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复融资,什么是次级融资有具体的解释吗谢谢大家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6-08 16:13:30
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是次级融资有具体的解释吗谢谢大家
次级债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包括高级债务和担保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清偿顺序而言。如果公司进入破产清偿程序,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高级债务)之后,才能用剩余资金偿还这类次级债务。目前国际上次级债多为大型商业银行所发行。上世纪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间的激烈竞争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整个银行业风险加剧。为防范银行业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颁布《巴塞尔协议》,协议的核心内容是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至少达到8%。 要达到这一目标,一是增加资本金,二是调整资产组合,选择风险权数较小的资产或减少资产总规模。要想在短期内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做法就是补充资本金。 根据协议规定,银行资本金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一级资本即核心资本,由普通股和公开储备构成。二级资本也称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构成。由于次级长期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可用来补充资本金。作为银行资本有机组成部分,发行次级债还可降低资本金平均成本,提高股东回报率等等。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人保股份、中国人寿股份和平安保险集团通过海外上市筹集部分资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而且,这些方式都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 为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一直在关注和研究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法律法规和实务经验。在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该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从各国对保险公司次级债的定义看,与其他债务相比,次级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这是次级债有别于其他债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四是监管的严格性,即债务的发行要经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审批,债务的偿还、提前赎回、延期等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对次级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上述特点使次级债与资本相类似,因此,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各国监管部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次级债认可为附属资本。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也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如瑞士再保险、美国纽约人寿都发行了大量的次级债
2,什么是再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五个病灶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目前债券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于此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债券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二是企业债券上市的规模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0只,发债主体仅为六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还有许多发行债券的企业未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债券的流通性不高。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综合而言,投资者并不看好企业债券,使得这种在西方国家最重要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尚处于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选择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
三是特殊的股权结构。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底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所占的股权比重仅为34%左右,而国家股却占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占到19%的比重。从总体上看,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即使个别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东只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但由于公众投资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数上占绝大多数的公众投资者也难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公众投资者无法真正参与决策。在此情况下,管理层的决策并不代表大多数流通股东的权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数大股东的利益。由于再融资的溢价发行,通过融资老股东权益增长很快,对新股东而言是权益的摊薄。由于大股东通过股权融资可以获得额外的权益增长,因此拥有决策权的大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的意愿极强。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融资后很快推出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取走的分红的大部分。
四是政策的导向作用。在核准制下,再融资条件更加严格,审核时间加长,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筹集到尽可能多的现金。随着2001年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增发方案,掀起增发热潮。下半年由于市场原因,增发的核准难度加大,许多公司又转而采用配股及可转债方式;当年可转债发行办法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对券商实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转债不占通道且不受融资间隔不低于一个会计年度的限制,使得众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转债融资方式。2001 年3月颁布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中将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作为再融资时的重点关注事项,当年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应当关注公司上市以来最近三年历次分红派息情况,特别是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董事会对于不分配所陈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从2001年度开始大范围进行现金分红。这些情况说明,政策规定对再融资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3,什么是融资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而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企业融资方式多种多样,有很多种不同的分类标准,目前引用得较多的主要是以下两种分类方式:按资金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将本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按资金的融通是否通过媒介分类,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筹集资金,满足其长期资金的需求[1],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资主要用于企业进行适度的负债经营的需要,它不仅向企业提供临时性的短期资金,而且也涉及部分中长期融资领域,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详细资料请登录搜钱网—— 一站式网络融资提供服务商简单说就是你借用他人的资金办自己的事情。
通常融资有以下几种形式:
融资方式可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具体又可分细为商业信用、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等。
1.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该融资方式应用灵活,操作简单,并且可以多次反复使用,财务成本为零,但融资额度有限,不能解决企业大额资金需求。商业信用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企业融资的首选。需要注意的是,在合理的信用额度内,该融资方式风险低,一旦超过合理的信用额度进行操作,风险将大大增加,可能造成企业信誉、银行信用等级的降低,从而带来较大损失。
2. 内部融资
内部融资,顾名思义,面向企业内部的筹资,主要包括内部积累、资产变现、内部增资等。
内部积累,指为了筹集企业长远发展的资金,通过减少企业利润分红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风险小,但积累额度偏低,并且不分红影响中小股东利益,可能引致中小股东的不满。
资产变现,指通过企业内部资产重组,通过剥离、出售部分资产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但使用次数有限,一般在企业改制、改组、改革中使用。选择变现资产应重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确保资产的变现促进企业战略实现,或至少不影响企业战略实现。
