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思考

A 分公司有独立的诉讼资格,但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她的诉讼资格是民诉法为了诉讼经济的考虑而赋予的。B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 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C 是一人公司 最少橱子10万 出资一次性到位 D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E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F 不可以 可以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权 不可以 除非子公司人格否认,此时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思考

2,问的是法律问

对外担保:指中国境内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和第二节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外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问的是法律问

3,关于股权质押的问题

该问题虽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议。但是本律师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接受其本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权标的。但是需满足一些条件:公司章程未禁止;股东以本公司的股权作股权质押时需符合《公司法》第72条规定即经过其他股东的二分之一同意,与公司达成股权质押协议并办理质押登记等。纵横法律网 韩进华律师
您好,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内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结合上述情况,股东为本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要经股东会同意并出具书面决议,另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办理相关登记。

关于股权质押的问题

4,公司股份担保和低押有什么区别

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其实就是个人信用贷款,你的资质满足个人信用贷款的要求就是可以进行申请办理贷款的!你可以关键要看你个人的资质情况能否满足银行贷款的要求了!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稳定的收入。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3)可提供居住证明、收入证明、工作证明(或可提供担保人)。个人信用贷款申请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5)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主要是根据你实际贷款的用途来决定你的贷款方式!你可以在线提交一份贷款申请,在2到3个工作日之内(周末节假日除外),你可以查看你的贷款进度的!点击在线贷款申请链接:http://www.loanchina.com/activity/product/creditloan-dashi-lucyl-index.html
股份担保属于对内担保,抵押属于对外担保。

5,向专家咨询法律问题

根据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合同成立必须是双方自愿。当初你做担保人,是否在自愿的情况下,如果是的话,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合同中的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承担合同的责任。 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将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关键看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最好是和你的债权人协商下,还不出钱,就是告胜了又能怎样呢? 担保法第十二条 (8)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你所述, 你和公司主抓经营的经理和财务现金会计三人应共同承担董事长向借款人所借款还款责任,之后,你们三人在向董事长要求偿还你们三人共同支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两个官司分别解决。
公司间的互相拆借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另对内担保需要股东会决议,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接受担保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即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不知对方诉状如何?如果是自然人的话上述答案已经很清楚
呵呵,上面的回答的已经很不错了,我来说说,我国保证法规定的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18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被承担保证责任。一般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首先,你要分析一下你们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我国《担保法》3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窜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根据你的情况,你的如果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范围就在我刚才说的哪几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希望对你能有帮助啊!
从你目前提供的情况尚不能判断是什么性质的保证。保证有2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保证。2种的法律后果不一样的。从你提供的情况分析,是三个保证人给董事长提供了保证。一般情况下,如果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话,保证的除斥期间是6个月,如果超过还款期限6个月而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话,保证人是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的。如果对保证责任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你们三个人每人承担三分之一的保证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担保人承担了全部还款责任的话,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你们的董事长追偿。
此问题关键是看主债务人董事长有没有还款能力,公司在经营,说明还是有还款能力的,所以你不必担心你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只有在主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的前提下,你们才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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