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还是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财产租赁所得按月缴纳还是按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 文件规定: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因此,应税收入=租赁收入-负担税费-修缮费用(每月最高800元) 1、应税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费用8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赁收入-负担税费-修缮费用-800)*20% 2、应税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20%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赁收入-负担税费-修缮费用)*(1-20%)*20% 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缴纳,费用扣除也是按月计算的。
3. 财产租赁所得是按月还是按次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不含税的租金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月为限)-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月)】*适用税率
【据实征收】计税公式(月租金超4千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不含税的租金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月)】*(1-20%)*适用税率
A. 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含税租金收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B. 除费用扣除标准外,其他费用扣除项目均需凭合法有效凭证
应税所得率:各地不一,详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深圳市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税所得率为5%。
【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计税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A、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含税租金收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B、适用情形: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
带征率:各地不一,详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江门市个人出租房屋的带征率细分为“”出租住房月租金1000元以下的,0;出租住房月租金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0.7%;出租住房月租金2000元以上(含2000元)、出租非住房,1.2%。
【核定征收-带征率】计税公式:
文章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