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现在两家公司要合并注册资本没有变换了法人换了注册地

如果没有特别要求保留某项经营范围,可以把其中一间公司注销掉,然后直接增资,再变更名称...如果有想保留两间公司各自的某些特性,不可以注销其中一间的话,那就考虑一下并购这个方法,时间上可能会比较长(合适有一间是外资公司)。如果是内资,考虑下用合并分立,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司,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仅以佛山市的政策举例说明。
下个软件修复一下,qq管家360之类的
没明白您的意思,是吸收合并?如果是的话,那么只需要注销其中一家公司,宁外一家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天拓力行解答!

我们现在两家公司要合并注册资本没有变换了法人换了注册地

2,中国北车合并后股票注销什么意思

跟南车合并,北车账号就会注销 这时候北车的股东就可以选择用手中的股票换成现金。  在投资市场中,现金选择权的含义是: 交易过程结束后,需要支付交易标的物的一方可以选择实际支付交易标的物,也可以选择以现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续。在商品期货业也称此为“现金交割”。  本次合并中,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的a股和h股拟采用同一换股比例进行换股,以使同一公司的所有a股股东和h股股东获得公平对待,从而同一公司的不同类别股东持有股比的相对比例在合并前后保持不变。
您好,注销股票就是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主动退市,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注销股票就是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主动退市。  中国南车与中国北车发布公告公布合并预案称:技术上采取中国南车吸收合并中国北车的方式进行合并,即中国南车向中国北车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中国南车A股股票、向中国北车全体H股换股股东发行中国南车H股股票,并且拟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拟发行的H股股票将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中国北车的A股股票和H股股票相应予以注销。  合并后新公司将采用新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股票简称和代码、法人治理结构等。本次合并的具体换股比例为1:1.10,即每1股中国北车A股股票可以换取1.10股中国南车将发行的中国南车A股股票,每1股中国北车H股股票可以换取1.10股中国南车将发行的中国南车H股股票。据相关规定,经申请,中国南车、中国北车股票自2014年12月31日起复牌交易。

中国北车合并后股票注销什么意思

3,村子里的经济合作社注销了意味着什么

村子里边儿的经济合作社,它是经济不发达时候的一种产物,现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以说要注销了。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国际合作联盟章程规定:“只要以促进其成员的经济与社会进步为目标,以互助合作为基础所经营的企业,并遵循罗奇代尔所确定的、被国际合作联盟第23届代表大会所修订的合作社原则的,均可被认为是合作社组织。”该章程在解释合作社原则时指出:参加合作让应自觉自愿;合作社是民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合作社的盈余应归全体成员所有,扣除发展基金后,按社员的业务交往量比例大小分配;加强合作教育,积极发展地区、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可见,合作社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又是群众性的社团组织。合作社作为一个群众经济组织,有自己特有的组织原则和章程。加入合作社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和按章程办事,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合作社还有明确的办社宗旨和目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合作社。所以,不是任何一种合作组织如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经济联合体等,都能够称为合作社。从合作生产经营到组成合作社组织,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并需要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因此,并不是有合作、协作或联合,就必然有合作组织,有合作组织也不一定完全就是合作社。合作社是合作组织较完备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规模有大有小。一般合作经济就是指合作社经济。 合作社按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安不同产业或专业也可分为专业合作社,列:苗木专业合作社;花卉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等;这些专业合作社都是在同一行业的联盟体。在我国,合作社是社会主义或半社会主义性质的 在50、60、70年代人的面前,提起合作社,多是会想到卖东西的供销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每人投资几块人,然后由生产大队进些货物,在村子里销售。那个时候总是会提到“投资款”,而说不真的时候就是“兔子款”,着实让人迷惑了好久。等到经济慢慢放活后,合作社逐步消散了,当时应该看到合作社不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

