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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商品增值税退税意义

中国是鼓励出口的,所以要有出口退税这么一个政策!增值税的征收环节不只是在销售环节征收的,在商品的生产各个环节都要征收,而出口的商品也无一例外的在生产环节缴纳过了增值税。举个例子:购进生产商品所用的原材料时候,是要对原材料的购进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所以这部分在购进商品时候缴纳的进项税额在出口的时候,就要退给企业。。。而在出口环节不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综合起来就是,对于出口商品,退进项税,免交销项税,增值税等于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结果为零,这就是所谓的“出口零税率”!

出口商品增值税退税意义

2,增值税出口退税中有几个概念的意思

1、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注意是免税购进的,包括到岸价和进口消费税。没有免税购进的,就不用算)2、上期留抵税额:上期销项大于进项的税额3、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出口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出口征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留抵是减少一万,但是你申报上去之后,这一万国税会退给你的.申报时:借:其它应收款-出口退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00收到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它应收款-出口退税 10000

增值税出口退税中有几个概念的意思

3,退税是怎么回事

简单说就是,你出口了一些货,国家再把你交的出口税退给你。不过国家对你出口的哪些货的种类或者数量有严格的要求,不是所有的货都能退税的。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退税是怎么回事

4,什么是退税什么情况下才会退税

退税:就是已经缴纳了营业税、个税、或契税,但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拿发票联与税单可以去交易中心退税。
退税是指依法将已征收入国库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退税按性质划分为:减免退税,误收退税,汇算清退,提取代征代扣手续费费,涉外退税等。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报送《退税申请表》并附原缴款书或代扣代缴凭证复印件。 我们常见的有: 1。出口退税:退的是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过退税率并不是按17%等平时的进项税率扣除,而是有固定的退税率,比如15%等。 2。即征即退,适用于增值税(集成电路,粮库) 3。先征即退:说白了就是走个形势,告诉你这项是税收优惠。是暂时不征收你的税款。 4。自投资退税:就是把收回资本再投资,这个时候,收回的资本所纳的税款退还。 5。误收和汇算清退:误收顾名思义就是不属于税款的那一部分被当作税款征收上来,那么就要退还(我是没见过主动退还的,除非你自己发现申请),汇算清退,有的时候是预缴,那么在最后清算的时候,多预缴的要退还。

5,增值税和退税

增值税退税申请报告(没有统一格式) ,大致如下: 申请报告 ****国税局: 我公司是*************(基本情况)。 根据***规定,我公司在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多预缴的税金办理退税。我公司本月销售收入 元,实现增值税 元,已缴纳 元,多预缴的税金应办理退税 元. 根据**规定,先想贵局申请退税。 特此报告,请审批 **********公司(公章) 年月日
对于增值税,出口环节不征税 用于出口的部分商品按退税率退还以前环节缴纳过的增值税(即: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从国内厂家采购产品出口不是退我双份的增值税 外贸企业退还增值税=购进产品价款*退税率生产企业退还增值税为 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底额与按对外出口销售*退税率金额中的较小者
首先要明确不是退双份增值税地1对于出口商品,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就是说你出口销售不用缴纳增值税,这个环节叫免税。2你公司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进项税可用于抵扣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这个环节叫抵税。 3如果你公司购进用于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抵国内销售商品应缴纳增值税后还有余额,可以办理退税,这个环节叫退税。如果你公司本月没有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那购进用于出口商品的进项税可以全额退回。

6,什么叫增值税和出口退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税法,增值税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以上这段文字你理解起来会很抽象,很难理解,下面我用通俗的语言来回答你的问题,可能会容易理解了。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0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以上的举例能让你对“价外税”的含义更加直观的理解,下面再举一个例子,就能让你对增值税的“增值部分”,也就是“增值额”也有个更直观的理解。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8000-5128.21(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2871.79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360-871.79 =488.21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相关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额=购进货物的不含税购进额*税率 含税销售额化成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7,增值税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销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0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以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就是说你公司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内销按17%来算,外销的是免抵扣的,9%是出口退税税率,你单证收齐*9%为免抵税额,即相当于你已经缴税交了这么多钱了,税负的时候要算进去,另一个是附加费这部分也要交钱,当月外销的*8%要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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