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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头衔有哪些

英国女王。全称为“托上帝洪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其他领土和属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生于1926年4月21日,为已故英王乔治六世的长女。1952年2月6日继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丈夫为菲利普亲王,长子查尔斯王子受封为威尔士亲王,是英国王储。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头衔有哪些

2,英国王室继承次序

目前的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1. 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 2. 威廉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长子) 3. 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尔斯王储的次子) 4. 约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鲁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次子) 5. 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长女) 6. 欧吉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次女) 7. 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爱德华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三子) 8. 路易斯·温莎小姐(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儿) 9. 王家长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10. 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儿子) 11. 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儿) 12. 林莱子爵(又名大卫·阿姆斯特朗-琼斯,乔治六世的孙子,玛格丽特公主的儿子) 13. 查尔斯·阿姆斯特朗-琼斯阁下(林莱子爵的儿子) 14. 玛格丽特·阿姆斯特朗-琼斯阁下(林莱子爵的女儿) 15. 萨拉·切多夫人(乔治六世的孙女、玛格丽特公主的女儿)

英国王室继承次序

3,英国国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如何有了女王难道王室里没有男人了

  英国议会于1701年通过《王位继承法》,规定了王位继承的条件,安排了王位继承的顺序,以排除信奉天主教国王复位的可能性。英国王位的继承是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但是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规定,王位应该传给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亚(Electress Sophia of Hanover)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继承顺序   这里列出了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前15人   目前的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1.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 2.威廉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长子)   3.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尔斯王储的次子)   4.约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鲁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第二个儿子)   5.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长女)   6.欧吉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次女)   7.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爱德华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第三个儿子)   8.路易斯公主殿下(又名路易斯·温莎,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儿)   9.王家长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10.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长子)   11.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儿)   12.林莱子爵(乔治六世的孙子、玛格丽特公主的儿子) 13.查尔斯·阿姆斯特朗-琼斯(林莱子爵的儿子)   14.玛格丽特·阿姆斯特朗-琼斯(林莱子爵的女儿) 15.萨拉·切多(乔治六世的孙女、玛格丽特公主的女儿)   由于欧洲各国王室通婚的结果,一些欧洲国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是英国王位的第60位顺序继承人,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排在第806位。作为希腊-丹麦王族的后代和维多利亚女王的重曾孙,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排在第490位。

英国国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如何有了女王难道王室里没有男人了

4,英国王储是怎样排列的

你好。我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王储(crown prince),即君主国的王位继承人。一般是君主的儿子或近亲属,又称储君、皇嗣等。世袭一般按照严格的长子继承制进行:男性优于女性,若长子已死,由长子的男性或女性后嗣继承,如长子无后嗣,便由君主的次子或其后嗣继承。如果君主无子,就由其长女或其后嗣来继承。如君主无子女,则由其弟来继承。他们一旦享有王位继承权,即被称为王储。 英国的王位主要由继承产生,但也有部分国王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有贤人会议推选王室中的男性继位。后来,当王室中没有合适的男性继承人时,女性直系亲属也可以继位。到了威廉三世(1650-1702 斯图亚特王朝),议会通过《王位继承法》(1701),确立了王室成员法定继位顺序的制度。即王室成员按照法律规定排出继位顺序进行王位的继承。其实早在威廉三世之前,英国王位继承顺序的制度就已存在,只是没有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亨利八世(1491-1547 都铎王朝)费尽心机结了六次婚,却只留下了一子二女。在他死后第一继承人儿子爱德华继位为爱德华六世,早逝的爱德华无嗣,由他姐姐、亨利八世的第二继承人玛丽继位为玛丽一世(1553-1558),而玛丽之妹伊丽莎白在同样的情况下以亨利八世的第三继承人的身份登上王位,即英格兰黄金时代的统治者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因此可以说是《王位继承法》把王位顺位继承这一规定法律化了,并成为君主立宪时代的法律。 英国王室有迎立外国人当国王的传统。以这种方式登位的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是汉诺威家族。当1714年安妮女王(1665-1714 斯图亚特王朝)去世后没有留下继承人,政府根据《王位继承法》把继承权给了德国汉诺威家族的乔治,即乔治一世(1660-1727),因为他母亲是詹姆士一世的外孙女,但是他是一个不会说英语的英国国王。事实上,早在700多年前,就有外国人来当英国国王,只不过这是因为丹麦人征服了英国,建立了丹麦王朝(1016-1042)。而在1689年威廉三世是以尼德兰奥兰治亲王之子,英王查理二世的外孙及第四继承人的身份到英国与妻子玛丽二世(1662-1694)共同执政。由此看来,人们更看重继承者的血统而非国籍。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国王子嗣众多却没有可以继位的合法继承人,因为这些子嗣都是私生子,不具有合法身份。 选定的王位继承人被册封为威尔士亲王,这与对威尔士的征服有关。1277年爱德华一世(1239-1307 金雀花王朝)借口威尔士亲王不向他表示效忠,进攻威尔士。1282年,爱德华一世为巩固对威尔士的统治向贵族们保证为他们选定的领袖一定是出生在威尔士、不会讲英语的人。同时他又立刻把即将临产的埃莉诺王后接到威尔士的卡纳文城堡。当小王子出生时,便被册封为威尔士亲王。从此,英国的历代王储都被封为威尔士亲王。这其实是爱德华一世以欺骗的方式征服了威尔士。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查尔斯于1958年被立为王储,成为法定的王位第一继承人。按照惯例,如果女王去世或者因年事已高等原因退位,查尔斯王储将会成为新的英国国王。

