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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信用等级为什么调整一年一评

同问。。。
因为是规定,而且每年的企业变化不同,这样规定更透明、公证。

纳税信用等级为什么调整一年一评

2,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出现信用等级未设置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出现信用等级未设置,可以咨询税务专管员并确认信用等级,一般新办企业要在一年以上才能定信用等级。
增值税发票确认平台信用等级一般不要设置,一般是税务局设置的。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出现信用等级未设置怎么办

3,为什么我国不分级纳税

答:要分的,每年税务局都会对企业评级。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信用最高,D级信用最低。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分级的啊。怎么 不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为什么我国不分级纳税

4,怎么取得A级纳税信用等级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后,很多童鞋都很关心怎么取得A级纳税信用等级这个问题,所以小编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为大家来个普及。 首先,大家要了解评价方式及起评分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这里解释下,非经常性指标主要是指税务稽查或评估等指标。就是说如果评价年度你企业没有被稽查或评估的信息,那么从90分开始扣,否则,从100分开始扣。 其次,大家要知道符合什么条件评为A级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详细掌握评价指标和扣分标准,见下图:

5,抵扣进项税弹出信用等级未设置怎么回事

没有进行进项认证吧?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且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申报抵扣的期限是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认证当月抵扣),逾期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自2016年3月1日起,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不可以,购进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由于它们已经改变了生产。经营的用途,成为了最终消费品,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6,纳税信用等级低下

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有可能是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 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 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详细的:(一)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 (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还有可能是更为严重的情况: (一)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三)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纳税信用等级低下,说明涉税记录比较糟糕。   主要判定依据是最近三年的涉税记录。包括是否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及报送各种税务资料、是否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是否有欠税产生、是否有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记录等等。
有欠税,和漏税现象。
说明你有可能是偷税或是逃税的可能性更大

7,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分支机构没有评定信用等级可不可以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规定:“二、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第一条规定:“一、关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适用纳税信用管理评定,若其纳入总机构的增值税汇总核算,可以根据总机构的纳税信用等级判断是否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纳税人具有以下情形之1的,不得评为a级:(1)具有涉嫌违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动,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依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2)两年内(指税务机关肯定纳税信誉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产生欠缴税款情形的;(3)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4)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5)不能完全、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不能完全、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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