村子里的经济合作社注销了意味着什么

4,差旅费报销单上在途补助费和驻勤补助是什么意思

在途补助费:是指单位给员工坐车途中给予的津贴。驻勤补助:是到达出差地点后。根据公司的补贴制度,每日津贴。一般来说,它包括住旅馆的费用。旅行津贴。出差多少天。根据每日津贴的规定。给员工进行的补贴。注意事项:1、员工应按财务规定填写报销单据,发票原件: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打折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通行费、过桥费等。等。没有名字的原始发票必须在背面签字。2、乘坐飞机的,不退还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和往返机场的费用。3、出差津贴天数=出差返回日期-出差出发日期。扩展资料:差旅费报销管控难点:企业差旅费管理和控制的难点包括:1、制定标准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地区、岗位、级别、出差方式等;2、预算分配工作量大,包括前期预算,事件预测、审核和事后分析;3、对审核和报销要求高,审核和报销过程的确定、审核和支付要点。方法等等。当然,在实践中,财政部门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但对于财政部门如何确定支出的真实性,也存在着困惑。如果每一笔差旅费都经过财务部门审核,会增加财务部门的工作量,甚至造成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负担。这一矛盾也是对财务人员职业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些困难,有必要制定适合本集团的旅游政策规范。要求财务部与联合销售部、人事行政部建立完善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和奖惩制度。该系统不仅能有效控制费用,而且实用性强,有利于提高业务人员的积累。极性,促进销售的发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差旅费
在途补助意思就是:在出差乘座交通工具过程中.单位给予的补助(我常做火车很累啊.辛苦啊)驻勤补住:就是到达出差地点后.依据公司的补助制度每天发的补助..一般当中含.住旅馆的费用(我公司在住宿上规定住旅馆费用每天不得超过120,要是住的少.多余钱归我.结省啊.)...额外还有..出差补助.出差多少天.跟据规定每天补助多少......如果你不清楚怎么算.你可以问出差人.他一定清楚..你要是算错了.他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顾名思义,在途补助费是指在往返途中的补助,驻勤补助是指在出差当中如需住宿,在住宿期间的补助。
在途补助费是指在往返途中的补助,这个类似于误餐补助驻勤补助是指在出差当中如需住宿,在住宿期间的补助。

5,银行卡问题

像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二类银行卡。二类卡是不可以存取现金的,而且非绑定用户不能转账。但是,如果是别人给你转账,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二类卡是每天限制一万,年累计二十万的
汇款到你账户不存在限额,限额是限制你转出的当日额度。请放心使用
要用户口本开 学生证不能 不知道从何时起,那薄薄的卡片就会带来少则十元、多则百元的年费。对于感性甚于理性的人来说,要想搞明白各类银行卡的年费标准并不容易。当然,在银行卡年费大行其道的现状下,还是有不少借记卡年费中保留了几个“免费名额”。在此,我们也给你支些小招数,告诉你怎么做就能减免年费支出。 一、利用工资卡减免年费各大银行对工资卡一般都会给出一个免年费名额,可以考虑销掉其他银行的借记卡,把大部分资产转到工资卡的名下。这样,日常生活中取现、缴费的琐碎事务就由这张卡来完成。为了消费方便,可以考虑申请同一个银行的信用卡,年费可以用当年刷卡积分来充抵,还款可以利用借记卡的关联账户自动偿还,这样不仅轻松省力,而且你也不用再考虑什么年费问题了。 二、刷卡消费免年费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销卡,又享受不到银行的免费待遇,那么该如何化银行收费于无形呢?我们的高招是:刷卡免年费。为了鼓励银行卡的持有人积极刷卡,不少银行都推出了针对借记卡的刷卡免年费活动,只要当年刷卡额达到了一定的额度,如1000元、2000元,就可以免去当年10元的年费。 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1000元以上/年)。 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2000元以上/年)。 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2000元以上/年)。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1000元以上/年)。 对信用卡来说,刷卡免年费的活动就不胜枚举了,有的刷3次或6次就可以免除当年或者次年的年费了。 三、“跳槽”小银行应对银行收费还有一招可不要忘了,那就是“跳槽”到小银行。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小银行在收费的大潮中,为了吸引更多的储户,反而逆流推出了一系列“免费”活动,如免收借记卡年费、免收跨行取款费、异地存取款免费等活动,如此义务劳动当然赢得民心了。所以,你可以考虑一些小银行,比如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 不过,小银行的先天弱势在于网点覆盖面太少,存取款不便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各地的小银行都联合起来加入了“柜面通”的业务,除招商银行之外,在各家参加“柜面通”业务的小银行存取款都免收手续费。团结就是力量,在扩大银行网络的同时,这种“柜面通”的方式也便于“跳槽”来的新客户方便地办理各种银行业务。

