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城阳地税地址及电话

青岛城阳地税地址:江城路地税5局办公楼电话:8776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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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岛胶南中海熙岸属于哪个办事处

珠海办事处,现在都是珠海路与观海路交接处的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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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在什么位置

你好,高新区国税局位于高新区创业大厦,从市区做761、765直接到创业大厦下车走路3分钟就到,到站下车后你看到一个4连栋的玻璃幕墙大厦就是了,从城阳你要坐502倒761、765,希望采纳,实在找不到可以打我电话联系,我在高新区上班可以告诉你怎么走,就不在这留了,是在邮箱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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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岛市黄岛区购置税在哪交

购置税在哪里交 您好,汽车购置税是在“车管所”交,也就是你上牌的购置税在2010年是7.5%,2011年是10%,计算依据是根据开发票的价格。车辆

5,青岛国税税税通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国税的用户名是你企业国税登记证上的15位号码;密码是由税务局提供的,如果你忘记了密码可以到税务局找你的税收管理员在ctais中调取你的密码
不好意思不是青岛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用户名就是企业的税号 密码就是税管员当时给你的邮箱密码 如果忘记可以再向管理员要一遍

6,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信息

郑卫星局长、党委书记郑卫星,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山东莱西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职务:1975年11月莱西县化肥厂工人、文书、团总支书记,1980年10月任莱西县化工公司文书、团委副书记,1981年10月任莱西县委办公室秘书,1987年3月任莱西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1988年9月任莱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9月任莱西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1992年4月任莱西市委办公室主任,1993年2月任莱西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95年1月-1996年1月兼任望城镇党委书记),1997年12月任莱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月任胶南市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任胶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3年1月任胶南市委副书记、市长,2005年1月任青岛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4月任青岛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4年8月至今任青岛市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主管工作:主持市局全面工作,暂时分管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工作。孙辉业 副局长、党委委员孙辉业,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山东即墨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1年7月任即墨市鳌山卫中学教师,1984年5月任即墨市委办公室秘书,1989年9月任即墨市即墨镇副书记、镇长,1995年12月任即墨市瓦戈庄镇党委书记,1998年7月任青岛市即墨地税局党委书记,1999年5月任青岛市即墨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11月任青岛市城阳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11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今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主管工作:分管市稽查局、政策法规处、税收管理二处、国际税务处,联系青岛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工作。任希巍副局长、党委委员任希巍,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3年7月任青岛市财政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8年10月任青岛团市委干事、副部长,1993年11月任青岛团市委纪检组副组长(正处级),1994年11月挂职青岛地税第三分局副局长,1995年7月任青岛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1998年3月任青岛地税第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年11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李沧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主管工作:分管办公室、税收管理一处、税收管理三处、绩效办、山东省地税局青岛培训中心工作。李宁国副局长、党委委员李宁国,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山东莱西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管理学硕士。   历任职务:1994年9月任青岛开发区财政地税局黄岛税务所办事员,1995年3月任青岛开发区财政地税局税政处科员,1998年7月任青岛开发区地税局团委负责人,1999年3月任青岛开发区地税局团委副书记(副科级),2000年4月任青岛开发区财政地税局团委副书记(正科级),2003年5月任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综合处副处长,2005年12月任青岛市地税局黄岛分局计划征收处处处长,2007年12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黄岛分局综合业务处处长,2008年2月任青岛市地税局计划统计处处长,2010年8月任胶南市地税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青岛市第十届青联常委。主管工作: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税源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财务管理处工作、信息中心工作。何倩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何倩,女,满族,1965年4月出生,辽宁沈阳人,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7年12月任青岛市税务局台东分局专管员、团总支书记,1992年11月任青岛市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994年9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团委书记,1998年4月任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三处副处长,2002年11月任青岛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2008年2月任青岛市地税局四方分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青岛市地税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主管工作:分管监察室、督查内审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工作(暂时分管)。沈宏党委成员、副局长沈宏,女,汉族,1967年1月出生,辽宁鞍山人,1988年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职务:1988年7月任辽宁省鞍山钢铁学院辅导员,1995年7月国税总局机关党委工会干部,199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工会主任科员,1997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团委书记(主任科员级),199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团委书记(副处长级),期间2000年10月—2002年10月在北京石景山区国税局挂职任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200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一处副处长,200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综合处处长,200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四处处长,200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四处处长,201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地税工作联络处处长,2015年6月至今挂职青岛市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主管工作:分管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国际税收研究会工作。