内部增资,指向企业内部股东定向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盖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不用到期还款的压力,风险小,但受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对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预期等影响,使用次数有限,一般应用于突发性、紧急性资金筹集。
3.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通过股权的出让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融资的优点是筹集的资金量大,且没有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对资金募集者而言,风险较小。其缺点之一是操作复杂,尤其是上市,需要有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带来较高的费用筹集成本;其二是代价高昂。对投资者而言,投资风险较大,需要有较高的回报,需要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其三是控制权丧失风险。投资者的加入,将导致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进而可能使企业原有控制者失去控制权。
4. 债务融资
本处债务融资指通过民间或银行信贷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民间借贷和银行信贷等。
民间借款,以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协议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优点之一是操作简单灵活,没有银行借款繁琐的手续和程序;其二是抵押和担保少;其三是借款归还可以适当延展,风险相对较小。其缺点是渠道有限,数量有限。
银行信贷,该方式是目前外部融资,应用最为常用的融资方式。银行信贷的优点之一是资金供应量大;其二是操作灵活,可以根据企业需要进行长、短期贷款搭配;其三是相对债权、上市、信托等渠道,手续相对简明,资金筹集费用低。缺点之一是抵押和担保,在金融监管严格,银行风险意识强的现实条件下,抵押和担保要求非常严格,一定程度上限定了企业的融资金额;之二是风险大,信贷资金有较大还本付息的压力,短期借贷更为明显,对企业资金安排要求较高。
5. 债券融资
债权融资,指向公众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该方式在国外应用广泛,受国内监管所制,国内应用不多,但随着监管的逐步松动,可以预计,该方式未来将成为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
该方式优点之一是发行成本低。债券票面利率一般低于国家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其二是募集资金量大,更好的便于企业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其三是发行面广,利于企业宣传和品牌形象树立。
该方式缺点之一是发行条件多,审批程序严格。目前需要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审批,证监会核准;其二是资金筹集费用高。因审批程序的严格,公开的发行,带来较高的资金筹集费用。其三是风险大。债券募集资金额度大,企业面临的到期还款压力也大。其四是违约成本高。如企业在到期日不能及时还款,可能造成企业的公众信任危机,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麻烦。
6. 项目融资
前述均属于公司融资的范围,即以公司的名义,以公司的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等为保障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则是以建设项目的名义,以该项目自身预期现金流量和未来收益、自身财产与所有者权益为保障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目前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益的项目,如电力、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隧道等。项目融资主要有BOT、资产证券化、信托等类型。
BOT。BOT是“建设——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OR)缩写,通过特殊权协议,政府授予投资者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许可期限内,投资者拥有所建造设施所有权,并可向设施使用方收取合理的费用,由此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届满,投资者将设施无偿交给签约方的政府或所属机构。目前,上海建工、中建等均有公路、桥梁项目运作的成功案例。
资产证券化。以项目所属资产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和保证,通过在公开发行债券而募集资金的一种证券化的项目融资方式。该方式目前在国内少有成功案例。
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包括信托贷款和股权信托两种方式。
①. 信托贷款是指信托公司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于向项目发放贷款的资金运用方式。该贷款类似于银行信贷,不同的是信托贷款的偿还方式比银行贷款灵活性大,企业与信托公司协商偿还方式,可以采取等本息、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等。同时信托公司对信用风险控制要求严格,一般要求企业提供多种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包括第三者担保、政府支持等;
②. 股权信托是指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以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到期转让股权方式作为信托收益的一种资金运用形式。相对贷款类信托,信托公司承担的风险增大,一般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规避风险,包括对项目进行绝对控股、阶段性持股等。
通过对项目融资三种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出,BOT主要是业主采取的一种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在国内操作难度相对较大,信托则是业主和承建单位均可以操作的一种融资方式。
4,资产负债表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资产负债表的主要特点是: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静态体现,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将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具体项目予以适当的排列编制而成。它表明权益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账、分类账、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为会计上相当重要的财务报表,最重要功用在于表现企业体的经营状况。就程序言,资产负债表为簿记记帐程序的末端,是集合了登录分录、过帐及试算调整后的最后结果与报表。就性质言,资产负债表则是表现企业体或公司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的对比关系,确切反应公司营运状况。就报表基本组成而言,资产负债表主要包含了报表左边算式的资产部分,与右边算式的负债与股东权益部分。而作业前端,如果完全依照会计原则记载,并经由正确的分录或转帐试算过程后,必然会使资产负债表的左右边算式的总金额完全相同。而这个算式终其言就是资产金额总计=负债金额合计+股东权益金额合计。扩展资料:填列要点:一、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的项目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 “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二、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的项目有:“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三、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的项目有:“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四、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的项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应的累计折旧(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五、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的项目有:“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资产一般是按各种资产变化先后顺序逐一列在表的左方,反映单位所有的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和权利;所有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则逐一列在表的右方。负债一般列于右上方分别反映各种长期和短期负债的项目,业主权益列在右下方,反映业主的资本和盈余。左右两方的数额相等。扩展资料:资产负债表必须定期对外公布和报送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各个集团(包括股票持有者,长、短期债权人、政府有关机构)。当资产负债表列有上期期末数时,称为“比较资产负债表”,它通过前后期资产负债的比较,可以反映企业财务变动状况。根据股权有密切联系的几个独立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汇总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称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它可以综合反映本企业以及与其股权上有联系的企业的全部财务状况。1、反映企业资产的构成及其状况,分析企业在某一日期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及其分布情况。可以揭示公司的资产及其分布结构。从流动资产,可了解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变现能力,掌握资产的实际流动性与质量;而从长期投资,掌握公司从事的是实业投资还是股权债权投资及是否存在新的利润增长点或潜在风险;通过了解固定资产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及与同期比较,掌握固定资产消长趋势。通过了解无形资产与其它资产,可以掌握公司资产潜质。如:山川股份(600714)2001年年报显示,流动资产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193万元、期末存货却增加3200万元,流动资产总额期末比期初减少1648.3万元。结合公司自1996年上市募集到一大笔资金以后,基本按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但从募资到如今已有5年了,从本报告期所能反映的结果,不过使期末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了2244万元,却超过公司资产总额期末比期初增加额1738.91万元。