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征收与委托代征的区别

征收与被征收

委托征收与委托代征的区别

2,如何取得税务代征代缴资质

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三)有熟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能依法履行税收代征工作;(四)税务机关根据委托代征事项和税收管理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2.代征税款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中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行为及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与完成代征税款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税收业务知识和3.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一)与纳税人有管理关系;(二)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三)与纳税人有地缘关系;(四)有利于税收管控和方便纳税人的其他关系。四.委托代征最长有效期是几年?《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委托代征的,应当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向代征人发出《终止委托代征协议通知书》,提前终止委托代征协议:(一)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二)税务机关被撤销主体资格的;(三)因代征人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发生等情形,需要终止协议的;(四)代征人有弄虚作假、故意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五)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代征人应自委托代征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结清代征税款,缴销代征业务所需的税收票证和发票;税务机关应当收回《委托代征证书》,结清代征手续费。

如何取得税务代征代缴资质

3,税务登记证办理时委托书上面盖得章应该是什么样的章

委托书上应该盖公司的单位公章
委托书 xx税务局xx所: xx公司委托xx同志,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前往贵所办理税务登记证事宜,特此委托! 委托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证办理时委托书上面盖得章应该是什么样的章

4,我看银行的单上有个150元不知道是什么借款是300万

地税机关已经委托银行代扣印花税了,还给了银行《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所以你的150元的单子就是印花税。
不会的,印花税要企业自行申报的。不过金额倒是一致的,扣款也应该是纳税专户扣款的,如果是纳税专户的话,是不是别人申报你不知道。希望能帮助到您!
银行和企业都是借款合同的当事方,都需要交。一般的商业银行都有委托代征印花税的法定义务,所以银行向企业发放借款的时候,一般同时就将企业的税款也代征了。

5,保险人个代理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 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或增值税专用发 票。四、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 开增值税发 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 开增值税发 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可以去当地国税机关代开,3%的税率。具体需要带的资料有: 1、你的申请报告。 2、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3、对方公司 的税务登记证。 4、你们公司经办人身份证

6,什么是委托代征

委托代征税款就是税务机关通过委托形式将税款委托给代征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的意思。是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代征主体的工作性质和条件,对特定范围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委托税务机关的名义代为征收税款,行使有限的征税权。实际上,委托代征是委托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或者说是一种平等协商关系,并通过委托双方签定代征税款协议书进行委托授权后才能在特定的范围内代征税款。例如地方税务机关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对营业执照贴花征税所代征的印花税,委托交通管理部门代征车船使用税等等;而代扣代缴税款则是基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预先设定,在支付给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所得)时的扣缴税款行为。因为代扣代缴税款是一种法定的扣缴义务,因而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所以扣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称之为扣缴义务人。如果未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的扣缴义务,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例如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就是法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税款和代扣代缴税款都是税务机关以外的责任主体所行使征(扣)税款的方式,但两者没有必然的法律关系。它们的区别:一个是两个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关系,别一个则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其约束力是不一样的。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税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的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目前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并不多,主要有发放工资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总包工程单位为代扣分包工程单位的营业税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等。委托代征是指税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而税务机关本着方便、足额征收税款的原则委托某一单位进行代征税款,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并发给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受托单位按照委托协议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法定代扣单位:税法规定的有代扣义务的单位,比如:你的单位代扣你的个人所得税,你的单位就是法定代扣单位。委托代征单位:税法没有规定某...税法规定的有代扣义务的单位。法定代扣单位,该单位没有代扣义务委托代征,让该单位代征!:你的单位代扣你的个人所得税,委托代征目前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并不多,税务机关就会与该单位签定协议。委托代征是指税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主要有发放工资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受托单位按照委托协议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你的单位就是法定代扣单位,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税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的扣缴义务人,而税务机关本着方便、足额征收税款的原则委托某一单位进行代征税款:税法没有规定某单位是是法定代扣单位、土管局就是委托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单位,并发给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您的采纳是对我最大的肯定,比如。房管局,代扣。比如:锲税委托房管局、土管局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总包工程单位为代扣分包工程单位的营业税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等