5,英王室继承顺序

对上面那位非常敬佩(能不能把回答发到英国吧(自己粘贴觉得太无耻了))
英国王位继承法  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 (一七OO年制订,一七O一年公布)  第一条 当今国王无嗣,死后其王位由安娜公主继承,安娜公主无嗣,死后其王位由国王詹姆士一世的孙女、已故波希米王后的女儿、汉诺威选侯索菲亚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后裔继承。  当今国王陛下及丹麦安娜公主都无后嗣时,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领土以及所属自治领的王位与尊号,由已故国王詹姆士一世的孙女、已故波希米王后伊丽莎白公主的女儿、汉诺威选侯索菲亚公主继承。当今国王陛下及丹麦安娜公主死后,如果都无后嗣,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领土以及所属自治领的王位、王政、以及英国君主所享有的一切荣誉、称号、皇权、特权、权力与权威等,都应归属于该索菲亚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后裔。贵族院议员及平民院议员本身及其后代,应当以全国人民的名义,在当今国王陛下公主殿下和安娜死后并且无后嗣时,按照本法关于王位继承的限制规定,坚决拥护和保卫索菲亚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后裔,并竭力以生命和财产对任何企图反对者加以摈斥。  第二条 按照本法可以继承王位、坚持同罗马教会交往者,按照威廉国王和玛丽女王第一年的法令第六章的规定,均无资格按前举法令宣誓加冕。  凡按照本法的限制规定可以继承王位者,若现在或将来同罗马教廷或者教会和好,或者保持交往,或者信奉罗马天主教或者与罗马天主教徒结婚,都应按照前举法令所规定和确认的情形,丧失继承的资格。  凡依照本法而即王位的国王和女王,都应在加冕时,按照当今国王和已故玛丽女王统治第一年所制定的国会法令(称为加冕宣誓法),举行宣誓仪式,并且应当依照该项法令所定的手续和方式,签署并朗诵其中所规定的誓词。  这里列出了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前15人  目前的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1.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  2.威廉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长子)  3.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尔斯王储的次子)  4.约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鲁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第二个儿子)  5.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长女)  6.欧吉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次女)  7.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爱德华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第三个儿子)  8.路易斯公主殿下(又名路易斯·温莎,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儿)  9.王家长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10.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长子)  11.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儿)  12.林莱子爵(乔治六世的孙子、玛格丽特公主的儿子)  13.查尔斯·阿姆斯特朗-琼斯(林莱子爵的儿子)  14.玛格丽特·阿姆斯特朗-琼斯(林莱子爵的女儿)  15.萨拉·切多(乔治六世的孙女、玛格丽特公主的女儿)  由于欧洲各国王室通婚的结果,一些欧洲国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是英国王位的第60位顺序继承人,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排在第806位。作为希腊-丹麦王族的后代和维多利亚女王的重曾孙,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排在第49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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