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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稽查选案的基本要求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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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选案的基本要求是必须

2,如何做好税务稽查选案工作

科学、规范、有效的稽查选案,对税务稽查工作至关重要,对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依法治税的目的,体现税收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开展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质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天津市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建议措施,以期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对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打击涉税犯罪的重要的作用。

如何做好税务稽查选案工作

3,什么叫税务稽查选案

税务稽查选案,是确定稽查对象的过程。税务机关选案有多种形式:通过计算机选案、随机抽查、举报、转办、交换等,其中群众举报即是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协税护税的好形式,又是发现案源的主要途径。 稽查选案是稽查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它属于稽查实施前的运筹过程,起着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的作用。搞好选案体系的建设,无疑就抓住了整个稽查工作的中心链条,从而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发展,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是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选案是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即通过计算机、人工或者两者结合,对各类税务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和数据处理,从而在所管理的纳税户、扣缴义务人中选取最有嫌疑的逃税者,进而为下一步的税务检查铺垫基础。这是税务稽查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有效地将有限的人力调配到最需要稽查对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选案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稽查成果的大小,选案准确程度涉及整个稽查工作的质量。

什么叫税务稽查选案

4,稽查计算机选案与纳税评估区别

计算机选案只是稽查选案的一种方法,稽查选案还包括人工选案、举报、上级交办、内部移交、外部转办、专项稽查等。纳税评估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分析,分析的方法之中有计算机筛选活计算机模型分析等,比如按照纳税评估指标由计算机对税收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自动分析确定;但是纳税评估的确定评估对象的方法不只计算机筛选一种。两者是税务机关不同的工作部门职能,都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来实施。现在有人提出将二者基于计算机系统的分析、筛选工作进行合并处理,这是本年度税务改革的一个讨论内容。稽查和纳税评估都是税收管理的具体职能。稽查的职能重在对偷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专门检查,是一种特殊的税收检查;纳税评估的职能重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分析、评估和处理,是税务机关进行日常税源管理的基本方式。
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是什么时候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的政策
不明白你所表达的 。。。

5,为什么是我税务稽查是如何选稽查对象的

一是自身发起自身发起即由稽查局的选案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企业,根据其日常申报信息,通过金税三期或人工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比对筛选出来的检查对象。二是基层税务主管部门推送在一级稽查体制下,设区的市一级稽查局与各区、县主管税务机关是分离的,因此,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本辖区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向市局稽查局选案部门提供一些案源。三是接受举报接受举报是稽查局根据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从而进行税务稽查。四是上级交办来自于上级的指令性检查任务,首先来自于税务总局。每年年初,税务总局都会布置新年度税务稽查工作,成都精诺工商明确当年度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此外,税务总局还会针对某些全国性的大企业集团组织稽查,省级稽查局有时也会组织各地市稽查局同时对本省大企业集团进行稽查。
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以下3种方法产生:通过电子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筛选;根据稽查计划、按照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者随机抽样选择;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确定。 税务稽查的方式: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6,浅谈如何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

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稽查局就如何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促进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科学联动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和探索。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案的准确程度,只有选准稽查对象、稽查重点,才能抓住整个稽查工作的中心链条,推动稽查向纵深发展,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效率。因此,如何提高选案准确率是我们必需思考的问题。  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现状及难点  应该肯定的是,近几年稽查局不断探索选案方法,稽查选案准确率逐步提高,有力打击了涉税违法活动。但是选案准确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一)选案的方法比较单一,案源广度有待开发  目前在稽查对象的确定上,尚无系统的选案方法,未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专案检查案源主要来源于纳税人举报,由于举报人举报动机不同,很多举报线索可信价值不高,有不少是不实的举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案准确率;专项检查的案源主要来源于人工选案和基层局的案源移交,对于人工选案,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基本依据稽查计划筛选随机抽样选择确定稽查对象,其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二)选案指标不够健全,案源判断难以把握  无论是计算机选案还是人工选案,都必须依靠多渠道税务信息网络和大容量经济信息来源的支撑。如果缺乏丰足而真实的信息资源,选案工作就不可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把握主动权。目前,稽查选案还缺乏统一的税务数据库,缺乏稽查与征管、国税与地税、税务与国土及房产等部门的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征管软件中虽然有纳税人登记和征收方面的数据资料,但缺少纳税人日常经营的一些关键数据资料,未将会计核算科目纳入选案指标,仅仅按照纳税数额较大的纳税户作为稽查对象仍然难以把握选案是否准确。  (三)临时安插案件较多,选案进度难以控制  随着国家对宏观经济的不断管理,各类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专项检查逐年增加。同时上级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等要放在优先位置检查,协查案件增长迅猛,稽查部门安排相应稽查计划的自主性就受到很大约束,选案工作还要实际征收管理情况和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选案工作量大,人员不够,使选案工作的进度难以控制。  (四)移交案源质量不高,部门配合有待加强  稽查与征管缺乏健全的工作衔接制度,也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管理上移交的案源工作无论在组织形式上,还是在方法措施上都未能与稽查选案工作要求完全配合,一些基层管理部门移交案源应付差事,仅限于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简要陈述,缺乏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关键数据指标的描述及与有关纳税指标的对比分析。有的移交案源甚至将管理上还存在分歧的案件、找不到纳税人经营地址的案件也移交至稽查部门,失去了案源移交的本来意义。信息传递不详实、稽查完毕后的查核结果与初始疑点反馈和分析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稽查选案的准确率降低。  二、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做好选案调查,掌握足够的信息  经常性的开展税务约谈,尽可能多的搜集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地区纳税环境,加强税收调研,依靠准确的信息,查找有价值的线索。加强与国税、工商、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换,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集中的备查信息库。选案部门要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同时及时对纳税人情况进行信息更新,拓展选案渠道。  (二)完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建立预警体系  稽查部门应杜绝坐等案源的做法,及时对已掌握的备查信息库中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关键指标、参数,就其经济效果与各种涉税事项等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量比较,利用各类财务报表中项目间的勾稽关系,进行稽核,检查其填列的正确性,进而找出涉税问题的线索,从而建立纳税预警指标体系,不断完善选案指标体系。  (三)加强稽查各环节交流,总结经验  选案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是直接关系稽查案件质量的最重要因素。因此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之间的经验总结及交流至关重要。稽查环节中直接与纳税人接触的是检查人员,他们经常接触各类税收违法案件,常常发现一些新的违法手段及可能存在问题的会计科目。将这些敏感会计指标及时加入选案预警指标体系,将会大大提高选案质量。  (四)强化部门协作,加快信息交换  与征管部门一起制定征管与稽查协作和信息交换制度,例如案源移交应包含哪些涉税信息及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情况而并非简单的缴税情况的描述,案源移交表应有具体的涉税判断依据及财务指标对比分析,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率。同时,稽查部门应及时向管理部门传递企业信息,为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提供可参考的有价值的信息,缩短管理部门下户检查的时间,提高管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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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谈如何提高税务稽查选案的针对性

