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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退运进口回执是什么意思直接退运得几天办完手续流程是怎样

直接退运进口回执、很抱歉,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真没听过这个名词。退运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缴税、一种是不交税,如果要细分,那分的就更多、比如退运返修、退运、出口承包退运、质量问题退运等等。一般难说,如果前期把资料都准备齐全,一周就可以正常清关。具体流程要根据你的具体退运情况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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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退运进口回执是什么意思直接退运得几天办完手续流程是怎样

2,货物出口退运补税在货物复出口时补交的税可以再退税吗

这个退运补税,有两种:一是补给海关的,二是补给税务的。一般的退运,如果符合免征的,则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什么的,但必须提供当初出口时候的报关单退税联,还有税务出具的未退税证明(如果你已经退税了,则要把这个退税,退还给税务局)。这就是给税务的那种补税。另一种给海关的,那是因为你的退运理由,不是海关核准的免征范围,则不按退运,而是要征税进口。此时要向海关补关税/增值税等等。以上的补税,在下次出口时,一般不能直接再退回。有两种办法:1是进口时不要先补税,而是申请办理全额保证金进口。也就是先交上等值于税款的保证金,等到下次出口后,把保证金退回即可,这样省了退税的复杂手续了。2是上述方法不批准的话,只好交税,然后下次出口当作一个单独新业务,另行办理退税即可。

货物出口退运补税在货物复出口时补交的税可以再退税吗

3,关于开未出口退税证明的问题

建议你先与你经理确定客户那边的事宜,如果款未到建议不要放货以免带来巨大的损失,关于你要办理出口退税这块,还是等你经理的意思,款到再办理,目前给你的建议先把你这种情况告知你的专管员比较保险,这种情况一般不影响你办理出口退税,希望对你有帮助。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退税系统里做相应冲减。
没影响的,当期出口后可以先按照出口发票记账并向税务局申报出口单证不齐,等取得代理出口证明和报关单等资料后再向税务局申报单证收齐即可。单证收齐的期限是自出口之日起至次年的4月份纳税申报期之前的各申报期。

关于开未出口退税证明的问题

4,退运是否要先补税

答复:您好!企业到外管局申请退汇核准件时,不一定已经补税和办理退运了,但是需要有对应的退运协议或者合同。企业已经出口退税的税款需要退给国税部门。企业在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后,经核实海关信息和申报数据后,按实际退税成本计算退货的应补税款,开具相应的税收缴款书,待此税款解缴中央金库后,再开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如果没有退税,那么就不用补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结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没有任何瑕疵,本网站对所有的网站的内容有修改和解释权。用户应以实际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为准, 对用户使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用户本人承担.满意度:答复者: cs252011-08-12

5,什么是退运货物和退关货物

(一)退运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的退运货物,或因错发、错运、溢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 (1)含义:指已经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但加工贸易退运货物除外) (2)报关程序: ①退运进口(分两种情形) A、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B、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C、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A、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B、外汇核销单 C、报关单退税联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原出口时,已征收出口税,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②退运出口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2、 直接退运货物: (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6,海关扣押单写退运什么意思

1、退运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  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应交回原出口退税报关单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2、退运出口通关手续  因故退运出口的境外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  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三、海关退运相关问题解答  1、为什么会被海关退运  1)超过限额:包裹内有多种物品,价值太高超过海关规定,需要退运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非自用:包裹的价值未超过规定额度,但是根据现场的认定不属于自用的合理范围,需要退运或者按照货物的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3)违规违法物品:限制、禁止进境的个人邮递物品,一般应由邮局退运国外或者由海关没收(枪支弹药毒品象牙**等)。  4)没人认领:进口的邮递物品如果超过邮局规定的保管期限还没有人来领取,由邮局退回寄件人。  5)海关抽检:海关抽检到包裹不幸被税,会有5天的交税时间,超过交税时间的话就也会被退运,海关会积累批量退运包裹。集中退运。

7,我们有一单退运了我去办理了出口商品退运己补税证明的那这

嗯,把其中的一联给业务员到海关办理退运,一联企业留存,企业留存联需要好好保存,有时候电子口岸传不到退运信息的,如果国税需要协查的话要把这个证明找到,就万无一失了。如果是已经退税了的这种情况我还没遇到过哦。楼上有解释
出口退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无关,只是在免税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那栏里,填入数额为当月出口销售收入减去退运销售金额后的净额。 帐务处理: 1、退运补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2、红字冲回原来的出口销售、退税确认、成本结转等会计分录; 3、以后收到这笔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4、退运退回来的货物,外贸公司基本上都会退回工厂,外贸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退货证明,工厂凭证明开具红字发票。 5、如果需要退汇,还需要凭海关及税局资料到外管局办理。 这样一笔退运业务就基本完结了。
如是你是已退过税办理的退运则还要开红字发冲了原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发票(有的地方是直接开具手续原发票直接在下次用,你需咨询你的退税机关);如果没有退税办理的退运则不需再办理了。

