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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证那些还在办办好后去税务局报税需要哪些资料呢 搜

填制申报表即可
你好!公司类型不详,你可以去当地税务大厅问一下,或者上当地税务服务网站查一下,应该不是难题,很容易的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现在地税,国税都是在网上申报了。在税务局的网站上查一下,网上申报的流程。
填表申报即可,具体的可问咨询台.
不知你是哪的,现在又自住卡、只要买张卡50元在税务大厅激活以后就只要刷卡就会自动答应出单子完了到银行缴费就行了三天后再到地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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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新公司去税务报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深圳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税务报道,国税直接拿营业执照过去核定税种和开通电子税务局权限就能网上报税,在任意银行办理银税联网开户就能网上交税。地税也不需要报道,但是要凭营业执照核定税种,同样在任意银行办理银税联网开户就能网上交税。昨天刚办理,过去跟税务局的人说税务报道别人一脸懵逼。
需要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批准或核准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现任法人代表(或现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关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的任命书); 5、单位公章; 6、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0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二章 设立登记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供憨垛窖艹忌讹媳番颅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第十七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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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注册 税务开通 工商财税 税务局 税务登记
新办税务登记  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复印件;  (2)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3)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证明及其复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5)提供验资报告及其复印件;  (6)提供经营场所证及其复印件;  (7)提供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本县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1)提供本县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提供总机构的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3)提供分支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  (5)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单独纳税的证明;  (7)单独纳税的分支机构(非法人)还需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自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在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1)提供原税务登记证(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原件);  (2)提供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和工商执照及其复印件;  (3)提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办税员证》;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机关登记管理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提供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提供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先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各项基金费,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税务稽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注销户的税费基金缴纳情况,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购领手册》,未使用完发票的缴销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可注销。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停、复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纳税人因故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需持书面停业申请(注明停业理由、停业时间),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续。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办理税务登记共有三种,这要看你具体是办哪种登记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账号证明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注: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二、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5.其他有关资料(二)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3.其他有关资料(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需变更登记的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其他有关资料三、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3.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注: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并将其已领或已购未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缴款书和税务登记证等税务票证,一起交回税务机关我现在学的专业是税务代理,上面的这些资料是从我的专业书上抄下来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应带的证件、资料: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备好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 (2)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书; (3)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4)银行帐号证明;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如运输证明、专卖证明,各类许可证等。
我上课学过的是这些。1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2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活着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6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7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8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9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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