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税收身份证是什么,银行办业务身份证类型为税收身份证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8 04: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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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办业务身份证类型为税收身份证
银行办业务身份证类型不是税收身份证。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就是说该纳税人是中国税收居民,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目的,而到银行办理业务的目的并不一定是这个。其次,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个人人民币存款账户应核实的内容是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下同),或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所以办理银行业务需要的身份证类型为最新的有效身份证。
2,如何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业务描述】中国税收居民为享受中国政府与缔约对方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构成中国税收居民以及内地居民纳税人为享受内地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税收安排,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为其开具。国税、地税通用业务。市级业务【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报送资料】(1)自然人纳税人应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3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无住所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同时提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际停留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年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境内未交税,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2)企业纳税人应提供资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3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年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境内未交税,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基本规范】(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及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受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3)受理部门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内通知纳税人领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或告知不予办理原因。(4)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联系电话】12366。
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是什么意思
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中,总会看到两个词:“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很多朋友都傻傻分不清楚,这不都是人嘛?其实呢,这两者在税务概念上有很大的区别,今天小云就将为您厘清它们到底有何不同?赶快跟着学习起来吧一、如何判定两者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的个人。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两个判断标准(1)境内有无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境内居住天数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 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二、两者有何纳税义务?1、一般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补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两者身份转换后如何处理税务事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非居民→居民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1)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2)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2、居民→非居民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1)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 3、预计境内居住天数≤90,实际>90(或协定居民预计境内居住天数≤183,实际>18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1)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开始施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关系着个人的征信、钱包等,因此需要正确厘清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以免影响个人信用和出行,今天的知识你学会了吗?转发给更多的朋友吧~我是税务小云,关注我,get更多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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