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登记证有什么用

财务税务

税务登记证有什么用

2,临时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一般是1-3个月时间,不过也有特殊的,可以是半年的,都是看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办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情况不同,时间也不同,没有什么标准的答案.建议直接去相应的税局去咨询
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时效分为三月期和六月期一般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企业都会根据工商营业执照审批的时间来办理相应的临时税务登记,然后再凭工商执照来将税务登记转为正常税务登记证

临时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3,税务登记证问题

税务登记证是有正本和副本的,正本大概像A3纸那么大。如果只有副本,你要问问看放在哪里了。如果不见了,就要去税局重新办理,先挂失后办新的。
税务登记证是正副两个本,正本就是一张税务登记,用外框括起来的,与奖状差不多的样式,内科是税务登记正,正本。主要是悬挂在企业的财务办公场所,亮证经营的管理方式。 副本是一个24开,多页式的本本,封皮是紫红色,因为正本是悬挂的,带出、带进不方便,所以,一般领购发票或者去谈判业务,带副本为主。

税务登记证问题

4,不是一般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不是一般纳税人,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备案。现在实行三证合一了,取消了税务登记证,但税务登记备案还是要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账户;(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六)办理停业、歇业;(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扩展资料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
不是一般纳税人,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备案。现在实行三证合一了,取消了税务登记证,但税务登记备案还是要做的1、“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税收征管法》: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以上内容还包括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现在都三证合一了,没有税务登记证了。
当然也需要,只要你有营业执照,或是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不管什么都要办
办理税务登记证明是普遍义务,就是说不光是一般纳税人,还有小规模纳税人、不常发生纳税义务的企业等,一般现实状况是“开张”就有必要办理。《税收征管法》: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以上内容还包括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义务人呢。所以这个范围相当之广泛。

5,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是什么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聚考拉税务登记(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办事事项名称:税务登记(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办事事项内容简要说明: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本涉税事项适用于: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办理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申请对象需具备资格(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  二、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范围及时限(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纳税人申请上述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办理设立登记应填报《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纳税人如需要可增加一份),并提供下列资料,比照单位纳税人向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上述纳税人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复印件(A4)一式两份,国、地税各留存一份,纳税人须签字加盖公章,并签属 “与原件相符”字样(同一证件资料如页数较多,可仅在首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盖章,同时骑缝加盖公章,下同)。
就是你公司的名称啊,纳税人是税务机关对公司的称谓,税务登记就是根据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的内容对你公司的各项内容做出一个识别登记。

6,我有一个营业执照 不办税务登记 可以不可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到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不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银行也不让启动,什么业务也办不了.以前的照,就无所谓了,但营业执照每年都年检.
只要税务局不来找你就没事啊,就怕人家来查啊
你先提供公司章程、股东签名备案、法人任职书、房屋地址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等资料到工商部门名称核准(如是外资企业还要到商务部门取得批复),核准一星期后基本可以办下来了,营业执照的收费是按资册资金的比例收的,另外还要收工本费几百元吧。 办税务登记证有点麻烦:有了营业执照后你要将相关的资料提到税务部门的管理科,一般他们会到实地看一下,看你是否有具体办公的地址,然后先是给你办临时的证,会要求你上税控系统(电脑加专用的票据打印机+金税卡)约大几千块钱,大约三个月到半年的税务辅导期,期满后他们认为你够资格了再将你转为一般纳税人。 不知对你有否帮助。

7,被国税纳入非正常户了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是要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罚款的,属于情节严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不交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每日要增加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的滞纳金,长期不交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扩展资料非正常户的存在是有多重社会环境因素。第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竞争激烈,企业破产、兼并、分离活动大量增加。从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都没有适应这种变化,管理措施远未到位。第二,部分私营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容易被市场淘汰。经营人员考虑到成本问题,不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便于在经营失败时“一走了之”。其二,税务管理网络不健全,协税护税机制不完善也是非正常户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注册涉及到工商、公安、银行、物业管理、国税、地税等部门。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十条 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因此,首先,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已失效,其次,公司的未缴、少缴的税款还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并已列入“黑名单”。再次,贵公司的少缴的税款将列入无限期追缴。至于能否追缴成功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只要您资料在税务征管系统中出现,应当系统会有提示的!比方提示“原税务登记证未注销”之类的。所以,请认真对待,慎重处理!
在深圳,如果税务非正常户的一直不处理的话会有以下后果:1.变更不了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工商与税务;2.相关责任人全国范围内无法再成立其他新公司,办理时会提示该股东名下有某家公司处于非正常户,不予设立新公司;3.开不了发票及领不了发票;4.报不了税,会造成税务逾期;5.不能办理出口退税;6.纳税人信用等级为D级,信用等级低的也是有些事情不能办理,比如最高限额申请;7.国地税将公示企业信息,联合追踪管理;8.如果近期需要进行贷款,可能也会因此受限;9.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何解除非正常户:看税局所要求,正常要求提供红本租赁合同,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物业单据,租金发票等等,如果没有办法提供的话,也是可以的扣wo。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非正常户不会被注销,一直挂在综合征管软件上,也就是说,相关信息在内部网络内是可以查到的。所以,如果还注册公司的话,就要考虑后果。  非正常户的出现,一般是未申报也未纳税,不知你是定额户还是查账户,定额户会自动形成欠税,查账户未申报则不会有欠税。  但无论哪一种,税务机关都有权给予处罚。而且,这类责任不会免除,是永久性的。
被国税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后果:1、对于被认定为非正户的公司,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2、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还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3、对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4、若出口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则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解除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追查到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违章处理、流失发票缴销、欠税清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处理。非正常户的巡查主管税务机关在管户巡查过程中,要将非正常户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清理巡查出来的非正常户,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存在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从严处理;对未发现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则对其未按期申报行为从重处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非正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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