7,那位仁兄给说下交房产税就不用摊销房租了吧是这样我公司是

房产税的性质是公司自有,法人的房子也属于个人所有,公司跟法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你算下房产税的缴税金额和按要求开租赁房屋发票缴税金额那个低一些。如果相当或略高就建议按照租赁方式缴税,这样发票就可以抵扣所得税。
问题没说清。我猜是这样的,你的公司用的办公用房是公司法人个人的吧,个人财产要和公司财产分开,还是应该开发票,记房租。
你好!你公司将房屋租给别人,要开房屋租赁发票向对方收取房租,对方房租推销是会计核算问题,我认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要对房租进行推销。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你公司房子如果是重庆的,就不用交房产税,重庆的房产税只对个人征收

8,申请一般纳税人对经营场所的要求

是这样的.如果你们注册不到3个月的话是好申请的之后的不太容易伸请下来除非有关系或有财务公司做.....你的场地面积不够(实际要求60平米),销售额180万的(三个月前的企业不用的)要有独立的财务室(要有防盗窗.门 保险箱电脑铁皮柜)等,(25个工作日)下来结果,刚申请下来的是辅导期半年税票是各月抵扣的发票25张也可以申请多开但要提前预交4个点的税,在半年之内销售额要达到180万否则转正不了的,是要延期仍是辅导期 ,万位发票是开不了的,以上都达到的税务局就要看你的税负率了 我建议掌控在百分之一至三 ,太少会查帐的到时会很麻烦,现在在深圳连续亏损12个月的企业多数会锁机的 我不知道内地如何?在深圳有财务公司啥都能搞定!
财务和业务要分离办公,是不是指经营场所必须有两间,一个办公用,一个是库房。一间办公室办公在北京申请一般纳税人肯定受影响。
住宅可不可以做为经营场所要问工商局,工商局说行了就行了。一般纳税人申请时税局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地经营地址要与实际地址对得上。对雇佣人数没有要求,但起码要一个法人代表一个会计一个出纳。
没有财务与业务必须分离办公的文件规定啊?是不是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专用发票保管相关规定延伸的要求?一间办公室办公应该不会影响到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9,青岛开发区个人所得税明细在什么地方开在什么路那个位置 搜

不是地税局,青岛开发区也没有黑龙江路青岛开发区个人所得税明细在劳动保障大厅,专门一个窗口办理。地址在紫金山路上。上个月,我刚去开的,用于考试报名希望能帮助到你
黑龙江路
按个税的国家计算扣除办法:你的本月的工资总额为:4699.63+270.00=4969.63元,养老保险应在计算个税前扣除,你的交税基数是:4969.63-114.16=4855.47元 现在是超过2000元的部分要交个税,你现在应交的个税是:(4855.47-2000)*15%-125=303.32元 2011年9月1号后,应交的个税是:(假设你的工资同上):(4855.47-3500)*35-0=40.66元。 1.目前的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2.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10,外地人没迁户口怎样办离婚程序

在给你发证的地方办理,很简单的,没迁户口少了很多麻烦。
离婚不用户口的
三投靠” 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及“子女投靠父母”等三类落户手续的,需要备齐6份材料:申请人的申请;迁入地集体户单位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及复印件,若原系非农业户口的须出具无业证明;随迁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无业证明;父母双亡,未成年子女需投靠近亲属的,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其父母死亡证明及无人照顾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系退休人员须出具退休证及复印件;村委接收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购房落户 打算通过购房取得青岛户口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购房人员申请;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结婚证》及复印件;随迁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和无业证明;拟落户地《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发票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无职业证明或购房所在地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稳定的经济来源证明。 ? 投资创业 通过投资创业成为青岛人,应该备好以下材料:投资创业人员或单位申请;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及复印件;完税(国税、地税)凭证及复印件;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接收单位证明,成年未婚子女未婚、无业证明,《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注册各类企业的,须户籍证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单位聘书或任命书、劳动合同、《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单位集体户证明。 办理程序:属于国内客商投资企业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受理,三区由公安机关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根据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我市主要落户条件如下: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3.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4.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投靠人员落户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5.符合
直接去法院申请离婚即可。
你好,可以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事务局进行办理,就是说四川或者广西都可以办理的。不过建议你先好好考虑清楚再进行咯。以下是离婚的相关手续 一自愿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 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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