摘要:科学、规范、有效的稽查选案,对税务稽查工作至关重要,对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依法治税的目的,体现税收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开展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质量成为一个亚待解决的问题。对天津市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建议措施,以期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对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打击涉税犯罪的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税务;稽查;选案 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是通过一定方法确定具体税务稽查对象,进而实施完整稽查行为的一种前置性工作。作为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是稽查实施前的运筹过程,起着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的作用。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稽查效率的高低和稽查成果的大小。 依法、科学地确定稽查对象,对于税务机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秩序,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挥税务稽查的监督职能,特别是落实税收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和发展现状 (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 从税务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分析,稽查选案工作的特点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科学的税务稽查选案必须具备一定的选案条件,一要拥有较为丰富的待选资料和完整的数据信息;二要设定科学的选案指标和采用先进的选案方法;三要具有一定的人力和时间保障。 (二)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发展现状 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是伴随着不同时期税收经济形势发展不断调整而渐进式发展的,其质量受制于不同时期的硬件条件和稽查人员的应用水平。 从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税务稽查工作脱胎于税务综合管理,形成相对独立的税务稽查体系开始,到1998年出于税收法制建设需要,税务稽查管理基本实现了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的"四分离".但是,由于受当时信息管理资源的限制,税务稽查选案的主要形式为人工筛选,过多依靠以往的稽查和征管工作经验,单纯确定检查方向和检查对象,选案的准确率基本在35%左右。 2000年以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为税务稽查选案提供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平台,税务稽查管理系统,即"稽查模块"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了较为规范的实施程序,从而奠定了税务稽查向科学化发展的基础。 2005年,专业化检查工作的质量要求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为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发展提供了条件。天津市地税系统的"津税系统一稽查模块",将税收征管工作和税务稽查工作融为一体,为提高税务稽查选案的质量,推动税务稽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创造了条件。 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经历上述四个时期的演变、发展,基本形成了目前广泛应用的"以信息技术为先导,以管理系统为平台,以比对分析为手段"的更为科学的税务稽查选案方法。随着税收管理信息技术的发展,税务稽查选案工作也真正逐步由形式化应用向实质性方向转变。 二、目前税务稽查选案工作 存在的突出问题纵观天津市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发展历程,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要求对照,与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的省市工作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税务稽查效能的实现。 (一)对枕务稽查选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税务稽查选案的岗位职责和制定规范选案程序的工作要求。从实践看,目前的选案工作仅是在组织形式上达到了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还未真正达到"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的管理目标。一是实际工作中更加偏重选案结果,忽视必要的选案过程。稽查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急功近利、检查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是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有的选案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的稽查局没有按照规定设立选案部门和专门的选案人员。有的选案人员缺乏财务、税收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与计算机应用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选案水平的提高。 (二)涉税信息数据基础薄弱,不能满足税务稽查选案工作需要 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是对以往年度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税务稽查选案必须依托现有数据库信息开展分析、判定工作。长期以来,数据库中的财务报表信息是以简表的方式体现,不能满足评估分析的需要,加之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完整性没有做到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导致选案过程中所依托的信息、数据严重缺失或不完整。计算机选案系统软件程序缺乏综合分析和模糊处理的功能"人机结合"不能完美统一,无法对纳税人的经营管理现状和相关历史信息进行横向、纵向、定性、定量的分析和推理。 (三)现行税务稽查选案方法尚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 在实际选案工作中,采用的选案方法过于单一。大都存在只关注申报数据和财会指标,缺乏对实际状况的系统、科学分析。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和财会指标,是税务稽查部门特别倚重的主要信息来源,是选案的重要分析依据。 如果纳税人恶意处理或编造会计记录,引起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些信息不仅对稽查选案分析发挥不出应有的参考价值,更容易误导选案工作的实际结果。 (四)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 对于税务稽查选案工作而言,纳税评估结果是确定检查对象最有价值的管理信息之一。