6,债权交易是怎么回事

  为了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多年累积的巨额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我国于1999年始设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  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就是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政策性剥离和商业化收购)不良金融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通常包括诉讼追偿、债权(打包)转让、债权转股权、减免债务等。由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专门的立法,在实践中困难重重。1999年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商业银行14000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属于政策性接受,在很多问题上依赖于专门设定的行政规定运行。由于没有专门的立法,导致在资产剥离和处置中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这给资产剥离与处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随着我国国有银行股改工作的不断深化,银行资产的市场流通将日益增多,商业性市场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行为日益增多,不良资产的收购与处置将更多地依赖于法律规范来运做,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将日益重要。  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角度来看,银行不良资产的接受和处置都涉及资产转让问题。实践中,由于转让中的问题,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均不能行使债权的事情常有发生。因此,关于转让的法律效力问题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十分关注的问题。  1、债权转让中的限制性条款  贷款行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禁止贷款行或双方当事人擅自转让借贷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借款合同中常见的约定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这种约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双方当事人仅对合同内容变更做出限制性约定,而未对合同主体变更进行限制。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我们的观点是上述限制不能成为限制债权转让的理由.第一,在银行借贷合同中,银行履行了放款义务之后,拥有债权,是比较单纯的权利方,权利主体的变更,并不改变或增加债务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实践中,债权转让是有利社会分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市场行为。第二,债权转让不属于合同变更。根据《合同法》第五章的规定,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三,如贷款发生在合同法生效之前,适用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民法通则没有区分合同权利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民法通则又对合同权利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此时债权转让是否受到限制?我们认为,即使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未取得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无效,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据此,可以认为民法通则第91条的规定不应该成为限制合同权利转让的障碍。  鉴于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债权转让应当由出让人(贷款行)与买受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转让协议并联合发布转让公告;如果是由贷款行上级机构(如省分行)代替其辖内各贷款行签约并发布转让公告的,则应当有总行的统一授权。在实践中,存在着无授权而省行代贷款行签署转让协议并发布转让公告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债务人主张转让无效。  我们认为,实践中并不存在债权转让无效的风险,这是因为,债权转让人(银行)的各级机构是同一法人,贷款行的上级行代贷款行行为,在法律上应视为有效;另外,在上级行代贷款行签署协议时,通常都有总行的统一授权,上级行充当银行的代理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因此不应该存在越权的问题。  合同法规定,债权让与在通知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金融不良债权从商业银行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剥离过程中,由于债务人人数众多,部分甚至已杳无音讯,因此一一通知的方式很难做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条”司法解释中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对外转让债权应履行何种通知程序?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以公告方式进行通知仅限于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债权,因此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转让债权势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这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特别是债权组合打包出售业务带来障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合债权打包出售与单一债权出售相比,其特点表现为债权笔数、户数众多;债务人、担保人分散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须由债权转让方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由不良贷款的特性所决定,债务人、担保人中下落不明、改制、歇业、被吊销、注销的情况较多,事实上根本无法逐笔、逐户对债务人进行有效的通知,在组合打包转让债权的情形下,通知义务的履行变得更为困难。此外,国家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型,今后不良资产采取商业化收购方式,也不仅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是否能采用同样的法规,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我们认为,不可能对各种不同的经济实体收购资产采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为鼓励不良债权流通,法律应允许不良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来通知债务人。特别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时更应该这样。因为,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上述司法解释的政策目的在于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不良资产提供便利条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的债权转让业务针对的是同样的不良债权;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及保证人可否通过发布报纸公告的方式进行债权催收问题做出了肯定的解释,因此,对于组合债权打包出售的债权转让通知亦应当允许通过同样的方式进行,以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7、不良债权转让生效日如何确定?  在实践中,债权转让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转让人(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与受让人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这里就涉及到债权转让时点问题,即债权何时发生转让。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债权转让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债权转让自履行通知义务之时。由于债权转让时点的确定性,导致在协议签订后通知前出现权利维护不当的风险。如果以协议生效日作为债权转让时点,则权利维护责任由受让人进行,但受让人的行为是否起到权利维护的效果,是否会招致债务人的抗辩,具有不确定性。同样如果由转让人来维护,同样会存在相似问题。实践中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双方共同维护,并尽早进行通知。就此问题,希望尽早出台相应法律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至于如何盈利,你应该明白了吧。