8,我司用手册出口一批货物由于不合格退运回来了请问我是否必须

  是的。以下信息你详细看:  一、已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二、已申报、未办理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同时,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三、未申报退税,退关退货的处理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退税”字样。 (朋友,采用加分呀)

9,退运是否要先补税

答复:您好!企业到外管局申请退汇核准件时,不一定已经补税和办理退运了,但是需要有对应的退运协议或者合同。企业已经出口退税的税款需要退给国税部门。企业在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后,经核实海关信息和申报数据后,按实际退税成本计算退货的应补税款,开具相应的税收缴款书,待此税款解缴中央金库后,再开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如果没有退税,那么就不用补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结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没有任何瑕疵,本网站对所有的网站的内容有修改和解释权。用户应以实际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为准, 对用户使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用户本人承担.满意度:答复者: cs252011-08-12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的流程 (一)录入流程 第一步-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第三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第四步-打印单证申请表-选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第五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企业出口退运若发生在单证收齐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作单证不齐冲减,同时录入退运证明;若退运时,恰好单证收齐,还未在申报系统中作收齐,可进行单证收齐冲减,同时录入退运证明;若退运时,已作单证收齐申报,可作为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录入负数,作当期收齐处理,同时录入退运证明。 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项目的填写 1."所属期":填写退运的年月; 2."退货计税金额":填写办理退税申报的出口退税明细表的计税金额; 3."已冲减免抵退":若是当年退运,已冲减免抵退=退货计税金额x退税率,如果是跨年度退运不需填写; 4.“冲减所属期”:若是当年退运,填写记账的月份,若是跨年度退运不需填写; 5.“入库日期”:若是当年退运,不需填写,若是跨年度退运,填写实际补税的日期,若没有补税,不需填写。 6.若出口后还没有进行免抵退税申报,要退运,不录入原退税率、免抵退税额、已冲减免抵退等项目。

10,谁知道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以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全套

