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修正税负是什么意思

您好,修正税负=修正本年应交税额(缴纳税额)/本年收入修正本年应收税额(缴纳税额)=本年销项总额-本年进项总额-期初存货上年已抵扣进项+期末存货本年已抵扣进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未名明德

增值税修正税负是什么意思

2,营业税改增值税 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 谢谢

营业税一般属于地税所属。现在将部分营业税业务转到国税,-----简单的说“营改增”营改增的业务范围: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也就是相应的税率也会和营业税时有所变化。如果营改增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同等的所收到的相应的进项票也可以抵扣,也就是和原来的纯营业税不同,与增值税企业账务纳税相同,属国税主管,申报,纳税。
国家为了增强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对原来交营业税的一些行业比如软件开发、运输、咨询行业等8大行业也进行交增值税的试点,这样的目的,从总体上来说是降低接受服务方的税负,因为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而营业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具体可参考上海的试点方案。

营业税改增值税 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 谢谢

3,我是深圳市新办的一家贸易公司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请问增

纯子5 -:增值税税负率各地可能不同,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正常经营的企业税负率应相差不大,在正常幅度国税局不会找你麻烦。 税负差异超正常幅度一般会对你单位开展纳税评估。 打开这个网页,看各个行业的税负http://www.xifuwa.com/19a/56.htm
税负这个好像没有统一规定,基本上就是本行业的一个参考值,税负等于增值税实际已缴纳数/主营业务收入,鉴于你们是新办的贸易公司 ,应该是商业一般纳税人,我们这里商业税负是3%,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问一下你们所属的国税税务专管员,他们都是知道的。
我们公司是财务公司,做帐一般是0.8-1.5,太少了就容易被查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增值税的税负没有统一的规定。他是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各地不同行业的纳税水平所制定的的一个参考比例,就是实际纳税/主营业务收入*100%。比如税负3%、4%、5%等。你只要达到这个比例,基本就属正常纳税;达不到的,税务则可能对你进行重点检查。具体你们那儿你们同行业税负掌握在几个点,你可以私下请教你们的税管员。

我是深圳市新办的一家贸易公司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请问增

4,增值税修正税负的指标值如何达标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编辑本段计算基本公式  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税负=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本期销售收入*100%修正税负=修正本年应交税额(缴纳税额)/本年销售收入修正本年应收税额(缴纳税额)=本年销项总额-本年进项总额-期初存货上年已抵扣进项+期末存货本年已抵扣进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包括行业评估和个案评估。 国家局对纳税评估工作于2007年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对评估工作规定程序如下:选定评估对象;进行案头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评估符合。 在评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税务机关均应按相关税收政策评估企业的实际执行情况,发现少交税款的行为,按纳税评估规程制定相应文书,录入纳税评估系统,按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组织税款入库。 增值税税负是增值税纳税评估的主要分析指标,纳税评估是解决少交税款的问题,根据您企业的情况,由于库存积压大造成税负过低的情况,应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举证企业库存和留底税额的真实情况,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为宜。

5,什么叫增值税介绍一下了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动还是税动,界限分明,责任清楚,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也便于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采用价外税的形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费者从中可以掌控国家调节消费的方向,从而相应的修正自己的消费方向。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6,有关增值税税负的知识