7,ERP是什么它的含义

企业资源计划即 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由美国 Gartner Group 公司于1990年提出。企业资源计划是 MRP II(企业制造资源计划)下一代的制造业系统和资源计划软件。除了MRP II 已有的生产资源计划、制造、财务、销售、采购等功能外,还有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产品数据管理,存货、分销与运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定期报告系统。目前,在我国 ERP 所代表的含义已经被扩大,用于企业的各类软件,已经统统被纳入 ERP 的范畴。它跳出了传统企业边界,从供应链范围去优化企业的资源,是基于网络经济时代的新一代信息系统。它主要用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ERP 是由美国计算机技术咨询和评估集团 Gartner Group Inc 提出的一种供应链的管理思想。企业资源计划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 系统支持离散型、流程型等混合制造环境,应用范围从制造业扩展到了零售业、服务业、银行业、电信业、政府机关和学校等事业部门,通过融合数据库技术、图形用户界面、第四代查询语言、客户服务器结构、计算机辅助开发工具、可移植的开放系统等对企业资源进行了有效的集成。
ERP的概念与历程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系统集中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於一身,成为现代企业的运行模式,反映时代对企业合理调配资源,最大化地创造社会财富的要求,成为企业在信息时代生存、发展的基石。 进一步地,我们可以从管理思想、软件产品、管理系统三个层次给出它的定义: 1.是由美国著名的计算机技术咨询和评估集团Garter Group Inc.提出的一整套企业管理系统体系标准,其实质是在MRP II(Manufacturing Resources Planning,“制造资源计划”) 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面向供应链(Supply Chain)的管理思想; 2.是综合应用了客户机/服务器体系、关系数据库结构、面向对象技术、图形用户界面、第四代语言(4GL)、网络通讯等信息产业成果,以ERP管理思想为灵魂的软件产品; 3.是整合了企业管理理念、业务流程、基础数据、人力物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于一体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 具体来讲,ERP与企业资源的关系、ERP的作用以及与信息技术的发展的关系等可以表述如下: 1. 企业资源与ERP 厂房、生产线、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运输工具等都是企业的硬件资源,人力、管理、信誉、融资能力、组织结构、员工的劳动热情等就是企业的软件资源。企业运行发展中,这些资源相互作用,形成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完成客户订单、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企业价值的基础,反映企业在竟争发展中的地位。 ERP系统的管理对象便是上述各种资源及生产要素,通过ERP的使用,使企业的生产过程能及时、高质地完成客户的订单,最大程度地发挥这些资源的作用,并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状况做出调整资源的决策。 2. 调整运用企业资源 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便是合理调整和运用上述的资源,在没有ERP这样的现代化管理工具时,企业资源状况及调整方向不清楚,要做调整安排是相当困难的,调整过程会相当漫长,企业的组织结构只能是金字塔形的,部门间的协作交流相对较弱,资源的运行难於比较把握,并做出调整。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针对企业资源进行管理而设计的ERP系统正是针对这些问题设计的,成功推行的结果必使企业能更好地运用资源。 3. 信息技术对资源管理作用的阶段发展过程 计算机技术特别是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为企业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甚至对改变管理思想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管理思想的发展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互成因果的环路。