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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南宁有传销吗

有,如果那些沉浸传销的人自己不醒悟,光靠公安机关打击是打击不完的,北海和南宁是整个广西比较严重的
广西是传销的重灾区不假,南宁也有一些人在进行传销。但不能说所有的人都在从事这个。南宁更多的人是从行正常的行业的。

广西南宁有传销吗

2,广西南宁是否打造第二个小香港广西原来是搞传销窝点通过打击

什么叫传销,现在根本没法说清楚什么是传销,现在安全没有问题,陌生人跟你说话不理会就是了,除非你贪小便宜,不然你不会安全出问题的,是否打造成为香港,那就得自己去看了,最好看出来得地方就是规划馆了,我去看过确实有点像,只是没有找到城市的经济支撑是靠的什么
嘿嘿。
狗屁小香港,现在还是传销
注意点好!不要盲目!那是不可能的事
看看是什么手机,有些是可以定位的,再有,最好联系当地警方比较好一点

广西南宁是否打造第二个小香港广西原来是搞传销窝点通过打击

3,广西南宁商务商会运作是国家行为吗

传销,国家之扶持规范化的直销和电子商务,严厉打击传销
商务商会运作就是連鎖經營業,是国家于1998年引进的,开始在两广地区进行民间试运营,现在已经在全国多个省份存在,国家没有具体操作。
广西南宁商会商务运作是国家行为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大家看看商会商务是国家于1998年5月从亚太博览会上引进的,经国务会议决定放在两广地区进行试运营,并把广西作为重点运营基地,国家工商总局在实验与推广计划中明确了“允许存在。低调宣传,限制发展,严格管理”的基本方针。从以上国家引进的真实性就是很好的回答。

广西南宁商务商会运作是国家行为吗

4,我的朋友都去广西南宁了去的人都说好特别挣钱说是做边贸还让我们也

这位同学! 第一点:你的朋友说来南宁做边贸,可是你可以查一下地图,南宁在边境吗?所以你要详细问一下你的朋友他做的是哪国边贸?在广西内陆能和哪个国家做边贸?第二点:你查一下边贸,广西边贸就跳出来了,最多的地点是北海,可是碰巧北海的传销那么有名。 有那么巧吗?第三点:你查一下南宁的传销有多狂,还有现在声称做边贸的人有N多。
请问你是哪里人呢?这种事情你要小心点,最好问问你朋友是做什么的,在南宁这里这一年严厉打击传销,但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要问问。南宁的工作基本工资现在是800元,南宁的房价现在是二手房都上5000元/平方米,要想说半年就想象扎根在这里是比较难的,
你的朋友都说了。

5,广西南宁516传销案关于传销定性和处罚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传销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具体的规定主要是在《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中。一、传销有定性。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对于传销行为的处罚,主要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二个方面:1、行政处罚方面,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1)、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5)、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6)、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犯,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就看她 在传销里是什么角色了,如果的领导,那就处罚重了,如果只是一般的,拘留20天,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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