7,干保险一定要考代理人证这个证有什么用

楼上那个自称保险拉你去卖的,您用这种煽动性语言拉了多少人,卖了多少保险拿了多少提成?只要你在网上有简历,保险公司就会来找你了。因为他们每天的任务和业务就是负责打电话给找工作的人来面试,拉来一个人,公司就给他们发钱——增员奖,人头费。他们打电话给你还耍手段,怕你知道是保险公司就不来了,所他们不敢报上自己是保险公司,自称xx金融公司,xx投资公司,xx股份公司,xx集团,500强,用拼音——比如TAIKANG,TK,或者英文缩写——比如AIA,PICC,PRU等等等等来隐姓埋名;自称招聘文员、助理、兼职、售后、经理、营销精英、理财顾问、司机(汗)、小区收费员(汗)、养老金发放员(汗)、后勤(汗),等等等等。等你去到的时候发现是保险公司。当然他们也会辩解说保险也属于金融行业等等的理由。不管你怎么去应聘,都叫你LASS测试,叫你交钱,叫你培训,叫你考证,向你要培训费,教唆你去考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去卖保险。他们不敢说底薪有多少,说一堆不实际的问题,超远的目标,比如说一个月如你肯听上司的安排来操作2至3千元甚至过万元都不是问题。就算你问他们底薪有多少他们会列些不实际的方法和你算底薪。他们会告诉你,例如你和一个客户签了合同,这份合同是1至2万的,那你的底薪就是1至2千。如果你问他们万一这个月没业绩那有没有底薪,他们的回答就是你不够努力,不想成功,不懂得从底层做起。就不敢正面回答其实没业绩是没底薪的。目的只有一个,变着花样拉你去当那种成天到处推销保险,自己却:1,没有底薪(有也是责任底薪,你要卖出多少业绩才能拿到这个责任底薪呢?给你的是拉来保单后的佣金,你还需要交个人所得和营业税);2,没有劳动合同(签订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畴,劳动部门也管不了);3,没有福利(底薪都没有,谈什么福利);4,没有社保(不是劳动关系,没有社保,对方会向你兜售商业保险让你出钱买);5,不是保险公司正式员工(一个营业部,一个主任或者经理都能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招人。所以很多人去面试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员工都会问是哪个经理叫你来的,因负责叫你来的那个经理好继续骗你的钱)。每天的交通费电话费拉客户搞活动的费用都要自己出,卖出保险给你高额提成,卖不出去一分钱不会发给你的保险代理人。如果这个行当真有那样的高待遇低要求,干嘛非要不请自来,是个人都要,还找不到人肯做,或者找到了却留不住人? 除非你不是人,是所谓的人才,能让那些有钱的主,那些满大街上的陌生人听了你的话就乖乖的掏兜。——你觉得可能么?靠所谓的真诚所谓的勤奋?这都是是靠时间去堆的,没有数个月甚至数年的积累,陌生人凭什么相信你?凭你20几岁的年龄?还是你的不值钱的毕业证?还是你那双渴望挣钱的眼神?
是的,保代征是保险营销所必须的资格证。这个证不用自己专门去花钱学习或考试。如果你有兴趣从事保险销售事业,你参加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新人培训都可以获得学习和考试的机会,一般都是免费的。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是从业类资格证书,是从事保险代理人员的入门证书,有了这个证书,才能从事保险代理销售工作。自2015年10月份开始,保监会取消了保险代理资格证书的考试、发放。以后不用考了,也考不到。
这个因为没什么危害
保险公司外勤(营销员)必须有保代征;内勤要保代征没用,但是保监有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员工持证率,所以很多公司都要求新员工都要持证。这对你没有任何坏处,技多不压身,好歹是个本本,如果以后从内勤转外勤发展,就不需要再考了。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这个文件是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但是在2011年以前,保监会的查处力度不大,可以先不考证,以后再考,现在监管力度加大了,必须要先考证才能上岗,否则未持证发放佣金,被保监会查出来后,这个保险机构是要罚款的,罚款金额10万元以上。所以要必须考证。 手续费?这个可能理解错误,可能有这几种解释:1、可能是考证的报考费,一般在100元以内,这个是行业的规定,直接交给当地的保险行业协会的;2、可能是交纳的单证保证金——进入保险公司做业务员时,公司需要收取300-600元不等的单证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就是要你保管好公司的所有单证单据,不能丢失,保险公司的单据单证丢失后,是要登报处理的,如果没有丢失,在你离职的时候会退还;3、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所在的保险公司给你发放的佣金手续费,可以理解为工资。这个佣金手续费,就是根据你业务量的大小,加上相对应的责任底薪,以及其他构成。 根据你的表述,估计是第三种解释。即:你考试考证通过了,然后到公司的系统里给你出各代理人编码,然后公司根据你业务量的大小,按月计算佣金手续费。这个是你应得的工资,是你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不是保险公司对你收手续费,是没有危害的。如果你考证通过了,单证保证金交了,保险公司还问你收其他费用的话,可能就是骗子公司,要自己留意了。

8,地税申请退税都有什么手续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向主管税务局(所)提出申请。  (一)审批范围  1.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下同)汇算清缴退税;  (5)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度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的退税;  (6)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2.稽查局(包括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稽查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3) 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5)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二)政策性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纳税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4.税务机关批准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的原件、复印件或批准申请人购买国产设备抵扣税款批复的原件、复印件;  5.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四)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的,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时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连同《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如下有关文书资料到本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向税收宣传窗口提供的有关文书资料:  1.《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2.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退税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五)误征退税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六)纳税人因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科目税率错误等失误申请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七)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八)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纳税人应向稽查局文书受理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的书面申请及《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增资企业或被投资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物价信息部门出具的注册资本变更通知书;  3.国家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关于增资或新办企业的批准文件;  4.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证明;  5.企业董事会关于股利再投资或新办企业的决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企业章程;  6.企业记录利润再投资过程的会计凭证,被投资企业记录接受投资的会计凭证;  7.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  8.企业再投资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银行存款汇总表;或被投资企业投资当期的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汇总表及投资款项的银行进账单和银行询证函;  9.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至利润再投资前一年度间各年度的会计师审计报告;  10.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检查结论书)或未经税务机关检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1.注册会计师关于被投资企业增(投)资的验资报告;  12.申请全额退税的企业,需提供被投资企业获取的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批文;  1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对资料齐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具申请人公章及经办人签字的申请,文书受理窗口人员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将填开的《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及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并填制《再投资退税资料收集清单》,连同受理的其他资料移交审核人员。  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受理人员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再投资退税批复中的退税对象必须是投资者本人,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己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办理此类型的再投资退税,可比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由主管税务局初审后报市局企业所得税处审核,经批准后按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办理退税手续。
申请材料:  1、 退税申请表;  2、申请退税的入库完税凭证(税收缴款书,电子缴税回单,电脑完税证);  3、减免审批通知单(减免批文)。  申清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库管理规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流程:  1、纳税人通过纸质或地税网站提出退税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区级地方税务局批准。  3、区级地税局批准后通知国库将相关税款退还到企业或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税时限为10天;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退税时限为15天。
税务局网站上下载专区应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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