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投保存款的银行,都会在营业场所张贴存款保险标识。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包商银行倒下后有其他银行接管,储户存款安全有保障,没有任何问题。

1、银行业“大洗牌”?大量中小型银行要消失了,储户的存款怎么办?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凡是投保存款的银行,都会在营业场所张贴存款保险标识,存款保险标识如下图:《存款保险条例》还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2、继4家银行倒闭后,又有17家银行将“消失”,储户的存款怎么办?

谢邀答!大师近来好像对银行的问题特别感兴趣,倒闭的关停的破产的重组的,这又来了个十七家银行消失,这么多家银行消失,金融监管部门该好好反省了,消失该不会携款潜逃吧,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是无处可逃的,可能玩消失,就说明可钻的漏洞太多了,消失有可能是账务不清千丝万缕无法清理出头绪,是为逃避责任找庇护所去了,但银行账一笔就是一笔,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储户户有个交待。

先说四家破产银行,债务按破产法执行,既然声称破了产,那一定是走了破产程序,按法规进行了清算,扯皮的账务肯定有,兑付不了的存款也不能排除,这些都得依法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于消失的十七家银行,这要看怎么个消失法,有金融许可证的,债务由囯家依政策法规清算,没有金融证的,储户存在这些银行的钱就不好说了,只能说囯家监督进行清算,资不抵债若缺口较大,所谓的储户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虽苦得让人难受,则是自己的贪心或疏乎导致,你不是受高息所诱,就是被他人骗存,开银行是要资质的,囯家没有对骗存也要保证支取这一规定。

银行玩消失真是千古奇谈,就连曾经的钱庄好像也没有出这样失信的问题,银行没了信用,黑锅只有往国家甩,国家虽大但这黑锅背了,受害的将是老百姓,虽然存款兑不现也是老百姓,可都是有牵连的老百姓,人们认为他们并非无辜,而黑祸国家背了就真要伤害到无辜的百姓了,对消失的银行一是要查,二是对账务必须得清,三是对有关人员一定得捞,四是对客户的存款虽不一定清得了,但仍然得理,五是牵涉进的机构和个人必须依法赔。

3、包商银行倒下后,又有12家银行即将“消失”?储户的存款怎么办?

妖言惑众,包商银行倒下后有其他银行接管,储户存款安全有保障,没有任何问题。在中国,只要是银监会批准的合法金融机构,即使宣告破产,也会有其他银行接管或合并,储户存款也随之转移到接管或合并的银行,绝不会影响储户利益,不要在这里胡言乱语,不懂乱说,谣言惑众,影响社会稳定,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时候让老百姓受损失?当然,需要再说一遍的是,必须是银监会批准的合法金融机构,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会保障储户存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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