增值税税负浅释随着纳税评估的积极推进,“税负率”成了税务人员、企业老总和财务人员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题,就象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深入人心,税负率的故事就多了起来。有位朋友曾跟笔者说最近掌握了应付税务的一个好办法,那就是每个月申报的时候按照一定的税负率缴纳税款,这样即不会被纳税评估,也不会被税务稽查;还有位朋友说,最近让税务机关查着了,原因是所在单位增值税税负率一度偏低,税务征管员说可能要按照行业平均税负率计算补交税款。税负率用得多了,渐渐的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概念,忘记了他的定义,忽视了税负率的本来面目。感觉那就是一条红线,只能高不能低;甚至成为雷池而不敢越;成为税务机关征管和纳税人纳税管理的法宝,仿佛一把尺子,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量了。这是不正确的。现笔者以增值税税负评价为例,解释税负评价的一些基本理论,以期减少不必要的误解,为纳税人及税务人员工作提供参考。一、 税负评价的概述1、 什么是税负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通过税负率的评价,可以从整体判断税负情况,对比同行业的税负,可以从市场角度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税负情况。2、什么是税负评价及税负评价的目的税负评价是通过对纳税申报直接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凭证等审核及对与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的对称性审核,参照各个行业的行业标准以及同类企业的能耗、物耗平均值,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出用于评估的分行业投入产出比、产品耗能比、行业平均利润率以及行业平均税负等指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对同行业不同纳税人同一时期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分析测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的差距,以确定管理和检查的方向与重点,从而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并在这基础上总结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掌握并积累资料,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形成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在实践工作中,税负率评价有一定的选择,并非所有税种都进行税负评价。目前税负评价主要集中在流转税中的增值税上。主要原因是流转税是按照流转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能够比较直观的体现税负率。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一种,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扣减上一环节所缴纳进项税计算得出,因此与收入、企业毛利率有直接关系,同时金税工程又为增值税税负计算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来源。因此目前我国的税负评价主要集中在增值税上。二、 增值税税负评价的过程增值税税负评价一般经历这样一个过程:1、税负率的计算过程;2、计算两种税负率,即计算行业税负率和具体纳税人税负率;3、税负率评价分析,即用所计算数据和同行业税负率去对比,确定税负是否正常,是否有与纳税人评估约谈的必要;4、税负率评价的应用,即税务机关根据税负评价的有关情况,确定税务稽查范围等税务管理重点。(一)税负率的计算过程增值税税负评价首先需要计算税负率,我们来认识一下税负计算的公式及其演化,借以了解税负率的计算过程:1.基本公式: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实际入库增值税税款/当期应纳增值税收入*100%2.公式演化:基本公式提供了一个理论依据,但企业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基本公式还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入一些影响增值税税款入库的因素,如杂项扣除、上期留抵、进项税转出等。因此税负率的计算公式进行应进行下列转化:本期实际纳税=销项-进项=本期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收入*17%-本期存货增加*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收入*17%-[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期末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本期销售毛利*17%+(期初库存-期末库存)*17%-杂项抵扣-上期留抵+进项转出其中:销售成本=本期存货增加+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本期存货增加=销售成本—(期初库存-期末库存)杂项抵扣主要指运费抵扣,低值易耗品抵扣,劳保用品抵扣等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抵扣事项。通过公式的演化,税务人员可以将税负的计算直接和会计核算内容结合起来,从而更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3.演化公式的修正我国对增值税的抵扣采取“凭票抵扣办法”(该名词需要修改),即增值税抵扣必须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并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时间认证申报。上述公式是以假设本期存货增加都取得增值税发票为前提的,在实务中,该假设很难成立。就拿工业企业来说,生产人员的工资及其福利费等附加费用、折旧等构成了存货成本,但人工成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故无法抵扣;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使固定资产折旧也无法抵扣;且绝大多数企业期末购进原材料存在暂估;小规模企业的大量存在及发票市场的不规范,使部分采购无法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此外增值税的税率差(即现行17%、13%、6%、4%四种不同税率),及所涉及免税、即征即退等特殊情况,也会造成际情况与假设不一致,故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二)计算两种税负率为了进行税负率的比较和评价,税务机关根据掌握的数据分别计算两种税负率:一种是行业税负率,一种是具体纳税人的税负率。国家税务总局会定期计算公布行业增值税税负率指标,该指标按照行业具体计算,同时兼顾生产和流通环节,所计算出来的数据为行业平均数据,这是具体纳税人税负率比较的依据和基础。