而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中,由于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信息传递交互利用程度不高,特别是依据纳税评估结果及时有针对地加以查前分析,缺位明显,使得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缺乏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和动态线索。 (五)缺乏多元化数据网络 由于在整个地税系统内部尚未建立起综合的信息处理平台,外部数据又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大部分建成的信息管理系统模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统一性,极易形成"信息孤岛".与国税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程度低,彼此之间缺乏互联互通和协调配合,使各自数据难以达到最大化利用,存在管理上的空白。 (六)税务稽查选案经验缺乏及时总结 在以比对分析为主要手段的选案工作中,海量案源信息的筛选和鉴别成为税务稽查选案工作质量的关键。虽然随着信息化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的数据模型作为数据筛选工具被广泛应用于税务稽查选案系统,但由于一些行之有效的税务稽查选案方法和经验没有被认真加以总结巩固,使之未能与计算机系统形成有效的结合,造成选案数据工具单一,影响了选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另外,由于区域经济的特点具有不可比拟性,每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支柱税源的成分各不相同。稽查部门不能结合辖区特点进行针对性选案,导致具有典型区域特点的案源不能被有效挖掘,也未能形成有价值的行业稽查经验。 三、提高税务稽查选案针对性的有效措施 (一)强化对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认识 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稽查选案工作的重要性,各个部门之间应形成合力,建立科学的选案制度,统筹安排选案工作。要大力提高税务稽查选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专业的人力资源。要把提高选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尽快培养出一批业务全面的税务稽查选案人员,不但要精通财务知识、税法政策、计算机应用等基础技能,还要熟悉掌握企业的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方式等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税务稽查选案工作的需要。 (二)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加快税务稽查选案的软件开发 建立集中的"备查信息库",改变以往被动选案的工作方法,以计算机系统为平台,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储存。结合当前数据信息,尽快开发出适合税务稽查工作需要的"人机结合"方式的选案软件。初选时,借助计算机系统提高海量数据的加工处理速度,根据人工设置的参数、指标,对信息库中符合条件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复选时,通过人工分析提高个案的准确性,抽取部分典型企业,对其涉税情况进行调研,为税务检查的实施提供有效地查案线索。 (三)确定系统完整的税务稽查选案指标体系 税务稽查选案评价指标的选择和确定,是直接关系到选案质量高低的一项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已掌握的数据资料运用各种方法深入揭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就其经济效果与各种涉税事项等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量比较,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能够定性的量化指数标准,从而作为确定纳税异常户的参照依据。选案人员可以利用各类财务报表中项目间的勾稽关系,进行稽核,检查其填列的正确性,进而找出涉税问题的线索。通过设定公允的参数指标形成涉税指标体系,结合动态信息同步调整形成"数据仓库",为以后的评估分析预置信息源。 (四)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增强选案的针对性 整合信息资源,拓宽选案范围,构架横向选案体系。以查前分析为核心,实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在计划统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双向反馈、统筹协调、良性联动的运行机制。形成一张严密的工作网络,以便及时发现纳税异常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将辖区内的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变化异常、长期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以及在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纳税人,均纳入评估的重点关注对象。实施过程中,税收管理员要通过日常征管工作,及时掌握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参考行业税负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预警值等,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纳税评估,并决定有关评估案件是否移送稽查部门。切实形成通过税收分析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情况,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并将涉嫌偷逃税的对象及时移转税务稽查,通过税务稽查落实评估疑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合力。 (五)建立多元化的税收信息采集网络 建立起纵横交错、内外相连、辐射范围广、传递速度快、监控能力强的税收信息网络。注重加强与国税部门的配合,拓展选案渠道。 要建立起信息交换和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税务检查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信息筛选、分析加工。 对涉及两个部门的涉税案件及时向对方稽查部门通报有关查处情况。要建立国、地税联查体系。国、地税稽查部门联合行动,不仅节省人力、物力,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而且通过"联手",能够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每年由两局牵头,国、地税稽查部门联合查办几起有代表性的大要案件,不仅对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也可以为建立完善国、地税联手的稽查体系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六)注重经验总结,建立长效学习机制 工作中应注重对精品案件的总结归纳,实现检查一个行业,总结一套规律的工作模式。要不断剖析前期选案工作的不足,充分掌握区域行业特点,挖掘典型案源,形成行业或区域稽查经验。同时要建立起长效学习机制,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吸收外部经验,以树典型、搞评比的措施推广内部优秀经验。逐步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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