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油升级前开的发票对方退回但是红字和蓝字发票都是从成品

成品油只能冲红,不能作废

成品油升级前开的发票对方退回但是红字和蓝字发票都是从成品

2,成品油发票270升开成270000000348了有问题吗

这种情况没有问题,发票的总金额、税额、价税合计金额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没有

成品油发票270升开成270000000348了有问题吗

3,开成品油发票一开始开错了然后把它冲红显示冲红成功但是库存

开成品油发票一开始开错了,然后把它冲红,显示冲红成功但是库存没有回来。你只有去打开票软件的电话,咨询一哈开票软件的工作人员。
答:需要开成品油的单位,税控盘都是需要升级后才能开具成品油发票,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必须要有库存才能开具,不能先暂估后面再冲。

开成品油发票一开始开错了然后把它冲红显示冲红成功但是库存

4,润滑油批发零售企业的开票软件要升级成品油模块吗

需要升级开票软件和到税局开通成品油开具功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

5,税务总局对成品油企业需进行消费税纳税评估有什么要求

家税务总局明确,通过评估确系非正常销售的成品油,主管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核定成品油消费税应纳税额,并要求生产企业于2009年2月征期起调整纳税申报,最迟必须在2009年4月征期结束前全部调整完毕。超出规定期限且生产企业不同意或不配合调整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征管法进行查处。办法明确,成品油消费税专项评估对象为成品油生产企业2008年11月份和12月份当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非正常销售数量。非正常销售数量,是指企业在评估期当月发生的只开具成品油销售发票而无实际货物支付和超过正常成品油销量突击销售的成品油数量。在评估中发现问题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将评估期非正常销售的各类成品油,依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的数量,按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于2009年2月征期重新调整纳税申报。企业各类成品油非正常销售数量巨大的,调整纳税申报期限可以延长,最迟必须在2009年4月征期结束前全部调整完毕。超出规定期限且企业不同意或不配合调整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征管法进行查处。对企业评估期非正常销售的各类成品油在2008年11月份和2008年12月已经按照2009年1月1日前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申报纳税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退税。
最近一次的开票系统升级,遗留问题有的是原来领取的发票、升级前未在系统下载的找不到了,也有像题目中所说的找不到被冲红的蓝字发票。 处理方法:到办税大厅找税务人员登记、汇总上报、等候答复处理。

6,一般纳税人的贸易公司能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于货物内容是否可以是成品油,要看你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成品油,另外增值税发票应该根据业务内容来,所以还需要看你是否有该成品油的进项,如果没有采购进项,这发票开出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一)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二)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三)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4.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于货物内容是否可以是成品油,要看你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成品油,另外增值税发票应该根据业务内容来,所以还需要看你是否有该成品油的进项,如果没有采购进项,这发票开出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的。
物流公司一般纳税人,收到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电脑或笔做会计分录。借:原材料---成品油、航空煤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转票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7,销售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位可以是升吗

不都是升吗?
恩可以的
销售汽油增值税专用发 票中的单位可以是升,也可以是其他计量单位。
一、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经销企业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推行范围:成品油经销企业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要求(一)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成品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系统中“专用发票填开”模块开具,“单位”栏必须为吨,“数量”栏必须填写且不能为0;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通过“普通发票填开”模块开具。(二)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汇总开具,每张发票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填列7行。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4年8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变更发行。企业端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由各地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承担。五、使用非AI3型金税卡的企业,需要配备报税盘;使用AI3型金税卡的企业,如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不需配备报税盘,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需配备报税盘。对于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企业,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报税时需要同时携带IC卡和报税盘。六、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密文均为二维码形式,为保证二维码密文能正常打印,须使用24针针式票据打印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6-06字体: 【大】 【中】 【小】为加强成品油行业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将从事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的经销企业(以下简称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经销企业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推行范围:成品油经销企业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要求(一)成品油经销企业销售成品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系统中“专用发票填开”模块开具,“单位”栏必须为吨,“数量”栏必须填写且不能为0;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通过“普通发票填开”模块开具。(二)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汇总开具,每张发票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填列7行。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4年8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变更发行。企业端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由各地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承担。五、使用非AI3型金税卡的企业,需要配备报税盘;使用AI3型金税卡的企业,如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不需配备报税盘,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需配备报税盘。对于未使用网上抄报税的企业,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报税时需要同时携带IC卡和报税盘。六、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密文均为二维码形式,为保证二维码密文能正常打印,须使用24针针式票据打印机。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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