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代购被税邮政代收吗

被税不是邮政收钱,是海关收钱。邮政可代收,也可去海关报税。
你好!可以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可以的。我是邮政做代收货款的。有需要可以给我留言。

德国代购被税邮政代收吗

2,上海服务行业税率是怎么算的 我是做快递行业的

你的代理会计可能给你交错了税。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政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应按照邮政通信业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不是你说的服务业,服务业税率5%。营业税3%,加上营业税的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共计营业额3.1%。所得税你是查账征收,如果没利润是不交的。假如以前是定额,或者核定所得率方式,那就肯定要交了。不知道你说的以前代征是啥意思?谁给你代征?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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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属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关税(海关代征) (1)中央税是中央政府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 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有: ①关税。 ②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③消费税。 ④企业所得税: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⑤营业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⑥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⑦车辆购置税。 ⑧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2)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 属于地方固定收入的有: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4) 房产税。 5) 车船使用税。 6) 印花税。 7) 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 8) 耕地占用税。 9) 契税。 10) 土地增值税。 11) 城市房地产税。 12) 车船使用牌照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征收管理,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享的税种。 ①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②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归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2年所得税收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2003年所得税收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2003年以后年份的分享比例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再行确定。同时,以2001年为基期,地方分享的所得税收入,若小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中央作为基数返还地方;若大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地方作为基数上解中央。 ③资源税:陆地资源税归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收入。 ④证券交易印花税:2002年起,中央分享97%,地方分享3%。

下列属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

4,锐收主要分为 锐 锐 锐和个人所得锐是等几类

是不是税收啊,一、按税收性质和作用分为6类(共有18个税种):(一)流转税类。有增值税(对销售商品、产品比例征收)、消费税(对销售烟草、酒等控制消费品比例和按量征收)、营业税(对建筑交通文化体育等3%、金融保险邮政通讯餐饮住宿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5%、娱乐5-20%)。(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对开采使用特定的不可再生的矿产品比例和按量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每平方米每年定额征收)。(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取得的经营利润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收入比例征收)。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在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所得比例征收)、车辆购置税(机动车上牌前必缴)、耕地占用税(对非农业用途占用耕地征收)、烟叶税(对烟叶收购者按收购价比例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对自用按原值1.2%/年或出租按租金12%比例征收)、车船税(对购买并使用者按辆或吨位定额征收)、印花税(对经济业务合同、资金账簿、权证等按0.005%、0.05%、0.03%、0.1%、0.3%或5元/件标准征收)、契税(对买房或买地契约1-4%征收)。(六)关税类。即关税,主要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比例征收。二、按税收财权归属分为3类(共有18个税种):(一)中央税。如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100%归中央财政。(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与地方财政比例分享。(三)地方税。如营业税(不含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央财政不分享。三、按税收管辖权划分分为4类:(一)国税。由国家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二)地税。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烟叶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耕地占用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契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三)国地共管税。个人所得税(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国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划分比较复杂)、营业税(如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中央所属的由总部缴纳的营业税由国税征收)。(四)关税。由海关代征。
你说呢...

5,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各包括哪些税种

中央税即属于中央固定财政收入,由中央集中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具体来说,中央税包括下列税种: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具体说来,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费,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或赠予税,土地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即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具体说来,中央地方共享税包括下列税种: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等。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s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
一、中央税包括 1.关税 2.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3.消费税 4.中央企业所得税 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 6.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建税 7.中央企业上缴的利润 8.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 二、地方税包括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 3.地方企业上缴利润 4.个人所得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税 9.印花税 10.农业特产税 11.耕地占用税 12.契税 13.遗产与赠与税(未开征) 14.土地增值税 15.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三、中央地方共享税包括 1.增值税 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2.资源税 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 3.证券交易印花税 中央97%,地方3% 4.所得税收入 2002年改为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外,其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统一比例分享,中央60%,地方40% 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在维持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的基础上,对超基数部分,从2005年1月1日起,中央、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负担

