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国地税分家是几月

1994年8月

1994年国地税分家是几月

2,94年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开始分立请问国地税局的具体分离时间是什

国税和地税是1994年七月一日正式分开的

94年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开始分立请问国地税局的具体分离时间是什

3,从1994年开始分成国税和地税人员和税种均一分为二

你到底想问什么,1994年原税务局分为国税和地税,人员也分开,但税种不是一分为二哈,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营业税、国有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其他归地税

从1994年开始分成国税和地税人员和税种均一分为二

4,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 如果是简答的话就上面那句就可以,要深入的话就加上下面的: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5,国税地税合并的原因是什么

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们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比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国地税合并对于优化征管流程、提高征管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参考资料:6月15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国地税合并正式启动,全国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从这一天起,省一级税务机关不再分国税与地税,统一为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分家24年的税务机关重又合二为一。拓展资料:百度百科-国地税合并
以目前中国的国情来看,国地税合并很难! 虽然合并国地税对广大纳税人来说,绝对是简化了纳税申报程序、缩短了申报时间,使税收得到更好地征管。 但是,如果要合并国地税,阻力很大、困难不少,主要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问题。地方要求更多的财政收入,中央又需要通过收入来调控市场,有利益冲突,不能很好地解决,也就无法合并征管。

6,为什么要设国税和地税呢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国税与地税的征税区别?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记得采纳啊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国税,由国税局征收;地税,由地税局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

7,1994年中国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概括来说,其主要内容为: 1、重整税收结构,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税种(如产品税),代之以较符合市场化改革的税种,例如征收增值税和规范消费税。 2、重新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使中央取得更大的财源。 3、为了保护个省市(特别是富有的省市)的既得利益,中央设计了一套税收返还制度。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财税制度。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分配关系的规范方 法。大致作法是:按税种划分收入;中央集中必要的财力实施宏观调控;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 ,分别征税;有一套科学、完整的中央对地方收入转移支付制度。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在短期 内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理想模式还缺乏必要条件。只能循序渐近,逐步到位。分税制改革的基本 原则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在中央适当集中财力的基础上, 实行转移支付制度;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预算分级管理。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19 93年为财政体制改革测算的基期年,保证各地方1993年既得财力。凡实行分税制后从地方净 上划到中央的收入一律按净上划中央收入的基数返还地方,称之为中央税收返还。考虑到地方支出 正常增长的需要,中央税收返还按一定比例逐步递增,上划中央收入增量的北%返还地方,另外7 0%的增量留归中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中央与地方事权 和支出的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财力分配,要以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原则。中央财政支出包括:国 防、外交、武警.重点建设(包括中央直属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中央财 政负担的支农支出和内外债还本付总,以及中央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费支出。地方财政主 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具体包括、地方统筹的 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以及地方各 项事业费支出。 2、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 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 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 税收入,具体划分如下: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 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交纳的收,人(包括营业税、所 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交利润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除现在地方已经负担 的20%部分外,以后发生的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银 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银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集中 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税和 赠予税,房地产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包括: 增值税、 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陆 地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 通过以上改革,中央与地方直接组织财政收入的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按体制测算,中央财政直接 组织的收入将占到全国财政收入的60%左右,中央财政支出约占40%左右,还有20%的收入 通过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向地方转移。 3、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确定。中央财政 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 央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即消费税+75%的增值税 一中央下划收入(指原体制中归中央、实行新体制后划给地方的收入),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 收返还基数。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数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 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 税收返还增长0.3%。 4、4、原包干体制有关事项的处理。实行分税制以后,原体制分配格局暂时 不变,过渡一段时间后,再逐步规范化。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规定补助。原体制地方上 解仍按不同体制类型执行。实行递增上解的地区,按原规定继续递增上解;实行定额上解的地区, 按原确定的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实行总额分成地区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区,暂按递增上解办法, 即:按1993年实际上解数和核定递增率,每年递增上解。 更详细的内容您可以参考如下网址: http://ch.shvoong.com/business-management/1503329-%E5%88%86%E7%A8%8E%E5%88%B6%E6%94%B9%E9%9D%A9%E7%9A%84%E5%9F%BA%E6%9C%AC%E5%86%85%E5%AE%B9%E5%92%8C%E8%BF%91%E6%9C%9F%E5%BD%B1%E5%93%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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