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破产保护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叫破产保护。
破产法原意不是为了清算,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错误认识。其实,负债经营是经营的常态。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在经营负债期间由于别人进行诋毁商誉等等恶意行为,造成经营者经营困难(因为经营者,进行经营需要比如贷款、临时借用设备、多比交易后一次结款等业务),这时候经营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因为在申请期间这些“债主”都不能行使提前清偿债权,收回临时借用设备等等的权力。以保护经营者能有一个合理的期间继续合法经营,当经营者完成了既定目标那么他必然就有了清偿债权的能力,经营者再向法院申请撤销破产宣告,继续合法经营,这个期间就是破产保护期间。这样的过程就是俗称的破产保护。
破产法原意不是为了清算,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错误认识。其实,负债经营是经营的常态。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在经营负债期间由于别人进行诋毁商誉等等恶意行为,造成经营者经营困难(因为经营者,进行经营需要比如贷款、临时借用设备、多比交易后一次结款等业务),这时候经营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因为在申请期间这些“债主”都不能行使提前清偿债权,收回临时借用设备等等的权力。以保护经营者能有一个合理的期间继续合法经营,当经营者完成了既定目标那么他必然就有了清偿债权的能力,经营者再向法院申请撤销破产宣告,继续合法经营,这个期间就是破产保护期间。这样的过程就是俗称的破产保护。

什么是破产保护

2,破产保护什么意思

英文:bankruptcy protection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破产法原意不是为了清算,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错误认识。其实,负债经营是经营的常态。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在经营负债期间由于别人进行诋毁商誉等等恶意行为,造成经营者经营困难(因为经营者,进行经营需要比如贷款、临时借用设备、多比交易后一次结款等业务),这时候经营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因为在申请期间这些“债主”都不能行使提前清偿债权,收回临时借用设备等等的权力。以保护经营者能有一个合理的期间继续合法经营,当经营者完成了既定目标那么他必然就有了清偿债权的能力,经营者再向法院申请撤销破产宣告,继续合法经营,这个期间就是破产保护期间。这样的过程就是俗称的破产保护。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叫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什么意思

3,破产保护什么意思

个人和公司一样,破产了还不了就由家产来还了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破产是指的有限公司倒闭了,欠的钱只能有公司所有的财产来还,并且终止公司所有民事法律关系。保护是指公司所欠的钱不能拿公司老板个人的钱来还。破产保护就是说公司股东的私人财产不能被拿来抵债。我说的够清楚吧,几乎没有法言法语,通俗易懂吧。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破产法原意不是为了清算,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错误认识。其实,负债经营是经营的常态。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在经营负债期间由于别人进行诋毁商誉等等恶意行为,造成经营者经营困难(因为经营者,进行经营需要比如贷款、临时借用设备、多比交易后一次结款等业务),这时候经营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因为在申请期间这些“债主”都不能行使提前清偿债权,收回临时借用设备等等的权力。以保护经营者能有一个合理的期间继续合法经营,当经营者完成了既定目标那么他必然就有了清偿债权的能力,经营者再向法院申请撤销破产宣告,继续合法经营,这个期间就是破产保护期间。这样的过程就是俗称的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什么意思

4,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保护一般是指由政府出面,通过一定法律程序,主要是法律允许在破产保护期内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不受债权的影响,可以正常进行经营活动,以重整旗鼓,是对遇到困难的企业进行保护的一种方法。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就是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了,破产保护 一词并非法律术语。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5,破产保护的含义

所谓破产保护就是在公司遇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如果任凭债权人不断讨债,公司就没有任何权益可讲了,所以通过向法院申请破产,由法院冻结公司财产,然后通过清算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在封存冻结公司财产期间就是破产保护期间,债务人不能随意处置公司财产
When an individual or business is unable to make payment to creditors to pay off their debts, they can file for bankruptcy protection under the bankruptcy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an individual, bankruptcy protection may involve either a cancellation of most debts, along with the selling off of some of their assets, or a structured plan to pay down the debts that are owed. For a business, bankruptcy protection may either provide complete or partial relief of debts and contracts, assuming the business will remain in operation, or the business may cease operation and sell off its assets to pay debts. 简单的说,在美国,当个人或者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就可以根据美国《联邦破产法》申请破产保护。如果是个人,破产保护可能会通过变卖个人资产抵消债务,或者是用一个有组织的计划来逐步偿还债务;对于一家公司来说,破产保护会减免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和合同,公司有可能会继续运营,也可能会直接停产变卖资产。 There are two types of bankruptcy protection commonly used by individuals: Chapter Seven, and Chapter 13, where “chapter” refers to the chapter of the bankruptcy code that describes each one. In Chapter Seven, also called a “straight bankruptcy” or “liquidation”, a trustee is appointed to control the individuals assets. The trustee then liquidates, or sells the assets, then gives the money to creditors in order to pay off debts, to the extent that this is possible. However, the individual is allowed to keep some personal property, depending on the laws of the state they live in. 对于个人来说,通常有两种破产保护的类型:第7条和第13条。这个第几条是指在《联邦破产法》中的条目数。第7条又叫“直接破产”或者“破产清算”。会给债务人指定一个管理人,由这个管理人进行清算或者变卖资产,然后把清算的钱给债权人来还清债务,不过有的地方债务人可以保留一些个人财产,这个要根据不同的州来决定了。
法律的术语 应该叫破产保全 也叫破产保护 《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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