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的立法目的和作用是什么,环境保护税法是否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8 11: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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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税法是否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主旨是保护环境,就看实行情况了,要相关资料623053106@qq.com
2,环保税法释放哪些积极意义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3,什么是环保税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环保税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4,2018年环保税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3、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4、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5、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7、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5,环境保护税有哪些积极效应
今年初开征的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于4月1日正式开始,截至4月18日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剔除一些法定不需申报情形,基本实现了应申报尽申报,共计申报应纳税额66.6亿元,扣除申报减免税额22亿元后,实际应征税额44.6亿元。从环保税首季的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的案例来看,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初步发挥,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经初露端倪。环保税的积极效应可以归纳为“一降两增三促进”。“一降”就是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从纳税人的申报数据来看,全国主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均呈现下降的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的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下降比较多。“两增”主要是指税收优惠力度增加、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增加。“三促进”则是指促进污染物集中处理、促进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的综合利用。在北京,首个季度约有60多户企业已经由向环境直排污水改为向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环境保护税的课税对象: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目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6,环境税的主要功能
环境税收入会随着开征时间的持续呈倒U形结构。中国建设环境税制决不能以增加收入为根本出发点,环境税制的政策目标只能是纠正市场失效、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该目标在实践中真正得以实现,从环境税中所得收入必然很小,这也是符合环境税立税宗旨的。所谓倍加红利(Double Dividend),是指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所获收入可以用来降低现存税制对资本和劳动产生的扭曲,获得倍加红利。即一方面通过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加强污染治理,提高了环境质量;另一方面是由征税获得的净经济效益,形成更多的社会就业、个人财富、GDP总值以及持续的GDP增长等。在建设环境税制进程中,更重要的是要发挥环境税本身固有的倍加红利作用。通过对原有税制扭曲效应的纠正,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保持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环境税的刺激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正效应的作用。比如在解决中国企业经济结构粗放、资源利用率低这一最大也是最关键的环境问题时,可以通过税率结构设计上的技术性处理,引导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最终达到增加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企业利润率的目的。2008年初,我国相关部委即开始联手研究环境税开征工作。目前环境税征收方案初稿已经出炉,2013年开征的时间表也已经初步确定。 实施时间表 2010年8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表示,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 至于环境税实行的具体时间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曾提出了分三个阶段推进的中国建立相关环境税制路线图和具体时间表。 第一阶段,用3~5年时间,完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尽快开征独立环境税,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和废水排放都将是环境税税目的可能选择。 第二阶段,用2~4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其他与环境相关的税种和税收政策。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如果环境税没有在第一阶段开征,需要在此阶段开征。 第三阶段,用3~4年时间,继续扩大环境税的征收范围。结合环境税税制改革情况,进行整体优化,从而构建起成熟和完善的环境税制。
7,结合国情谈谈环保税的征收有什么现实意义
一、征收环境保护税是保护环境状况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一)征收环境保护税是我国基本环境状况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极其显著的成就。但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经济发展中,由于社会需求的增长和生产者对经济效益的片面追求,导致对森林、草地资源的过度采伐和放牧,使森林、草场等植被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和草场的退化,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二是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以煤为主要燃料,加之在工业化进程中,一些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迅速发展,使工业有害物质的排放量骤增,对我国的大气、陆地和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6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损失每年达2多亿元。环境的严重污染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质量,它不仅危害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二)征收环境保护税是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措施自从“可持续发展”概念在2世纪8年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早在1992年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为了贯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不仅需要采取法律、科技、计划、宣传、教育等手段,而且应运用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手段。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一柄“双刃剑”。征收环境保护税,不但可以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且可以通过对纳税企业和个人经济利益的调节,矫正其经济行为,迫使其减轻甚至消除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或者从事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制止环境污染鼓励保护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转贴于 看准网 http://www.kanzhun.com 二、征收环境保护税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一)可抑制污染环境企业的不良行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资源的配置和经济的运行主要靠市场进行调节。但市场调节有着自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个经济主体完全自主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常常只考虑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内在要求,而那些消耗大、污染重、个别成本较低而社会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因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而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了消除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就要求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规范各经济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取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加重那些污染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因降低利润水平而直接抑制其生产的发展,或者因推动其销售价格上涨而抑制消费,最终导致生产的萎缩,以减轻或消除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二)有利于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保护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交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三、征收环境保护税比采用其他经济手段更具优越性世界各国政府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如直接管制、发售污染券、财政补贴以及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种政策手段都有其适合应用的一面,然而与征收环境保护税相比,环境保护税比其他手段具有较多的优越性。(一)比较环境保护税与直接管制征收环境保护税可使污染者自由选择低廉且适合自己的方法,以减少污染,直接管制政策使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环境质量标准,限制或禁止污染,违者受到法律制裁的一种经济手段。直接管制的突出问题是缺乏弹性和效率,有可能因未经详细调研而制定了防治污染的方法,这样不但会妨碍污染防治的选择,而且还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另外,征收环境保护税可以通过污染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为污染者长期研究与开发治污新办法、新技术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从而减少剩余的污染。而直接管制则不然,这是因为一方面污染者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排污量标准,他们就不会再努力治污,因为这样做只会增加成本。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比政府更了解社会及本企业的污染防治的开发状况,政府对企业迟迟不开发防治污染的新设备、高技术而束手无策。(二)比较环境保护税与财政补贴政策课征环境保护税不仅可以为实施环境保护提供财力,成为政府治理污染的又一新的资金来源渠道,而且还可用于弥补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财政补贴政策是指政府对企业进行污染防治所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方式有两种:一是针对企业排污量的减少程度直接给予货币补贴,二是以税收支出的方式给予间接补贴。在补贴政策之下,个别企业可能会减少产量及排污量,而整个行业的总排污量却有可能增加。因为,虽然个别企业的排污量减少了,但由于其利润没有补贴时高,这样吸引新的生产商进入此企业,使得整个行业的排污总量不变或反而增加,相形之下,征收环境保护税后产生污染的产品价格大多要上涨,使得市场需求量减少,也抑制了污染性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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