6,中国的税收种类

我国现行税制中有18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5类:(一)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六)关税类。主要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贴主 银行利息税 从08年几月忘了 就开始不收利息税了主要的就是2方面流转税 所得税 中国主要靠这2种税收收入 如果你想知道的是 个人要交什么税 情况也有很多太多 不好列举举个小例子你只有工资收入 就是9级累进税率你要是卖房子 要交 房产税 契税 营业税 个税
1、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我国当前开征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我国对资源的征税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4、我国对财产的征税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5、我国对行为的征税主要有: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扩展资料:税收种类有以下五点补充:1、流转额的征税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2、所得额的征税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因此,它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有着特殊的作用;同时,所得税的征收面也较为广泛.故此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3、资源的征税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征收这类税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取得资源消耗的补偿基金,保护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以利于企业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4、财产的征税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包括对财产的直接征收和对财产转移的征收。开征这类税收除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外,对提高财产的利用效果、限制财产的不必要的占有量有一定作用。5、行为的征税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征收这类税,或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调节,使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或只是为了开辟地方财源,达到特定的目的。这类税的设置比较灵活,其中有些税种具有临时税的性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税收种类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1994年税制改革,省级以下国、地税系统分设。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中央企业所得税;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已废除);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扩展资料:税收特征: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二、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税收
一、按税收性质和作用分为6类(共有18个税种):(一)流转税类。有增值税(对销售商品、产品比例征收)、消费税(对销售烟草、酒等控制消费品比例和按量征收)、营业税(对建筑交通文化体育等3%、金融保险邮政通讯餐饮住宿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5%、娱乐5-20%)。(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对开采使用特定的不可再生的矿产品比例和按量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每平方米每年定额征收)。(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取得的经营利润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收入比例征收)。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在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所得比例征收)、车辆购置税(机动车上牌前必缴)、耕地占用税(对非农业用途占用耕地征收)、烟叶税(对烟叶收购者按收购价比例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对自用按原值1.2%/年或出租按租金12%比例征收)、车船税(对购买并使用者按辆或吨位定额征收)、印花税(对经济业务合同、资金账簿、权证等按0.005%、0.05%、0.03%、0.1%、0.3%或5元/件标准征收)、契税(对买房或买地契约1-4%征收)。(六)关税类。即关税,主要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比例征收。二、按税收财权归属分为3类(共有18个税种):(一)中央税。如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100%归中央财政。(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与地方财政比例分享。(三)地方税。如营业税(不含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央财政不分享。三、按税收管辖权划分分为4类:(一)国税。由国家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二)地税。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烟叶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耕地占用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契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三)国地共管税。个人所得税(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国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划分比较复杂)、营业税(如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中央所属的由总部缴纳的营业税由国税征收)。(四)关税。由海关代征。
1、我国的主要税收种类: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为: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消费税)和价外税(增值税) 按计税标准为依据划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从量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 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 具体多少种自己点点。2、销售过程种会出现那些税,要根据具体销售商品内容,跟商家的企业性质来。主要是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建税,这些是比较常见的!

