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柜员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

1、学习反洗钱知识2、遵守银行反洗钱工作流程3、实践运用,总结更新。

银行柜员如何做好反洗钱工作

2,中国人民银行有哪些主要职能这些职能在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三定”方案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支付、 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等十四项职责: 1、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 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包括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管理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对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和再贴现, 合理操作公开市场业务。 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国家的金融稳定工作,在日常工作中, 负责对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监控和防范。在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情况实施必要的救助。 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 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唯一的发行银行, 负责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管理工作,除此以外,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国内市场发行货币。 7、经理国库。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 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即协调、组织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清算, 协调金融机构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 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 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银行系统的征信系统的建立和管理, 统一协调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产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有哪些主要职能这些职能在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如

3,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随着《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发布和实施,反洗钱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道路。但在现实工作中尤其在基层商业银行还存在反洗钱岗位设置、人员素质、部门间难协调等问题,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过一步开展。 基层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 1、虽然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对反洗钱的态度上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知道反洗钱工作对于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的重要性,但基于商业银行内部机构改革、机关部门精简等设置要求,没有设立专门的反洗钱部门,缺少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反洗钱岗位人员更换较为频繁,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持续发展。 2、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机构,在平日工作基础之上,认真履行反洗钱职责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还可能因为制度的严格执行,影响了客户的信用程度,从而影响了客户关系,对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和利润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客观上造成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或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反洗钱工作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为我国金融秩序的良好发展留下了隐患。 3、“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业反洗钱必须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客户商业隐私、银行识别手段等因素的限制,金融机构很难真正落实到位,尤其是对于大量的个人储蓄客户,只能利用身份证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很难对绝大部分客户进行正确的风险级别判断。 4、随着金融电子化的不断发展,ATM的应用、网上银行、银行卡交易、电话银行等新兴支付交易方式在方便客户的同时,因客户不再通过柜台办理业务,使银行工作人员很难通过直接与客户接触,对客户办理的资金收付及资金流向进行判断,从而给反洗钱资金监测带来了困难。 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对策: 1、通过多方媒体加强反洗钱宣传力度,强化全民反洗钱意识,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反洗钱工作提高到与日常经营活动同等重要的高度来对待,尤其应多宣传客户到银行办理业务可能遇到因反洗钱法的要求,需客户给予配合的方面,不能因银行宣传不到位,给客户办理业务带来麻烦,使客户对反洗钱不理解而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不利因素。如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很多客户对出示被代理人证件并未了解,办理业务时难免与银行出现争执,从而对反洗钱法出现抵触情绪。 2、为了便于反洗钱工作的持续开展,商业银行在设立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时,应有相关文件出台,明文规定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不与调换,因反洗钱工作的枯燥和特殊性,加上人员思想变化,建议每月在经费或补贴上给予倾斜,从而在反洗钱工作方面能够留住人才,使留下的同志能够真正的用心做好反洗钱工作。 3、加强联网核查的实效性,有效识别客户身份。目前各商业银行通过网络平台都能对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实时的身份证核查,但有时因网络系统繁忙,无法当时对客户信息进行核实,采用事后补查的方式,失去了核查的及时性,建议采用备用线路或能有备用系统等,同时核查的信息内容进于简单,与身份证上的信息没有差别,应加大核查信息的完整性,如加上常驻地,工作单位等,同时建议客户在填写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申请表时,设计的表格形式最好能参照信用卡申请表格式,多加几项必填内容,便于银行准确了解客户。 4、不断创新反洗钱资金监测范围,各家商业在不断加强新兴金融产品,新兴交易方式来满足客户需求,减轻柜台压力的同时,也应加大科技投入,对利用新兴金融产品、新兴交易方式等非柜台交易进行洗钱犯罪的监控系统,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银行卡等进行洗钱资金流通。

