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劳改15年,监狱给交社保吗。服刑完成之后,那么自己还想交纳社保的话,就需要你把之前的社保转移过来,楼主你好,作为服刑人员,那么你要想要缴纳社保,必须是刑满释放以后才可以缴纳相应的社保,这样一来的话,之前的社保和你以后交的社保都可以累积计算年限,对于你今后退休是有一定好处的,因为这毕竟都是你的累积计算年限。
1、入狱多年,被工作单位开除,社保应该怎么缴纳?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作为服刑人员,那么你要想要缴纳社保,必须是刑满释放以后才可以缴纳相应的社保,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缴纳社保的。所以说在工作单位开除之前,你肯定是有一定的工作年限,那么这个工作年限都是由你的缴费年限的。如果你是正常缴纳的社保,那么你之前的社保都是可以认定和累积计算的,服刑完成之后,那么自己还想交纳社保的话,就需要你把之前的社保转移过来。
这样一来的话,之前的社保和你以后交的社保都可以累积计算年限,对于你今后退休是有一定好处的,因为这毕竟都是你的累积计算年限,那么出狱之后,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就有新的工作单位来给你继续交纳社保,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直到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这样的话在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2、入狱劳改15年,监狱给交社保吗?62岁刑满出狱能否领到养老金?
身为在人员惩戒岗位工作多年的公职人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先说结论:在监狱实际服刑15年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国家政策禁止为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出狱之后能否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只能由入狱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决定。为什么呢?首先,分析一下题主明确给定的几个关键条件,1、领取养老金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要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参保人的身份必须是城镇职工,包括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而城镇职工的主体是前三类人员,都是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其中前两类人员还是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待遇的公职人员。以上这四类人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根本性的条件时,才可以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一律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无论哪一类参保人,年满62岁时,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
正常情况下,当然符合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从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条件,2)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在内的累计缴费年限,至少必须月对月缴满15年,即180个月,这只是最低的法定要求,长缴不会受到任何限制。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无法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法定条件的任何人,都根本不可能领到基本养老金,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城乡居民的法定参保待遇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本就不是基本养老金。
2、由实际服刑15年、62岁才刑满释放可以推断,本人被判刑的时间是2007年年,当时本人的实际年龄是47岁,无论如何,47周岁肯定还不到退休年龄。无论本人判刑前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是企业职工,肯定是在职期间因犯罪行为被依法判刑的,在2007年前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毫无疑问是很重的刑罚,就必然伴随着两个极其严重的后果: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来说,肯定会被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是党员身份的,肯定会被开除党籍,毕竟,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判处了重刑的犯罪分子,仍然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岗位上;如果本人为国有企业职工,也会被给予开除处分。原因很简单:当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尚未废止,是正在执行中有效的国家行政法规,当然必须遵照执行,
总而言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职工,一旦被给予开除处分,必须立即停发工资,停缴所有的社会保险费,并解除与本人的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以后不再是原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工,成了标准的失业人员,即使刑满释放之后的任何个人事宜,都与原单位完全无关,原单位也不负任何责任。其次,犯罪后在监狱服刑人员,国家政策禁止继续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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