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保险公司拆分业务组建PIC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保险公司。不可理解的是...指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公司通过分立或合并解散,人寿保险合同不受保险公司、后续分立解散的影响。
1、保险与客户资源管理办法第85条保险公司由于分立、合并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公司解散。保险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第八十八条人身保险业务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身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至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与其他公司保险公司无法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人保险公司接收。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2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主席吴定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保护投保人利益,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九十七条,制定本办法。
2、用人单位 分立合并转让的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继任单位承担责任。1.《工农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由承继单位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继任单位应当通过当地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2.原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继任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3.原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继任单位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姓名、住所登记,继续缴纳职工相关工伤保险费,办理工伤认定,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原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原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继任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项目和标准。
3、...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司,除 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对还是错...本题正确答案为: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五条:保险公司由于分立、公司章程规定的合并或者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除保险公司和/合并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第八十八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机构。
4、中国 保险公司的发展史是怎样的?新中国保险业沿革(1949~2007)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1952年:国外保险公司彻底退出中国保险市场。1955年:完全废除保险经纪人制度。1958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面关闭。1980年:财产保险业务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业务。1982年:恢复人寿保险业务。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获准成立投资公司,可以用其部分保险准备金进行投资。
1988年:第一家股份公司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正式开业。1991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1992年:首家外资寿险公司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引入寿险代理人制度。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引进外资。1995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国人保险公司拆分业务组建PIC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保险公司。
5、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司,除因 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指保险公司,从事寿险业务。公司通过分立或合并解散的,寿险合同不受保险公司及后续分立解散的影响。分立后,各保险公司按约定接受寿险合同及准备金,或合并后的保险公司接受寿险合同及准备金。因此,从事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分立或以合并形式解散的保险公司不受限制。
6、如何理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司,除因 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您好,保险公司经营的所有业务类型均经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构的严格审批。首先要明白,健康险只是寿险业务的一部分。其次,擅自解散是个笑话。保险公司没有所谓的擅自解散,就算解散也是银监会!如果你听说过保险公司破产解散,那只是他们被监管部门接管了,或者被其他保险公司合并了。所有业务将继续有效,但售后服务可能会有些麻烦。
7、打仗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根据查询得知保险公司将会歇业。如果战争来临,保险公司可能因分立、合并或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并且保险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但是国内没有保险公司破产的案例。所以,没必要担心。同时,根据《保险法》第84条和第85条,保监会将被关闭公司的债权债务转移给其他公司,包括他的客户。
8、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保险公司也是营利性企业组织。从这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也可能破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真正破产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就算经营不好,最多也就分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分立的规定,因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9、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因 分立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条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和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四)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七)有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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