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制改革是什么

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

税制改革是什么

2,什么是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条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旧的税收法律制度已逐渐不能满足需要,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调整,使之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税收环境相适应,以更好地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及改善民生服务。

什么是税制改革

3,土地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面对日益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生存危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土地作为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和稀缺性资源,它的有限性,决定了人们必须节约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才能在有限的土地上生产出更多的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资料。土地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土地税的完善必将助推我国节约型社会的构建。 现行土地税存在的缺陷 1.立法层次低,缺乏统一规范。 2.税费混杂,重费轻税。 3.税制设计不合理、税收调节力度不够。 4.土地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二)土地税制改革的方向 1.统一土地税立法,提高立法层次。 2.明租、正税、少费。 3.各环节具体税种的设置。

土地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4,税收的三大改革是什么

谢旭人在报告中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方向。   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强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促进城市建设和教育发展,公平税收负担。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建立完善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引导能源消费的新机制。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分类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促进地区和城乡协调发展。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在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边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受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原则,界定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设置、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分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管理效率。   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创造条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使预算公开工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增强预算透明度。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三大方向:提高起征点、降低税率和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5,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明年可能统一。记者从一位曾参与税制改革研讨工作的权威人士处得知,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方案实际上已经过多次论证,并已初步成型,只是由于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被确定为“加强征管,稳定税制”,因此才将有关方案暂时拖后,估计在明年晚些时候,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制可能会统一起来。同时,对目前名目繁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也将逐步规范,某些优惠政策可能会被取消。  优惠政策繁多、税负不均是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我国采用了内外资有别的税收政策,对外资企业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而在1994年以前,我国共有七个所得税种,目前则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个所得税种。  有关专家介绍说,税法的制定要经过国税总局提出方案、财政部审核、人大有关部门立法、人大表决通过等几个法定程序。早在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就曾设想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但受当时条件限制,主要是由于内外资企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核算水平的差异,所以只是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但是关于进一步改革企业所得税的调研讨论工作一直在进行中。随着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国内政策必将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在税收政策上外资企业目前所享有的超国民待遇必将成为历史。  谈到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中国税务咨询协会某专家分析认为,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内、外分立并存,税前列支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均不一致,导致税制结构复杂,而且企业间税负差异很大。另有专家指出,目前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但在内外资企业间有很大差异,即使同为内资企业,各地区间差异也很大,例如位于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只有15%,而某些地区的税收返还项目则更多,这实际上构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  提起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差别,某内资企业财务主管感慨地说:“内外资企业不但在优惠政策上有所不同,而且在税前成本列支、减免政策上也有很大区别,总的来讲,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要比外资企业高得多。”  有关资料显示,现行的所得税制度税前列支项目繁多且内外资企业间有很大差异,再加上还有近二十款国家明文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包括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综合治理企业、校办企业等不同纳税对象的减免和针对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等不同性质收入和不同地区企业的减免的存在,由此产生的减免税管理办法十分复杂。  另据有关专家介绍,世界上其他国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大多在25%至45%之间,我国由于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相差很大,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为25%左右,外资企业则为15%左右,明显偏低。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据曾经参与企业所得税研究的专家透露,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根据该专家介绍,在研讨过程中,曾有专家认为,考虑到目前的实际税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统一为25%;但也有专家认为,从保证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统一为 30%;还有专家认为可以在30%的基础税率上,另设20%和15%两档较低的税率。同时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统一资产处理的方法和标准。  记者从北京崇文国税局了解到,目前针对内资企业,有严格的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对于企业超出规定发放的工资,是不准在税前扣除的。  据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刘海霞介绍,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内资企业税前列支有严格的限制,例如对北京的企业,可以列支的工资标准仅为每人960元,超出部分全部要从税后支出,对外资企业则完全按实际发生的工资数额列支。而目前北京的绝大部分企业的工资水平都超过了960元,如此一来,内外资企业仅此一项就存在着很大的税负不公现象。  而据专家透露,在改革后,关于内资企业计税工资的规定将被取消。同时被取消的还有现行的绝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优惠政策很多是属于区域导向性质的,例如对于各种经济特区企业实行的优惠措施,今后优惠政策将以产业政策导向为主,原则上只对基础设施、能源、高科技企业给予适当的优惠。  谈到税制改革对吸引外资的影响,有专家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吸引外资虽然有作用,但优惠太大也有弊端,况且外资进入中国主要看中的是中国这个市场,税收优惠并不是吸引外资的唯一手段。”  某外商独资企业财务负责人关雪威认为,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虽然在税前抵  免和减免上有很多规定,但是同国外的税制比较起来,还是显得简单粗糙了一些。“在国外,核定税额是相当繁琐复杂的工作,往往需要特别专业的人士来完成,普通的会计很难胜任。”据专家分析,这恰恰反映了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除了统一税制,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的立法模式也将有很大变化。据有关专家透露,未来可能实行的是法人所得税制。法人所得税制同企业所得税的根本区别在于法人所得税制纳税人的确定,是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可以涵盖现行企业所得税中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则可用个人所得税来调节。  据介绍,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界定纳税人的身份,其弊端是,由于纳税人的界定不考虑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造成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交叉错位;企业所得税以是否为营利单位、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为标准,带有随意性,往往难以划分,而且容易造成漏洞,使一些单位没有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但他同时指出,就我国目前的条件,该项制度可能要在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之后的晚些时候才能实施,但该制度的实施应该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另据有关部门介绍,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是由人大通过的立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也同样需要人大立法通过,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最早也要到明年晚些时候才能实施,但同时对于原有外资企业所做出的承诺并不会因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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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制改革是一个体系化的工程,应当全盘考虑,避免出现忽视国情、草率、真空地带等问题。
一是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保证了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的平等竞争。 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此外,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后盈余,从而增加投资动力。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新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税法同时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享受低税率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这样,新税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支出的力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新税法首次引入间接抵免制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国际双重征税,有利于我国居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是有利于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新税法实施后,外资企业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降为25%,同时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资企业也可享受,而且有些优惠政策比以前更为优惠,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等。 六是有利于促进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化。新税法比较好地划分了属于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各自应承担的内容,体现了所得税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新税法充分考虑了与现行法律、政策的衔接,并采取了适当的过渡措施,还充分考虑了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力,新税法的实施将对我国内、外资企业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
企业所得税改革是国家调整一个企业纳税的额度。这样有利于企业进行优化配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又不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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