各地税务主管机关会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定期计算所管辖范围内具体纳税人的税负率,并用行业平均税负率进行比较。(三)税负率的比较和评价计算出来两种数据之后,用行业平均税负率与具体纳税人的税负率进行比较。数据比较后会产生三种结果:要么高,要么低,要么跟行业数据相差不大。税务机关会对数据比较结果作分析。分析过程中充分考虑纳税人具体情况和历史纳税数据,即使与行业数据比较差异不大,但与本企业历年纳税数据差异大,也是异常的。如果相差较大,或者税负率尽管与行业税负率差异不大但与本企业历史纳税数据差异较大,税负机关也会找纳税人进行评估约谈,并根据商谈结果,确定是否有必要要求纳税人撰写税负率差异分析情况说明。纳税人所撰写的税负率评估差异说明会被税务机关充分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撰写分析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作为纳税征管参考依据。(四)税负率评价的应用税负率评价的结果会作为税收征管的参考资料被税务机关充分使用,税负评价的有关资料会被提交给有关部门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来源。三、正确认识税负评价如果税负率存在异常,企业要面对税务人员的评估约谈,要撰写自己的分析报告,这时有些老总,财务人员就慌神了,不知怎么办了,税负差异怎么解释?会不会直接要求补税?这些问题该怎么认识呢?首先,税负差异是必然的税负差异的必然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点:1、 行业税负率数据本身的局限性目前行业税负率是通过采集全国重点税源户管理系统的数据而来的,只代表了重点大型企业的数据;同时由于采集计算需要一个过程,一般来说,今年使用去年的数据,因此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滞后性。2、 各纳税人具体情况的特殊性各纳税人在市场的地位、企业经营的规模、产品差异性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存在天然的税负差异性,这种天然的税负差异性形成了税负率差异的必然性。并且,实践中税负差异分析一般按年进行的,对于月度而言,由于经济周期的影响,月度税负率存在着波动性。其次.税负差异是能够解释的会计资料是计算税负的基础,所以就账言账,税负率的计算结果是正确的。换句话说,评价税负高低的一般通过检查会计资料能够找到理由。我们可以这样简单理解:税负率计算数据的来源为我们提供的会计资料,我们的会计资料是正确的,所以税负率的计算也是正确的;如果说与同行业数据存在差异,除了上述三种原因之外,我们的会计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数据计算的正确性。税负差异的解释主要落实在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比如经营项目,行业地位,备料备货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税负率计算的公式。值得说明的是,企业的违法手段也影响分析结果。随着金税工程推进,企业抵扣数据均实现了计算机比对,保证了进项税额的准确性,所以税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销项税和进项税转出上,一般通过不作收入或延迟作收入、兼营非应税项目或者混合销售未按规定转出等手段少缴或缓交增值税税款。而这些办法不会体现在会计数据上,所以影响税负差异的计算结果。最后,税负差异不能直接认定补税税负率是对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的总体评价,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经济交易,所以税负率差异不能直接发现企业的税收违法线索,故只能提供稽查参考范围,而不能直接作为补税依据。换一种说法,税负率存在差异不能认定企业的未按规定纳税,不能以税负率要求进行补税,必须落实在具体的交易上,必须有相关的资金,合同,凭证等证据来印证。作个比喻,某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月,有员工的收入为2500元,该员工不能因自己工资低于本企业平均水平就有权利要求企业补偿自己500元吧,一样的道理,具体情况不同嘛,收入自然存在差异。四、税负率分析的意义分析到这里,企业老总和财务糊涂了:税负评价,究竟该怎样理解呢?究竟有没有作用?感觉象数学游戏。首先,纯粹的税负率分析作用并不大。那么是不是税负率分析一点用处没有呢?税负率的评价结果是无法对企业纳税是否合法、是否需要补税做出直接认定的,因为纳税行为的确定依据是企业具体的经济行为,因此有效的纳税评估必须结合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核算资料,合同等进行判断。这里又提到了税负率的计算基础,即会计核算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的正确与否,是判定企业是否正确纳税的重要突破口。其次,税负率分析是确定税收稽查范围的重要手段税负率分析是确定税收稽查范围的重要手段。通过一定的模式和分析方法,税务人员可以对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其次通过分析差异原因,从而对税负差异的背后真实经营情况有一定的判断。由于评估作用的局限性,税务人员主要采取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增值税税负评价:一方面通过对包括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会计报告资料分析,常用方法如笔者《会计报表的税收分析》一文。另一方面税务人员会结合询问,采用倒算的模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判断,即采用以支定收的模式,例如从不涉及抵扣支出项目出发,包括房租,人员工资,招待费用等,这些项目必须以毛利进行补偿,而毛利直接关系到当期税收,根据此种逻辑倒推出本期应纳增值税额。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需要正确对待纳税评估的税负评价。应须加强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如人为的税负率控制,反而是欲盖弥彰,适得其反。
税负率就是表示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的轻重的一个量化标准。增值税税负就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所承担增值税额占该纳税人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 计算公式是:税负率=入库税款/全部销售收入*100% 平时我们执行的是边际税率,不是纳税人真正的税负率,税负率是税务机关评判行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工具,也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的一项参考依据。 这个数据算出来对企业控制税收成本具有参考价值,通过税负率的计算,企业财务人员可以知道本企业的税负的轻重,在核算上是否规范,税负重说明凭证取的不全,核算相对来说不规范,企业核算越规范,税负率越接近同行业平均税负的最小值。

