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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管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由指定办税人员或持有单位介绍信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我局指定窗口申请开具《外管证》。2. 《外管证》于当场受理,根据申请开具条件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决定是否开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的,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3.《外管证》由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缴纳的,不开具《外管证》。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外管证》由总机构负责办理。4.开具《外管证》必须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5.开具《外管证》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分户分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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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管证网上办理流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你好!外经证开具申请:1、访问网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外出经营地名称、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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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有关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的资料,下面就是我整理的一些,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问题】   我公司是一建筑单位,在南昌中标了一个工程,想问一下,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需要报送什么资料,多久能办好?   【解答】   要求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外出经营项目立项、工程承包合同书、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3)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外管证》的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税服务厅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导税服务。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纳税人办税咨询。   (二)全程服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三)限时服务。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即时办结或限时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延时服务。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五)预约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提醒服务。及时提醒纳税人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纳税义务或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工作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政策变化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   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积极推行以下服务:   (一)网上办税。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通过网络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税、报税认证、文书申请等涉税事项。   (二)联合办税。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加强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联合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三)同城通办。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实现纳税人不受地域限制,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外管证》业务优化操作说明(电子税务局)   江苏国税已组织开发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在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前,实现《外管证》线上开具、经营地税务机关直接报验登记功能;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后,开发《外管证》缴销等功能,通过与金税三期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外出经营线上一体化管理”模式。   1.纳税人在省内跨县(市、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现《外管证》的线上开具、报验登记与缴销一体化办理。将《外管证》的线上申请和报验流程合并,实现简化流程,全程线上流转办理。纳税人线上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直接去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税款和代开的发票业务。   在电子税务局实现《外管证》在线缴销功能。《外管证》到期前10天向纳税人发送缴销提醒,纳税人可在线完成“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及《外管证》的缴销。金三上线后将完成相关功能的开发。   2.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现《外管证》的线上开具。纳税人线上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后,自行下载打印《外管证》。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外管证》的缴销,仍按原方式办理。   3.外省纳税人来我省经营的,仍需持《外管证》至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   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操作说明   一、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我的应用>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外经证开具   二、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1、登陆电子税务局(http://etax。jsgs.gov.cn),在“我的应用”中点击“添加/删除应用”,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添加到我的应用。   2、进入“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模块,填写基本信息。   (1)确定外出经营地为“省内”或“省外”。选“省内”的,需勾选“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划”并确认“经营地税务机关”后,录入“外出经营地地址”;选“省外”的,直接录入“外出经营地地址”。   (2)根据外出经营实际情况勾选并填写“经营方式、计税方式、申请人、有效期等信息”。   注:若该项目已开具过《外管证》,则需填写“原外经证编号”。   3、根据勾选的经营方式,会自动带出“劳务信息”或者“货物信息”模块,纳税人录入“劳务或货物名称、地点、有效期和合同金额”等信息。   4、点击保存,并提交。   5、在消息中心模块中查看税务端反馈的信息,并在该模块中下载打印外经证。   6、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完成报验登记后,会推送反馈信息到“消息中心”,纳税人可在“消息中心”中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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