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通过上诉或申诉的方式来寻求重判,但是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就必须无条件的执行,需要全面的配合执行工作的进行,这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的要求。

假如,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其行为就是老赖,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人员登记系统,限制高消费,列为法律上名符其实的老赖。

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和微信是转移财产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收益往往是存在于自己的账户上的,这样便于自己使用和管理;而有执行案件在身的人,将应该打给自己的钱,转移到了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上,由自己来使用他人的这些信息,是赤裸裸地转移财产行为。

为的是不让执行法官查询到自己名下有财产往来,以免被冻结和扣划。这样的转移行为是对抗执行的行为,同时也是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转移的只是小额的生活急需的费用还情有可原,如果转移的是目前的全部收入,那么就是逃避债务的严重行为,摆明了就不想履行生效的判决。

这类情况下,老赖的行为一经发现需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告,及时追回转移的财产,并对老赖进行严厉打击,包括罚款,拘留等措施。

老赖总是转移财产要寻求刑事打击

当欠债还钱不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么良好的经济秩序必然遭到破坏。对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想逃避债务的老赖,不能手软,努力寻求刑事打击,逼迫他积极的应对债务。

一个人成为被执行人不可耻,但是不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保持良好沟通,就是真正的老赖。而总是转移财产的人,就没想过先用小额的还款去争取和解的机会,取得分期还款的可能。

对这类人就不能手软,要积极地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案,配合执行法官手上的线索,形成完整的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罪进行打击,以引导社会上不良的老赖作风。

5. 涉嫌隐匿财产罪的认定

对于债务人隐匿财产的行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下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规定这一强制执行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排除执行障碍,切实有效地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因此,针对债务人隐匿财产的事实和行为,债务人可以凭借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搜查措施搜寻和查找债务人的匿产,以确保执行的顺利进行。

一定要注意的是,民事执行中的搜查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债权人不能以任何借口自行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但是,债权人可以配合人民法院进行搜查,具体工作大致如下:

(1)及时申请执行,为搜查的实施创造条件。因搜查这一强制执行措施仅能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才能实施。所以,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应该毫不迟疑地申请强制执行,以便人民法院迅速出击和及时查获匿产。

(2)对于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债权人也不能掉以轻心。如发现债务人将上述财产隐藏或转移,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举报,以便人民法院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和强制搜查。

(3)对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交执行,但尚未采取执行措施的案件,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隐匿或转移财产,债权人应及时告知人民法院,以促使人民法院及时进行搜查。

(4)为使人民法院搜有所得,查有所获,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搜查线索。

3.为及时掌握和捕捉匿产的信息,债权人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①跟踪盯梢法。债权人可以派员或委托他人跟踪债务人或有关经办人,以便追寻匿产的下落和掌握相关信息。

②引蛇出洞法。债权人以第三者的身份或委托他人与债务人洽谈生意,以诱使债务人暴露其财力、货源或者秘密账号,进而掌握债务人的匿产方位和有关线索。

③内部攻克法。债权人利用各种关系,寻找或接近债务人内部的知情人,并辅之于政策攻心和法律宣传,以期获得有关匿产的可靠线索。

④ 打草惊蛇法。债权人对有可能隐匿财产的地方进行大力勘察,并造成声势,以迫使债务人再次转移匿产,从而暴露该匿产的下落。

⑤欲擒故纵法。债权人伪装与债务人和解,或者债权人意欲放弃债权,以使债务人放松警惕,进而暴露其财产或财产隐匿地。

另外,债权人还可请求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工商税务部门、银行协助调查匿产的下落。债权人一旦掌握匿产的线索,应立即告知人民法院,以使人民法院迅速查获匿产,确保债权人及时获得清偿。总之,在讨债清欠的实践中,搜查措施是使债权人有所收获的重要保证。

6. 隐匿资产是什么罪

一、帮助别人隐匿财产怎么量刑

如果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的财产,帮助其隐匿财产的,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数额达到3000以上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7. 隐匿个人财产

隐匿财产罪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8. 发现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分这部分

一、隐匿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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