7,增值税是什么

-------------------------------------------------------------------------------- 增值税简介 发布时间:2000年07月24日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概况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是在原来按照经营收入额全额课征的流转税的基础上,经过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传统的营业税制是按照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全额征税的,上一个环节已征税的经营收入额,在下一个环节按经营收入额全额课税时又重复征税一次。这样,导致了不同生产结构的企业生产和经营同一种产品、因生产流转环节多少不同,税负有轻有重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企业结构的优化组合和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商品的正常流通,也不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纳税增值税部分的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征税,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对于产品而言,该产品的总体税收负担等于各个环节税负之和。当税率确定以后,无论产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其税收总额始终等于...-------------------------------------------------------------------------------- 增值税简介 发布时间:2000年07月24日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概况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是在原来按照经营收入额全额课征的流转税的基础上,经过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传统的营业税制是按照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全额征税的,上一个环节已征税的经营收入额,在下一个环节按经营收入额全额课税时又重复征税一次。这样,导致了不同生产结构的企业生产和经营同一种产品、因生产流转环节多少不同,税负有轻有重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企业结构的优化组合和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以及商品的正常流通,也不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纳税增值税部分的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征税,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对于产品而言,该产品的总体税收负担等于各个环节税负之和。当税率确定以后,无论产品经过多少生产流通环节,其税收总额始终等于产品销售额乘税率之积,税负不会因纳税环节多少和生产环节的变化发生时轻时重的问题,因此,增值税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多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有利于促进工业向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由于增值税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从它1954年在法国率先实行迄今,已有约60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实行了增值税。 目前,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1994年实行新税制的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互相协调配合的流转税制。国家常用的统计指标“两税”即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其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1997年占到43.6%,1998年占到40.25%。以成都市为例,在实行新税制的第一年(1994年),全市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42.4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8.32%,比上年增长28.5%,增收9.41亿元,这种成绩是与增值税的改革是分不开的。 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及原理、特点 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是由法国财政部官员法里斯·劳拉首先提出并实行,后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一种新课税制度。在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为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 什么是增值额: 所谓增值额是指企业或其他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因从事生产和商品经营或提供劳务而“增加的价值额”。它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商品销售(或劳务)收入额大于购进商品(或取得劳务)所支付金额的差额。增值额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上看,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W)扣除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悼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的余额,即由企业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V+M)。这部分由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则称为增值额。在我国,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部分基本上相当于净产值。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及其它口于增值性的内容。 就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该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金额之后的余额,也就是商品生产经营中的进销差。它大体上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上看,增值额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即包括劳动工资、经营利润、资本利息、奖金、租金及其他增值性质的项目之和。 综上所述,增值税不同于以商品销售收人全额为征税对象的传统流转税,它是一种以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新型流转税。 (三)、增值税的一般特征及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的特征 增值税只就商品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征税,避免了征收的重叠性,这是增值税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增值税区别于其它流转税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这说明了增值税的征收,对任何交纳增值税的人来说,只就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征税,它在对本环节的征税中已扣除了上道环节生产经营者已纳过税的那部分转移的价值,只就本环节生产经营者没有纳过税的新增的价值征税。因此,增值税在征税的过程中避免了按流转额全值课税的重叠性。但在各国实际运用中,由于各国规定的扣除范围不同,增值税仍然带有一定的征税重叠因素。随着扣除范围的扩大,征税的重叠性就越来越小,或完全消除。 