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想申请减免税因此办理了软件著作权证书两

你说的需要做双软认定业务是指企业认证和产品认证,企业认证退企业所得税。产品认证退产品增值税。办理这双软业务前提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和软件评测。北京滔盛知识产权 小刘 有需要可联系
还有信息产业厅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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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想申请减免税因此办理了软件著作权证书两

2,取得双软认定企业的申请税收优惠需什么资料

享受税收优惠要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同的税种要求提交的资料不同。首先应该是备案。取得证书后将软件企业证书、产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财务报表(亏损企业可能会要求进行核亏审计)、纳税申报表、进行备案登记。
第一:你需要取消核定征收后才能办理减免税收政策;由于减免政策对核定征收企业没有优惠,现有取消核定征收; 第二:取消后,持软件企业证书元件与复印件,在地方的企业所得税交税的相对应的税务所的网站上下载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带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就可以了。从当年获利年度起就可以免二年,减免三年。 第三:贵企业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企业所得税只能选择国家规定的减免税其中的一种,享受了软件企业的政策后,就不能享受高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请参考相关资料。

取得双软认定企业的申请税收优惠需什么资料

3,在苏州开软件公司如何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8〕1号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你可以带着文件(财税〔2008〕1号)到当地国税局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认定。到办税服务大厅申请。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免三减)。这里享受优惠政策的起始年度是获利年度而不是一般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规定的自开办、成立、生产经营之日。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利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应依照规定逐年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07年开始有盈利,季度申报免交所得税你可以暂不缴。但最终是否能弥补,要在年终提供审计确认。一旦确认你不符合,那么年终汇算清交时补交。 什么时候提申请减免所得税,我们这里一般在年初1-2月,税务局一般会出通知说明。 你可以问你所在税务局专管员。 补充回答: 各地方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先交后退(年终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会按照免税政策退回);有的地方既征即退。 我们这里是按照第一种情况。 还是问一下你所在税务局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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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免税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  4.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信息产业部委托认定机构认定的证书、证明文件。  2.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  3.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和集成电路设计的管理规范,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  4.自主设计集成电路产品的收入及接受委托设计产品的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5,软件企业 所得税 优惠

新创办企业(仅指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开办的)取得《软件企业证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后,自获利年度(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的优惠,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未享受免税政策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已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政策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此项政策;已享受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内资企业,改按执行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如2002年(不含)之前已获利并自获利年度起实际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两免”政策期满的,不再重复执行“两免”政策,从2002年起执行企业所得税“三减半”政策;如2002年(不含)之前已获利并自获利年度起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政策未满两年的,继续执行剩余的免税期限和“三减半”政策。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软件生产企业,其减免税年度应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期间发生亏损而推延。对经认定属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同时又是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在减税期间,按照15%税率减半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满后,按照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并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超税负退税的增值税税款,在补贴科目下设立会计明细科目,专帐核算,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免二减三”业务的办理时间和时限如下:  (1)纳税人在季度结束,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获利,且预计当年可进入获利年度,应在季度终了后1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季度终了后15天内完成对减免税的审批(含区局终审)。具体办理时限如下: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企业提出的申请后,应在两天内完成纸质与CTAIS文书的审批工作;区局在接到分局呈送的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两天内完成审批并将资料发回分局;分局在收到批复资料后通知纳税人次日前来领取批复文书和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纳税人也可先按季度预缴税款,待年度结束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其当年获利后再申请办理“免二减三”手续和已预缴税款的退库手续。  ●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需报送的资料  1、减免所得税书面申请报告  2、《减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一式三份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所属期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所属期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被认定为软件企业的相关证书和批文  7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文件第一项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为: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因此,无须考虑是在08年之前,还是08年之后。符合以上标准,在认定后,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6,软件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常被人们称为“两免三减半”)。正确领会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  一、“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技术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  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规定逐年,结转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即经营期在10年以上,且从事的行业属于税法列举的10种行业,才能有资格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企业在投产经营前,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使经营期限和所从事的行业达到税法规定的标准,具备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资格。按照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期从企业的第1个获利年度算起。如果企业初期存在亏损的,则以结转弥补亏损后有利润的那一年度为第1个获利年度。一旦确定了获利年度,则开始计算“两免三减半”的期限,不论这中间企业是否又发生了亏损。因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就是对第1个获利年度出现时机的适当安排,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两免三减半”政策减轻税负。  一般来说,企业在刚投产经营时,由于规模较小,知名度低,对行业情况不够了解,常常处于亏损状态,或者只能是稍有盈利。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知名度的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会不断提高。企业如果一味追求利润额,在开始经营后的一两年就确立了第1个获利年度,那么,由于生产经营初期企业利润很小,过早地进入了“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可以减免掉的税额是很有限的,而在以后出现较大获利年度的时候,却由于减免期已过而要全额缴税,这就造成企业的税负增加。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企业就必须善于安排资金的投入,更加合理地对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划,尽量地延迟获利的初姑年度。具体来说,如果企业在第1年度将近结束时预测可能出现小额的利润,或者企业在初期弥补了前期的亏损后发现本期将盈利,但利润额不是很大,这时企业应扩大费用支出,例如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增加产品科研开发费用等,从而推迟获利年度的出现。这样不仅可以使企业充分享受以后年度大额获利的减免优惠,而且前期的这种广告、科研支出对企业的发展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更加有利于后期高收益的获利,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所得税筹划实例分析  甲、乙两外商投资企业均从事电子工业,预定生产期同为16年,两企业的经营业绩见表1和表2.  表1:甲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盈亏情况表  年度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50 -40 -30 100 120 200 300  (万元)  表2: 乙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盈亏情况表  年度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20 -10 30 -20 80 200 300  从表1和表2中可知,两家外商投资企业自1995年至2001年的累计利润总额均为600万元,但两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却不相同。  甲企业是在深入研究了相关税收政策后,对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统筹安排。  他们认为,企业投产初期由于产、销市场未完全打开,规模没上去,即便产生利润也不会很大,如果过早获利,享受的税收优惠也不会大。于是,该企业选择了延缓获利的策略,为企业以后年度获得大额利润奠定了基础,也为企业充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少缴企业所得税创造了条件。  从表1中的有关数据计算可知,甲企业在1995年,即开始生产经营的第1年出现了亏损,亏损额为50万元,1996年亏损40万元,1997年亏损30万元,1998年当年盈利100万元,按政策规定弥补1995年至1997年度的亏损后,1998年当年累计亏损额为20万元。1999年当年盈利120万元,按规定弥补完以前年度的亏损后盈利100万元。因此,1999年为开始获利年度。  根据“两免三减半”的规定,该企业1999年和2000年两年的生产经营利润免缴企业所得税。2001年至2003年的利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甲企业在1995年至2001年7年内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00×30%×50%=45(万元)  乙企业未经税收筹划,而是顺其发展,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的第1年就盈利20万元,因而1995年为开始获利年度,按政策规定,1995年和1996年两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免缴企业所得税,1997年至1999年3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在1995年至2001年7年内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30-10十80-20)×30%×50%+(200+300)×30%=162(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分析可知,甲企业在1995年至2001年7年里,比乙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117万元,并且甲企业在2002年和2003年仍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而乙企业则要继续按法定税率(3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02年和2003年这两年的时间里,甲企业的税负将继续低于乙企业的税负。  通常,人们往往以企业的经营利润作为衡量其业绩的主要指标,企业获利时间越早,获利后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企业也就千方百计地追求早获利。但以上的分析恰恰告诉我们,早获利未必就是企业的最佳选择。正确把握企业开始获利的时机,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对于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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