算给你出借的本金和利息,那中登公司就承担了我违约的风险,然后中登公司就引入质押券的折算率等的方式来控制风险,这些书上都有详细解释,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是在中登公司质押,债券还是登记我的名字和这种融资方式相近的是买断式回购交易:买断式参与者主要是商业银行间交易,就是出借资金者(你),不担心质押物的处置问题,要求取得债权所有权,这样你可以再去抵押或者自己留存做其他用途。这种方式增加了债券的流动性。当然这种出借资金者的主要目的还是获得收益,至于得到债券后取得的其它收益并不是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使他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基于这个目的,所以出借资金者还是希望我能把债券回购回来。所以这里还是有一个回购的概念。如果融资方的目的既要得到资金,又想最后拥有该债券,所以这也需要一个回购的交易,融资方同样担心对方到期不交出债券,所以又引入了交易所和同业中心等部门负责控制其中的风险。提示一点,这种交易的债券,在回购前,其所有人是属于出借资金方的。我估计理解这个意思,书上的好多问题应该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如果这样你的思路还是不能理清的话,可以补充你的问题,我继续给你介绍。

文章TAG:质押券是什么质押  是什么  什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