而实践证明信息技术已在企业的管理层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信息技术最初在管理上的运用,也是十分简单的,主要是记录一些数据,方便查询和汇总,而现在发展到建立在全球Internet基础上的跨国家,跨企业的运行体系,初略可分作如下阶段: A. MIS系统阶段(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记录大量原始数据、支持查询、汇总等方面的工作。 B. MRP阶段(Material Require Planning) 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构成进行管理,借助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及系统对客户订单、在库物料、产品构成的管理能力,实现依据客户订单,按照产品结构清单展开并计算物料需求计划。实现减少库存,优化库存的管理目标。 C. MRPⅡ阶段(Manufacture Resource Planning) 在MRP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系统增加了对企业生产中心、加工工时、生产能力等方面的管理,以实现计算机进行生产排程的功能,同时也将财务的功能囊括进来,在企业中形成以计算机为核心的闭环管理系统,这种管理系统已能动态监察到产、供、销的全部生产过程。 D. ERP阶段(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进入ERP阶段后,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企业级的管理系统更为成熟,系统增加了包括财务预测、生产能力、调整资源调度等方面的功能。配合企业实现JIT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生产资源调度管理及辅助决策的功能。成为企业进行生产管理及决策的平台工具。 E. 电子商务时代的ERP Internet技术的成熟为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增加与客户或供应商实现信息共享和直接的数据交换的能力,从而强化了企业间的联系,形成共同发展的生存链,体现企业为达到生存竟争的供应链管理思想。ERP系统相应实现这方面的功能,使决策者及业务部门实现跨企业的联合作战。 由此可见,ERP的应用的确可以有效地促进现有企业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要求,它的导入,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系统集中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於一身,成为现代企业的运行模式,反映时代对企业合理调配资源,最大化地创造社会财富的要求,成为企业在信息时代生存、发展的基石。 进一步地,我们可以从管理思想、软件产品、管理系统三个层次给出它的定义: 1.是由美国著名的计算机技术咨询和评估集团Garter Group Inc.提出的一整套企业管理系统体系标准,其实质是在MRP II(Manufacturing Resources Planning,“制造资源计划”) 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面向供应链(Supply Chain)的管理思想; 2.是综合应用了客户机/服务器体系、关系数据库结构、面向对象技术、图形用户界面、第四代语言(4GL)、网络通讯等信息产业成果,以ERP管理思想为灵魂的软件产品; 3.是整合了企业管理理念、业务流程、基础数据、人力物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于一体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
ERP是一种管理思想的实际运用,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管理流程。这些流程通过ERP系统来实现,同时,流程的完善还需要管理制度的配合。 通过ERP可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物流与资金流,实现高效管理。 中小型企业ERP财务顾问代理服务方案一、 前期客户总体需求分析:A、根据客户反映情况,从财税、成本管理角度控制成本开支,选择可靠、合适的软件供应商。分析企业现状及需求,对应用软件系统的要求。软件的灵活可操作性、功能性、成本性、团队素质等。B、 去除不必要的需求:结合企业管理现状及企业的需求,判断一些模块上线的必要性。以及模块上线对财务的影响等。进而尽量减少企业成本开支。二、 中期ERP方案财务审核:A、对流程方案从财务的视角进行财务审核,增强控制目的。B、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不规范业务进行优化指导处理,提供建议。降低税务风险。C、提供财务制度、内控制度以配合流程的执行力,配合企业财务主管对ERP的财务处理。降低人为因素导致项目流于形式的可能性。三、 后期跟踪服务:A、 一个月内业务正常运行的跟踪,判断企业与软件供应商的责任关系。降低两不管,甚至项目无人问津的风险。B、 监督合同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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