说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明显下降,资产的变现能力在下降,同时也意味着资产的质量有所下降。资产代表企业的经济资源,是企业经营的基础。资产总量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盈利基础大小,企业的结构既资产的分布,企业的资产结构反映其生产经营过程的特点,有利于报表使用者进一步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2、可以反映企业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揭示公司的资产来源及其构成。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关系,如果公司负债比重高,相应的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就低,说明主要靠债务"撑大"了资产总额。真正属于公司自已的财产(即所有者权益)不多。还可进一步分析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如果短期负债多。若对应的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与短期投资净额与应收票据、股利、利息等可变现总额低于流动负债,说明公司不但还债压力较大,而且借来的钱成了被他人占用的应收账款与滞销的存货,反映了企业经营不善、产品销路不好、资金周转不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资产一般是按各种资产变化先后顺序逐一列在表的左方,反映单位所有的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和权利;所有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则逐一列在表的右方。负债一般列于右上方分别反映各种长期和短期负债的项目,业主权益列在右下方,反映业主的资本和盈余。左右两方的数额相等。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分为左右两方,左边表示资产的分布及存在形态,右边反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负债各项目按其到期日由近及远排列,表格左右平衡,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资产负债表的左边资产=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负债+资产负债表的右边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可以看成3部分:左面资产=右面负债+权益左面表明你拥有多少资产,右面表明应付多少责任
5,现行股票再融资条件是什么
一是对融资额仍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对配股规模仍然延续了现行的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的要求;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在不再限制增发融资规模的同时,对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所有证券发行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买卖有价证券、委托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借与他人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上市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
二是为鼓励上市公司回报股东,要求公开发行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同期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三是作为再融资的必要条件,对现行公开发行公司的公司治理、诚信记录、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要求,予以保留并完善。再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五个病灶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目前债券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于此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债券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二是企业债券上市的规模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0只,发债主体仅为六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还有许多发行债券的企业未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债券的流通性不高。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综合而言,投资者并不看好企业债券,使得这种在西方国家最重要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尚处于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选择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
三是特殊的股权结构。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底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所占的股权比重仅为34%左右,而国家股却占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占到19%的比重。从总体上看,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即使个别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东只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但由于公众投资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数上占绝大多数的公众投资者也难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公众投资者无法真正参与决策。在此情况下,管理层的决策并不代表大多数流通股东的权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数大股东的利益。由于再融资的溢价发行,通过融资老股东权益增长很快,对新股东而言是权益的摊薄。由于大股东通过股权融资可以获得额外的权益增长,因此拥有决策权的大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的意愿极强。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融资后很快推出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取走的分红的大部分。
四是政策的导向作用。在核准制下,再融资条件更加严格,审核时间加长,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筹集到尽可能多的现金。随着2001年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颁布,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增发方案,掀起增发热潮。下半年由于市场原因,增发的核准难度加大,许多公司又转而采用配股及可转债方式;当年可转债发行办法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对券商实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转债不占通道且不受融资间隔不低于一个会计年度的限制,使得众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转债融资方式。2001 年3月颁布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中将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作为再融资时的重点关注事项,当年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应当关注公司上市以来最近三年历次分红派息情况,特别是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董事会对于不分配所陈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从2001年度开始大范围进行现金分红。这些情况说明,政策规定对再融资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证监会网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在发行程序上,《办法》有了明显的简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获得核准后的6个月内有自行选择发行时机的权力;二是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允许发行人和特定投资者双向自主选择,并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可走简易审核程序。
我们认为,证监会在股权分置改革即将满一周年之际出台再融资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在于向市场表明股改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和管理部门对于股改今年能够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于兑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先完成股改公司可优先再融资的承诺,并以此来进一步推动后续的股改进程。
《办法》的征求意见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正面回应,为了尽力消除恢复再融资和之后的新老划断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管理部门在扩容步骤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另外,在资金扩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获批准 QFII 额度的发放,在必要时可以考虑进一步增加 QFII 额度;推进商业银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推动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择机恢复投资者资金申购股票制度;开展基金公司专项理财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非常具体的措施。这一切都充分显示出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稳定的高度重视。
文章TAG:
什么是重复融资什么 重复 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