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算方法

地税核定印花税为核定征收,核定计税依据比例为50% 即按(含税销售金额+ 含税进货金额)*50% *0.03% 来计算。 像你这次收入,设为含税收入,没进货的话就 =10000*50%*0.03%=1.5元

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算方法

2,印花税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为商品销售、商品支出*核定比例*印花税率“销售合同”为会计核算的销售额,当然属于不含税销售额,“采购合同”为会计核算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的金额,一般纳税人应当是不含税金额,小规模纳税人当然为含税价。采购合同金额可以不包括月末暂估的库存商品价值。

印花税核定征收

3,印花税核定是干什么地税局要求我们做印花税核定不知道具体是

企业购销合同要交印花税,这个是按月申报缴纳的,以当月购销总额为基数,按千分之三纳税,不过地方税务局有权调整纳税基数,即购销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基数,这个比例就是要你们去做核定的内容了,比如核定比例90%,就是按购销总额的90%为基数申报缴纳印花税。
零申报的话,滞纳金没有,但罚款是少不了的,200元 我认为,如没有税可做零申报,但不报是绝对不行的

印花税核定是干什么地税局要求我们做印花税核定不知道具体是

4,谁晓得印花税核定征收税率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业(商业)企业的购销合同核定应缴纳印花税金额=(销售收入+采购金额)×核定率×适用税率;建筑安装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核定应缴纳印花税金额=(工程承包收入+工程分包支出)×核定率×适用税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权转移书据核定应缴纳印花税金额=销售(含预售)收入×核定率×适用税率。纳税人月度收入及支出均衡的,可采用简易方法计算一份应纳税凭证可扣减税款的总限额。计算公式为:可扣减税款总限额=应纳税凭证已缴纳印花税金额×(应纳税凭证尚未履行期限/应纳税凭证约定履行期限)税率:1、建筑业0.03%2、购销合同0.03%3、租赁合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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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印花税核定征收印花税主营业务收入08主营业务成本080

印花税是根据合同价的万分之三贴啊
天津地区计算印花税: 一般公式: 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而天津地区的印花税税率应为万分之三,即乘以0.0003。但是该地区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的税率应为百分之六十。所以应为 印花税=(主营业务收入*0.6+主营业务成本*0.6)*0.0003
山东的购销合同印花税=(购进+销售收入)*40%*0.0003
没见过这种核法 我只见过【收入×50%+库存商品(增加啊)×50%】×0.03% 还有就是【收入×60%+库存商品(增加啊)×40%】×0.03% 和最常见的收入×0.03%
印花税核定征收,印花税=(主营业务收入*0.8)*0.0003, 这样就可了。0。8就是80%

6,税务机关对哪些情形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点,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保证核定征收的及时、准确、公平、合理。来源于网络
没看懂什么意思?

7,甘肃省印花税核定征收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告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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