7,关于税收的种类

税种分类税收制度的主体是税种,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由多个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种税既有各自的特点,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共同点。因此,有可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各种税进行分类研究。按某一种标志,把性质相同的或近似的税种归为一类,而与其他税种相区别,这就是税种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税种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按征税对象分类征税对象是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因此,按征税对象的不同来分类,是税种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类:1、 对流转额的征税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这个流转额既可以是指商品的实物流转额,也可以是指商品的货币流转额。商品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如果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商品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如果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采购数量或采购支付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社会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或劳务收入金额。按销售收入减除物耗后的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也归于流转税一类。流转税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相联系,商品无处不在,又处于不断流动之中,这决定了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流转税都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易于征收;流转税形式上由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缴纳,但其税款常附着于卖价,易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消费者却不直接感到税负的压力。由于以上这些原因,流转税对保证国家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调节生产、消费也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流转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一方面体现在它的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较大;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调节面比较广泛,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直比较显著。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 对所得额的征税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税法规定应当征税的所得额,一般是指下列方面:一是指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合法的所得大致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如利润等),提供劳务所得(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和其它所得(如财产租赁所得、遗产继承所得等)四类。二是指纳税人的货币所得,或能以货币衡量或计算其价值的经济上的所得。不包括荣誉性、知识性的所得和体质上、心理上的所得。三是指纳税人的纯所得,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纳税人个人的生活费用和赡养近亲的费用后的净所得。这样,使税负比较符合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四是指增强纳税能力的实际所得。例如利息收入可增加纳税人能力,可作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而存款的提取,就不应列入征税范围。总的来说,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合法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法定允许扣除的其他各项支出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因此,它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有着特殊的作用;同时,所得税的征收面也较为广泛.故此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所得的增加,所得税已成为近年来收入增长较快的一类税。我国当前开征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 对资源的征税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征收这类税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取得资源消耗的补偿基金,保护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以利于企业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我国对资源的征税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4. 对财产的征税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包括对财产的直接征收和对财产转移的征收。开征这类税收除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外,对提高财产的利用效果、限制财产的不必要的占有量有一定作用。我国对财产的征税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4、 对行为的征税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征收这类税,或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调节,使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或只是为了开辟地方财源,达到特定的目的。这类税的设置比较灵活,其中有些税种具有临时税的性质。我国对行为的征税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二、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税收按其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这是在分级财政体制下的一种重要的分类方法。通过这种划分,可以使各级财政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和一定范围的税收管理权限,从而有利于调动各级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一级财政的任务。一般的作法是,将税源集中、收入大、涉及面广,而由全国统一立法和统一管理的税种,划作中央税。一些与地方经济联系紧密,税源比较分散的税种,列为地方税。一些既能兼顾中央和地方经济利益,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积极性的税种,列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当前我国的中央税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主要有营业税、农业税(2006年取消)、牧业税(2006年取消)以及一些对财产和行为的课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主要有增值税、资源税等。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与商品、劳务或财产的价格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收既可以包含于价格之中也可以在价格之外。凡税收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称为价内税;凡税收是价格之外的附加额的税收称为价外税。前者,其价格的组成=成本十利润十税金,后者其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价内税,有利于国家通过对税负的调整,直接调节生产和消费,但往往容易造成对价格的扭曲。价外税与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价格没有直接联系,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致因征税而影响公平竞争;同时,不干扰价格对市场供求状况的正确反映,因此,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四、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将所缴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和过程,它表现为纳税人与负税人的非一致性。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如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五、按计税标准分类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为标准计算征收的税收。税额的多少将随着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增减。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征收的税收。从量税具有计算简便的优点。但税收收入不能随价格高低而增减。除上述主要分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法。例如在我国按征收机关划分,税收可分为工商税系、关税税系和农业税系三大类。工商税收由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系原来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现正逐步移交给税务机关。又如,按缴纳形式分,税收可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收的用途分,税收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楼主的情况是属于·印花税 ·营业税 ·车辆购置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不是增殖税
一、按税收性质和作用分为6类(共有18个税种): (一)流转税类。有增值税(对销售商品、产品比例征收)、消费税(对销售烟草、酒等控制消费品比例和按量征收)、营业税(对建筑交通文化体育等3%、金融保险邮政通讯餐饮住宿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5%、娱乐5-20%)。 (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对开采使用特定的不可再生的矿产品比例和按量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每平方米每年定额征收)。 (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取得的经营利润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收入比例征收)。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在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所得比例征收)、车辆购置税(机动车上牌前必缴)、耕地占用税(对非农业用途占用耕地征收)、烟叶税(对烟叶收购者按收购价比例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 (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对自用按原值1.2%/年或出租按租金12%比例征收)、车船税(对购买并使用者按辆或吨位定额征收)、印花税(对经济业务合同、资金账簿、权证等按0.005%、0.05%、0.03%、0.1%、0.3%或5元/件标准征收)、契税(对买房或买地契约1-4%征收)。 (六)关税类。即关税,主要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比例征收。 二、按税收财权归属分为3类(共有18个税种): (一)中央税。如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100%归中央财政。 (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与地方财政比例分享。 (三)地方税。如营业税(不含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央财政不分享。 三、按税收管辖权划分分为4类: (一)国税。由国家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二)地税。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烟叶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耕地占用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契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 (三)国地共管税。个人所得税(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国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划分比较复杂)、营业税(如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中央所属的由总部缴纳的营业税由国税征收)。 (四)关税。由海关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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