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教下哦地税教我填税务登记表要填那个自用房屋情况表里面有

填固定资产项下房屋的原值,如果没有固定资产,房产税如果是税务局给核定的,房产原值用房产税倒算,房产税计算公式:房产税=房屋原值*(1-30%)*1.2%
没看懂什么意思?

请教下哦地税教我填税务登记表要填那个自用房屋情况表里面有

2,刚愎自用的意思是

刚愎自用 [ gāng bì zì yòng ] 固执己见,不接受别人的意见,独断专行。愎(bì):固执,任性。出 处;《左传·宣公十二年》:“刚愎不仁;未肯用命。”希望能帮助到你
形容一个人过分自信,完全听取不了别人的意见,十分固执。

刚愎自用的意思是

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用库存商品时是否需要进项税转出 搜

一般来说,费用中的进项税也是可以抵扣的,所以无需转出.
最好是转出万一税务查起来你好解释啊不然罚款还要转出合不来的
理论上是的,但实际操作中,企业都用作抵扣了
商品自用,视同销售,做一笔销售也可以的。
视同销售,作进项税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自用库存商品时是否需要进项税转出  搜

4,税法判断题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

既然已经是“销售”了,就不需再去确认纳税时间了,关键是何时确认“销售”(视同销售),所以应为货物移送使用的当天。
自产自用的产品没有“销售”这一时间概念,只有领用这一产品的时间概念,故应当以领用产品当天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错在应是“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而不是“销售应税产品的当天”。
因为是我自己的东西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为自产货物移送使用的当天。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一般用于在建工程和非货币性职工福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使用的当天,税法视同销售处理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什么意思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晶”,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祝你考试成功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例如:卷烟厂生产烟丝(应税消费品),再继续投入生产卷烟(应税消费品),只对生产的卷烟征收消费税而不对烟丝征收了。当然如果烟丝直接用于销售的是要缴纳消费税的。 不是用于连续生产的其他方面就于移送时纳税。如原油加工厂用产品汽油(应税消费品)调和成溶剂汽油(非应税消费品),或者把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馈赠外单位和发放福利给员工等,视同销售依法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消费税税率) 成本是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是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全国税务总局定)计算。

6,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抵扣问题税务处理

不是的自产自用固定资产,要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征收增值税,进项正常抵扣就可以了有市价的话按照正常销售价格计算销项,没有的话采用组成计税价格09年之后的,就是按照这样处理的!好吧,再说详细点,你说的自产自用固定资产是什么东西?意思是你们就是生产这个产品,这个产品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我上面说的那样做如果你意思是购入固定资产,安装后投入使用,那样的话,进项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就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
自产自用的【生产用机器设备】,进项税不需做特别处理。因为现在购置固定资产本身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因此生产固定资产所领用的材料的进项税不需转出。但如果是【非生产用机器设备】,或者是【房屋建筑物】等其他固定资产,进项税需要转出。按原购买时的材料价格转出进项税。
进项税抵扣,按照专用增值税的进项税进行抵扣。
可以抵扣,但要看你用在哪里了,是用在在建工程上还是流水线上?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用于在建工程,用于流水线安装不属于视同销售,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允许抵扣;用于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用于流水线安装允许抵扣。区别能不能抵扣是看是否在流转过程中增值了
“因固定资产(即其生产的机器设备)已可抵扣进项税金,企业的这种自产自用行为如发生在2009年1月日后,可不用再视同销售。”——不论增值税实行消费型,还是半生产型后,其自产自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一律视同销售,理由是抵扣链条不能中断。也就是:1、如果企业将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移交生产经营部门,即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界定为视同销售行为;理由如下:增值税抵扣链条并没有中断,通过产品售价中包含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实现抵扣链条的延续。因此,该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八种情形。

7,请问会计同学如何理解自建自用

中华。会计网校小_雨回复:【问】一、对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该文件第一款“关于营业税和契税的政策问题”中的“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规定,何谓自建自用,自已投资请其他施工企业建设属于自建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因此。单位或者个人自建新建建筑物不包括自己投资其他施工企业建设的情形,否则就不会再有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规定;“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于个人自行投资自行建造房产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自建自用房屋现总结如下:自建建筑物纳税的情形:⑴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下同)自建自用,不缴纳任何营业税,自建自用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⑵单位自建自用再销售的,只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不缴纳“建筑业”营业税,自建自用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⑶个人自建自用再销售的,不缴纳营业税;⑷纳税人自建后直接销售的,缴纳两道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⑸纳税人自建后出租的,缴纳“服务业-租赁业”营业税,不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将建筑物用于出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⑹纳税人自建后投资的,不缴纳任何营业税,投资入股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⑺单位自建后赠送的,缴纳两道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 ⑻个人自建后赠送的,不缴纳任何营业税。 单位或者个人自建新建建筑物不包括自己投资其他施工企业建设的情形,否则就不会再有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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