涉税证明(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1.办理依据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因故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出口企业需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方能办理退运手续。出口货物因故退运时,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先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货物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外汇管理局应给出口货物发货人出具证明,出口货物发货人持证明和原海关出具的专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的报关单向海关办理退运货物的报关手续。退运货物如属出口退税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还应向海关交验审批出口退税的退税机关出具的未退税或出口退税款已收回的证明和原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凭以办理退运手续。2.受理申请出口企业填写或录入《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需持以下资料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外管局出具的该票货物已(未)收汇证明;(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4)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已退税须提供)。3.核准出具办理该项证明时对已退税款追缴入库的出口货物及未办理税款退税的出口货物,本岗位人员应按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要求对出口企业填报或录入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相关内容和数据录入或读入计算机,自动查找该报关单是否开出代理出口证明;是否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数量、计税金额、税额等情况。审核无误后在证明上签署意见并转科长复审(报关单上注明退运数量,加盖“已办理退运证明章”),科长复审后,返还企业。如报关单无海关外部信息,属于海关外部信息未到的,企业可正式行文,提出申请,予以办理。属于所属期海关信息已到的,由企业先到调查部门开具海关核查函到海关核查,核查后,凭海关的出具的海关核对结果证明予以办理。外管:报关单2联,有退运记录的,填核销单注销表退税局:1.系统中录入:退运已补税证明,拷到A盘 2.关单 3.带公章到2楼大厅填一份退运证明如果是已经退下税来的,办法不同上,需交回已退税款(二)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1.办理依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需单独设帐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帐,内销时必需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帐。征税机关可凭该批货物的专用发票或退税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抵扣。2.受理申请出口企业填写或录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提出申请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予以受理。3.审核出具本岗位人员接受出口企业提供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申请后,应对审核无误的证明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审核开具,并转科长复审,复审后,返还企业。(1)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国外退关退货货物,应核查企业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按照实际补税情况出具证明。(2)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已申报退税的库存出口货物,应根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该笔商品进项结余情况和企业申请的转内销货物的数量、金额等情况,经调查部门调查后出具证明,同时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的数据及时扣减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相应的进货结余。(三)补办报关单证明1.办理依据出口企业遗失出口退税报关单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需在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需出具主管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以下简称《补办报关单证明》)。2.受理申请需要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出口企业应填报或录入《补办报关单证明》后,持以下资料凭证方可受理申请办理:(1)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他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复印件(如全部丢失的,可提供盖有“复印件专章”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2)出口发票;(3)征税机关出具的该批货物已征税证明(生产企业用);(4)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核准出具本岗位人员根据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补办报送单证明》的有关信息录入或读入计算机进行对审,经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转科长复审,复审后,返还企业。计算机审核的基本内容:(1)根据出口报关单号、企业代码、出口数量、出口商品代码、贸易性质等,查找海关报关单信息中是否有此票报关单、报关单信息中有此票报关单,则计算机自动核实是否开出过代理证明、是否办理过退运证明,若均无办理则审核通过。(2)计算机审核查找到报关单没有退运,若已开出代理证明,则自动提示已开出代理证明及其数量,若计量单位一致,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是否大于已开出代理证数量,若大于则审核通过,小于则提示出应核实相关数据;若计量单位不一致,则自动显示出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和已开出代理证明数量,人工判断是否可以开具《补办报关单证明》。(3)计算机审核查找到报关单没有办理过代理证明的,但已办理退运证明的,则提示出已办理退运数量,若计量单位一致,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是否大于退税数量,若大于则审核通过,若小于则提示出应核实相关数据,若计量单位不一致,则自动提示出已办理退运数量、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人工判断是否可以开具《补报关单证明》。(4)计算机审核查找到报关单,但已开具代理证明已办理过退运,则自动显示三个数量。若计量单位一致则自动审核是否可以开《补报关单证明》;若计量单位不一致,提示三个数量,人工判断是否可以开具《补办报关单证明》。(5)如报关单无海关外部信息,由企业先到调查部门开具海关核查函到海关核查,核查后,凭海关的出具的海关核对结果证明予以办理。(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1.办理依据《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的,则必需在外汇管理局办完外汇核销手续后,方能签发《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注明“收汇已核销”字样。2.受理申请出口企业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应持以下凭证资料:(1)代理出口协议;(2)代理出口货物报关单;(3)如属代理方结汇的,还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4)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核准出具本岗位人员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先审核受托方是否具有代理出口资格,委托方是否为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或出口自产产品的生产企业。然后按照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要求,对出口企业填报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行信息对审,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转复审转科长复审,复审后,返还企业。计算机审核的基本内容:(1)未办理退税,计算机自动核实是否办理过退运,若未办理过《退运补税证明》,自动审核是否已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若没有则审核通过。(2)计算机自动到海关报关单信息中查找报关单号,若找到此票报关单号,若未办理退税且没有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计算机自动核实是否办理过《退运补税证明》,企业办理过此退运证明的则计算机显示已办理退运证明的数量以及原出口的数量,如计量单位一致,则原出口的数量与退运数量的差额小于本次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数量则审核通过;如计量单位不一致则计算机显示三个数量即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退运数量,本次开具代理证明数量由审核人来判断。(3)计算机自动到海关报关单信息中查找报关单号,若查找到此票报关单号未办理退税,没有办理过退运补税证明,但已开具代理证明计量单位一致,则计算机自动审核剩余数量与本次开出数量;若计量单位不一致,则自动提示出三个数量,即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已开具代理证明单数量,本次开具代理证明单数量,由审核人判断。(4)计算机自动到海关报关单信息中查找报关号,若找到报关单号,自动审核是否已开出代理证明和退运补税证明,如此企业既开出代理证明又办理过补税证明的,如计量一致则自动审核本次开出代理证明是否合理,如退运数量加开出代理出口证明的数量小于报关单信息中的数量则审核通过,如计量单位不一致则提示出报关单信息中出口数量,已开退运证明数量,已办理代理证明数量和本次申报办理代理出口数量,由审核人判断。(5)计算机审核查找不到此票报关单号,则提示“无此报关单编号”,对这部分应人工查明原因。如报关单无海关外部信息,由企业先到调查部门开具海关核查函到海关核查,核查后,凭海关的出具的海关核对结果证明予以办理。(6)计算机审核已办理过退税,计算机自动核实是否全部办理退税,若全额办理退税则提示应查明原因,若没有全额办理退税,则自动到待退库中注销本次开具代理出口数量;若待退税数量小于本次开出代理证明数量则计算机提示应查明原因。(五)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1.办理依据出口单位对外汇管理局签发的核销单退税联丢失后申请补办的,外汇管理局需凭主管出口单位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办理退税的证明,方可出具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2.受理申请出口企业申请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时,应持以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2)出口外销发票;(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核准出具出口企业填报《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申请办理时应按电算化管理的需要录入和审核,本岗位人员对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转复审转科长复审,复审后,返还企业。4.归档管理已开具证明及相关资料应按季装订,于年度终了后归档(六)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1.办理依据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采用作价加工方式销售进口料件,必须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应纳税款在退税款中抵扣,征税机关予以免税。2.办理程序(1)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免税前,事先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有关清单到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备案签章手续。(2)企业将进口料件销售给生产企业作价加工方式后,应到退税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3.受理申请外贸、工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采取将进口料件销售给生产企业作价加工方式时,应持以下凭证资料申请开具《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1)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和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3)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4)进口合同。4.核准出具本岗位人员在审核申报的凭证资料准确无误后,签署意见转科长复审,复审后,返还企业。(七)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1.办理依据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外贸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转交生产企业向其征税机关办理免税手续。2.受理申请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提出申请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持以下凭证资料: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登记手册》;3.核准出具(1)本岗位人员对资料核准无误后,将数据录入计算机、签署意见转科长复审,复审后,返还企业。(2)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退税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退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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