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公司所属税务机构是地税还是国税

主要由你公司经营范围来决定的。工商注册后要去办理税务登记,登记后要分别到到国地税主管税务局去办理落户备案。会划定你的主要税种和主管税务机关——即你公司的主税归国税还是地税管理。一般情况下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都是归国税。但地税同时也要征收增值税附加税。其他行业例如保险、金融、餐饮、娱乐、酒店、夜总会、建安企业、房地产开发、软件开发、交通、能源、通信、旅游、事务所、广告传媒等主业的都归地税管。但不论哪个行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个所税等还是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跟主营业务来定。

私人公司所属税务机构是地税还是国税

2,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什么地方交

是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在地税缴,但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同银行代扣找缴,银行扣了以后,交国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之扣成立的企业所得税属国税,之前的在地税
个人所得税肯定在地方税务局交,企业所得税各地区不一样,按照年度处理老的企业在地方税务局交,新成立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交纳
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交,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交。
目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所有企业都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无限责任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个人独资的有限公司,也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什么地方交

3,我公司是07年03月份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请问地税都应该报哪些税

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1、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在地税交); 2、个人独资企业还要根据的经营业务来征税:如果是属于销售生产货物或者修理修配劳务,要交增值税(国税交),税率是4%(工业)或6%(商业);如果是属于其他的服务业要交营业税(地税),税率根据行业不同从 3%到5%,个别行业向网吧是20%。 3、此外,还有一些附加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附加,只要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还要根据一定比例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地税还征收一些小税种:印花税、房产税等 5、大部分税都不是针对利润征收的,所以和是否赔钱没关系,照样征税

我公司是07年03月份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请问地税都应该报哪些税

4,请问小型企业交税是到地方税务局还是国家税务局呀

到哪个税务局交税,和企业规模无关,要看企业的经营内容,从事销售加工制造类业务的,交增值税,归国税局管,从事餐饮娱乐服务建筑类的,交营业税,归地税局管。企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归地税局管理。
是国税处罚的就到国税交,地税处罚的就到地税交
营业税,城建税是到地税,增值税,所得税是到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据此文件判断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该在国税还是地税缴纳。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5011&flag=1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在国税局交税吗如果交都交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不需要在国税交纳税费,全部在地税缴纳在地税缴纳的税种很多:开发经营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表环 节涉及主要税费企业设立阶段印花税1、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3、产权转移数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按所记载金额金额0.5‰贴花。契 税1、接受以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投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至5%适用税率交纳契税;2、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交契税获取土地阶段印花税1、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2、产权转移数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按所记载金额金额0.5‰贴花。契 税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至5%适用税率交纳契税;耕地占用税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耕地条件的土地开发建设阶段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取得红线图次月起,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定额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签订的各类合同,按规定税率(0.5‰~3‰)计算贴花转让及销售阶段营业税转让及销售房地产,按营业额5%税率缴纳城建税按营业税税额7%(或5%、1%)缴纳。不动产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不动产所在地为县、镇的,税率为5%;不动产所在地不在市区、县、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3%缴纳。土地增值税1、查账征收:(1)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2)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2、核定征收印花税房地产转让或销售合同,按商品房销售合同所记载金额0.5‰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的 税率5% 速算扣除数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75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375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975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35% 速算扣除数14750?房产持有阶段营业税按房产租金收入5%缴纳城建税按营业税税额7%(或5%、1%)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3%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实际占用面积和定额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自用房产,按房产计税余值1.2%缴纳;房产出租的,按租金收入12%缴纳。
你说呢...

6,个人所得税是交地税局还是国税局

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征税范畴,应当由地税征收。
自从1994年的税务征管制度改革以下,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为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到其主管地税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

7,企业所得税交那个税局国税地税

企业所得税交地税局,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地方税书籍  )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不管是私营还是国企,200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交地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交国税。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法规文号: 国税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精神,现将所得税实行分享体制改革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问题明确如下:一、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但下列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一)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但合并各方原均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 (二)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但原企业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三)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三、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 五、2001年底前的债转股企业、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再调整。 六、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七、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认真贯彻执行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加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以及和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第一条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第二条规定,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具体情况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实际调查核实情况进行确定。
那要看你的营业范围来决定,如果是销售货物为主,缴纳增值税,那么所得税就在国税,如果是以提供劳务为主,缴纳营业税,那么所得税在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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