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和连续性。这一特征具有流转税类的基本特征,凡是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只要经营收入具有增值因素就要征税,实行了普遍征收的原则。并且,它的征收范围可以延伸到生产流通的各个领域,这已被实行增值税的某些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所以说,从征收面看,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从连续性来看,一件商品从生产到产成品实现消费经历了从生产经流通到消费的连续过程,而该商品销售总值也是在这连续过程中逐步增值产生的。由于增值税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它就能对这连续的过程实行道道征税,并且同每一环节的增值部分发生紧密地联系。因此,增值税也具有征收的连续性。 增值税具有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增值税的征收不因生产或流转环节的变化而影响税收负担,同一商品只要最后销售的价格相同,不受生产经营环节多少的影响,税收负担始终保持一致。增值税的这种特征称之为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 增值税的税率能反映出一件商品的总体税负,就一件商品而言,它的总税负是由各个经营环节的税收负担积累相加而成,由于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征税,并且有征收的连续性和同一商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增值税对商品各环节征收税额之和同该商品最后销售环节的销售全值乘增值税税率所求出的税额相一致。这样可以看出增值税的税率就反映了该商品的总体税负。 我国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对原有增值税制度进行了各方面的修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其主要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点: 实行价外税,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为明显。在国外,规范化的增值税均属于税款可以转嫁的间接税。增值税的这一特点在原增值税的价内税模式下,未能明确体现出来。新增值税采用价外税办法后,即税金不再包含在销售价格内,将税款和价款明确划开,其好处是更鲜明地体现增值税的转嫁性质,明确企业只是税款的缴纳者,消费者才是税款的最终负担者,增强了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的透明度。另外,在零售环节出售商品和时消费者提供劳务时,新税法规定价格和税金不再分开标明,这符合我国群众的消费心理,但并未改变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间接税性质。 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扣税的新办法后,销货企业在开出的专用发票上,不仅要注明价款,还要注明税款。这样,对进货企业来讲,进项税额是发票上注明的,而非自己计算的,从而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金的工作量,而且使抵扣税金更加准确。 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的进项税款都准予抵扣,对固定资产的税金不予抵扣。 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设计增值税的计算征收方法。现行增值税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税;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的特殊办法征收,这样,既有利于增值税制度的推行,又有利于简化征收,强化征管,尤其是使基层税务机关能够集中较多的力量加强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人和管理,抓好收入重点。 大幅度减少了税收减免项目,并将减免税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 三、我国现行税制下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的新条例,扩大了原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除农业生产环节实行免征增值税和对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不征增值税外,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的行为都征收增值税,并对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也征收增值税。这样,将工业生产、商业批发和商业零售以及工业性及非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业务都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三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应税货物和劳务也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应税劳务。 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入境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两大类。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又把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按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及经营规模的大小,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原则,不是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关键是看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对商业企业的认定是例外,目前商业企业的销售额必须达到180万/年),是否能够以规范化的办法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新增值税实行以不含税价计税方式,俗称价外税,税率设计是以价外税为基础,遵循中性和简便原则,考虑到大多数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确定的。目前增值税率有三档:基本税率定为17%;低税率为13%,列入低税率的产品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零税率:只限于出口货物。出口货物包括两类: 一是报关出境货物,二是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另外 对小规模纳税人设立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为6%,从1999年7月起,小规模纳商业企业税人的征收率为4%。 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金、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增值税额的计算: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如下: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近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本期近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井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主要是指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十征收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是国际上通行做法。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凭证,而且是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文章TAG:什么叫增值税修正税负什么  增值  增值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