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4,保险公司 客户实名制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保险公司 客户实名制答:第四条中国保监会组织、协调、指导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职责:(一)参与制定保险业反洗钱政策、规划、部门规章,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险业实施反洗钱监管;(二)制定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制度,对保险业市场准入提出反洗钱要求,开展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三)参加反洗钱监管合作;(四)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六)其他依法履行的反洗钱职责。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职责:(一)制定辖内保险业反洗钱规范性文件,开展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二)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辖内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情况;(三)参加辖内反洗钱监管合作;(四)组织开展辖内保险业反洗钱培训宣传;(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六)中国保监会授权的其他反洗钱职责。第三章保险业反洗钱义务第六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以保单实名制为基础,按照客户资料完整、交易记录可查、资金流转规范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反洗钱内控水平。第七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反洗钱条件:(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二)建立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三)设置了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四)配备了反洗钱机构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五)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反洗钱要求;(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文件中应当包括下列反洗钱材料:(一)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声明;(二)反洗钱内控制度;(三)反洗钱机构设置报告;(四)反洗钱机构或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及岗位人员接受反洗钱培训情况的报告;(五)信息系统反洗钱功能报告;(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中分阶段提交上述各项材料,但最迟应当在提出开业申请时提交完毕。开业验收阶段,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演示反洗钱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风控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第九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反洗钱条件:(一)总公司具备健全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并对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管控能力;(二)总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能够支持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三)拟设分支机构设置了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四)反洗钱岗位人员基本配备并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钱培训;(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的申请文件中应当包括下列反洗钱材料:(一)总公司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二)总公司信息系统的反洗钱功能报告;(三)拟设分支机构的反洗钱机构设置报告;(四)拟设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岗位人员配备及接受反洗钱培训情况的报告;(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知悉投资资金来源,提交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声明:(一)增加注册资本;(二)股权变更,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机构股票不足注册资本5%的除外;(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接受反洗钱培训,通过保险监管机构组织的包含反洗钱内容的任职资格知识测试。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中应当包括接受反洗钱培训情况报告及本人签字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承诺书。第十三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客户身份识别;(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四)反洗钱培训宣传;(五)反洗钱内部审计;(六)重大洗钱案件应急处置;(七)配合反洗钱监督检查、行政调查以及涉嫌洗钱犯罪活动调查;(八)反洗钱工作信息保密;(九)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可以根据总公司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制定本级的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指定内设机构组织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应当设立反洗钱岗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反洗钱职责,保证反洗钱内控制度在业务流程中贯彻执行。第十五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将可量化的反洗钱控制指标嵌入信息系统,使风险信息能够在业务部门和反洗钱机构之间有效传递、集中和共享,满足对洗钱风险进行预警、提取、分析和报告等各项反洗钱要求。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订立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理赔或者给付等环节对规定金额以上的业务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客户特点或者账户属性,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第十八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监管要求密切关注涉恐人员名单,及时对本机构客户进行风险排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第十九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依法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该项交易,以提供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第二十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破产和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依法识别、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保险业务时,应当在合作协议中写入反洗钱条款。反洗钱条款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按照保险公司的反洗钱法律义务要求识别客户身份;(二)保险公司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业务客户身份信息,必要时,可以从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获得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三)保险公司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其识别客户身份提供培训等必要协助。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客户与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时,应当提供保险公司识别客户身份所需的客户身份信息,必要时,还应当依法提供客户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保险公司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最终责任,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开展反洗钱培训,保存培训课件和培训工作记录。对本公司人员的反洗钱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二)反洗钱内控制度、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反洗钱工作要求;(三)开展反洗钱工作必备的其他知识、技能等。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二)反洗钱内控制度;(三)展业中的反洗钱要求,如提醒客户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等。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开展反洗钱宣传,保存宣传资料和宣传工作记录。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每年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反洗钱内部审计可以是专项审计或者与其他审计项目结合进行。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妥善处置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洗钱案件,及时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案件处置情况。第二十七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配合反洗钱监督检查、行政调查以及涉嫌洗钱犯罪活动的调查,记录并保存配合检查、调查的相关情况。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调查可疑交易和涉嫌洗钱犯罪活动等有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第二十九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禁止来源不合法资金投资入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第三十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妥善处置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洗钱案件,配合反洗钱监督检查、行政调查以及涉嫌洗钱犯罪活动的调查,对依法开展反洗钱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对保险业新设机构、投资入股资金和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反洗钱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第三十二条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第三十三条反洗钱现场检查可以开展专项检查或者与其他检查项目结合进行。第三十四条保险监管机构有权根据监管需要,要求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交反洗钱报告或者专项反洗钱资料。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将其列为反洗钱重点监管对象:(一)涉嫌从事洗钱或者协助他人洗钱;(二)受到反洗钱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三)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保险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约谈相关人员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措施。第三十七条保险监管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其在分类监管体系中合规类指标的评分。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达到案件责任追究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案件责任人的责任。
社会保险必须是实名制,并且要用本人身份证办理。否则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5,反洗钱宣传月工作总结

原发布者:田净龙王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总结为创建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打击反洗钱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我行工作人员和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根据聊城市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决定在6月份组织全行开展反洗钱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活动目的通过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提高全行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反洗钱专业知识,切实提高我行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犯罪,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稳定,树立邮储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良好形象。二、活动内容1.6月3号,我行召开了反洗钱宣传会议,成立了以刘庆秀行长为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反洗钱宣传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宣传月活动。2.自6月1日起,两网点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营业部、烟店支行根据附件中的宣传口号,通过LED显示屏实行间隔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及政策,每日对宣传标语进行不间断播放。3.我行把从市分行领取的反洗钱宣传彩页向客户广为散发。4.宣传月期间我行通过在两网点附近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范围。5.我行在6月末组织了反洗钱知识考试(闭卷),大部分员工考试成绩优异,对不合格员工制定了惩罚措施。三、活动总结在反洗钱宣传月期间,我行刘庆秀行长、郑磊副行长高度重视反洗钱宣传活动,认真协调宣传培训工作和日常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以下供你参考: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工作总结很好写的,就是要让你的领导了解你,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写好几点:1、你都做了哪些事,简明扼要2、这些事情中有哪些需要用你个人的技巧去解决,或需要你个人的脑子去解决,让领导看到你是用心用脑在工作,即使没有问题,你也要写出遇到有难度的问题,然后通过你的努力解决了,没有给公司带来负担或者带来哪些效益3、通过的工作,你对岗位和工作的认识。。4、今后的工作你还要提高哪些能力或者需要再补充哪方面的知识,并已开始着手去做,去学了。5、上司喜欢自动自发的人,而不是推一推动一下的人。所以,没有分派到你的工作但是你分内的工作,你要先有做的准备。这几点你写就差不多了。
反洗钱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洗钱, 宣传, 活动 反洗钱宣传活动工作总结XX市农村信用联社为全面推进XX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人民银行XX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XX联社于2004年11月6日—12日在全市所辖网点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 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04年11月2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 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洗钱”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但是,举办这次“反洗钱知识宣传周”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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