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人不用纳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主要指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这些人员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指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不满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只就其来源于境内且由境内负担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外籍个人还享受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经当地税务审核机关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以上4种收入均可免个人所得税。

什么人不用纳税

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如何分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划分标准(1)居民个人(也叫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境内有住所,为居民个人;②居住时间标准:在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2)非居民个人(也叫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①在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②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①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在境内居住,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1/2年)。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如何分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3,一人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公司只是以出资部分承担责任的,超出的部分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就看是否存在抽逃注资等情况了。
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本来就是新法的新增内容,一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放宽了公司进入市场的标准,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公司的相对方考虑,以防止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情况,从而做出这样的规定。据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原因也很明显,只有股东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如果要让债权人在难以了解详细公司的情况下来承担举证责任就非常之困难了。这也就要求一人公司在平时要尽到足够的谨慎和注意义务,需要有明确、完善的财务记录和相关材料
在其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 或该个人借该公司逃脱债务、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 要承担无限责任

一人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无限责任

4,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各相关国家法律,依据住所、居所、总机构、注册地、实际管理中心或其他类似标准确定的,在各该国负有无限纳税责任的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构成居民的,通常以住所或居所为标准来判定。它可以是法定住所或永久性住所,也可以是临时性居所或居住达到一定时间为限。居民自然人要承担其所在国的无限纳税责任。而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纳税义务,即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有,缴纳个人所得税。2、所交的税额不同居民纳税人是依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纳税人是依外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居民纳税人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要纳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只交中国境内的所得税。3、判定标准不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情况下,要根据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的长短来判定该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即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否则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以居住满一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达不到这个标准则为非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也为非居民纳税人。4、纳税义务不同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而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纳税人百度百科-非居民纳税人

5,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取得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简称为纳税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居所,或虽没有习惯性居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均属于中国的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可就其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没有习惯性居所,并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是中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可只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6,什么样的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从2019年起,所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都可以下载手机版APP,核实自己信息和身份后,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完成自己的税务申报义务。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通过实名注册后,就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纳税人通过人脸识别,再注册个人身份证号与手机、地址等信息,就能实时查询自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在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在纳税义务方面有何不同

居民纳税人:对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在纳税义务方面的不同之处: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应当负无限纳税义务,即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按照税法规定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据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也包括在这一分类里。 居民纳税人是指被确认为中国居民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隹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指被确认为非中国居民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赂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

8,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
以上三类加起来确实是所有人了,但这是以纳税义务人为前提,用来界定居民还是非居民纳税人用的概念。关键就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不满一年的人,这类人要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才能被称作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所以这个概念就是说明了全世界人都可能成为纳税义务人,但非居民最终到底能不能算作纳税义务人,要看有没有所得来源于境内。

9,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五种情形中,第一种和第五种情形是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加的规定。其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没有具体明确是哪种情形,因此,《办法》规定,这种情形的纳税申报具体办法,根据国务院明确的具体情形另行做出规定。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五种情形中,第一种和第五种情形是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加的规定。第一种情形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10,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有区别。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与其相对的是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例如《海商法》第十一章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有限责任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两者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划分方式,区分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意义在于民事责任以无限责任为原则,而以有限责任为例外,有限责任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
无限责任,当公司财产无法补偿公司债务时,股东用自身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公司经营所欠债务,公司的财产不够还的时候,用无限责任股东的财产来还.这一般是在合伙制公司中出现,根据合伙协议,部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部分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股东可以有什么权利,主要是根据合伙协议来规定.因为合伙制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彼此信赖关系,权利和义务之间并不一定是对等的.当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时候,才适用其他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当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发现合伙企业经营者损害公司利益(如大规模的举债或对外担保)有可能损害合股东利益时,可以制止或提起诉讼.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也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新的公司法虽允许开个人有限公司,但个人独资企业仍并不是公司,也不是法人,仍是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人出资,且缺乏监管机制,所以企业的财产不能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完全分开,所以企业的人格是与投资人的人格混同的,企业的责任就是投资人的责任,二者不能分开,所以从头到尾就只有一种责任,就是投资人对外对企业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责任,不需任何前提.而说到补充责任和平行责任,起码有两种以上责任.通俗点将,你以某某的身份负的债务,和你以某某老板的身份负的债务,一样还不是由你本人还.至于什么时候主张,你说的两者都可以,甚至企业倒了,只要这投资人还没死,你都可以找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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